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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71227-03

主題:

交通號誌改善建議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26 17:53:1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有關員林市員東路與山腳路(東山派出所前)十字路口車流也不算少,但該路口號誌設置三線號誌燈座,但目前一直以來都是閃燈狀態,影響行車之安全,建請貴單位調整回復三線號誌運作。 中山路與中正路交叉口(農田水利會大樓前)也是有設置三線號誌紅綠燈,該路段中山路往南與中山路市區往北的車流交會通行很危險,建議貴單位是否調整三線號誌,以利用路人之安全。 博愛路與靜修東路口(華成市場段)也是有設置三線號誌,但都是閃燈,當地市場早上人車爭道也是很危險。 以上三處交通改善建議,惠請貴局相關單位能夠做調整,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2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員林市員東路與山腳路口、中山路與中正路口、博愛路與靜修東路口號誌調整為三色運作1事,本局將視路口實際需要研議辦理,駕駛人目前仍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規定,依照閃光燈號禮讓、行駛,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71227-02

主題:

車速太快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26 17:05:01

留言人:

熱心民眾

留言內容:

和美鎮線東路七段...國三和美交流道下往和美的方向....不管大車或小車速度都很快....紅綠燈也都沒在動作!! 這邊之前發生過幾件車禍(死亡)...建議是否能將紅綠燈動作或增設流動或固定式照相!!請上級單位到這段路實際勘查及了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2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國三和美交流道至線東路7段往和美方向號誌為三色運作1事,因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烏溪堤岸設施改善工程」封閉堤岸道路,現在並無車輛進入堤岸道路,故和美鎮國三和美交流道至線東路7段往和美方向號誌均以閃光號誌模式運作,故爰以目前號誌運作為宜,另建議設置固定測速桿1事,本局再行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7-01

主題:

右轉引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26 15:22:45

留言人:

shyan

留言內容:

想請問和美鎮公所前的十字路口, 其【右轉引道】是要等綠燈,還是可以直接就轉過去?? 從以前到現在很多鎮民在PTT、臉書、論壇都在發問, 因為不時有人說從鹿和路的合做金庫前, 走引道,右轉道周路往【道周郵局】方向, 郵局前都會有警察站在那, 也有人發文說走引道被開過罰單, 25日又有鎮民在臉書【和美小鎮】發文 說十字路口只有合作金庫這邊的引道, 好像又多畫了一條以前沒有的停止線, 有基於此,特來請教專業人士, 該十字路口的4個引道,是否都需要停等綠燈, 還是只有【鹿和路右轉道周郵局】這一個需要停等綠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07年12月27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和美鎮公所前的十字路口,右轉引道案」,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本案經向路權機關(彰化縣政府)洽詢,該路口之分隔島及人行道硬體設施有修改,因此已配合修改該路口車輛、行人通行方式,合先敘明。 臺端通行該路口,須依據該路口新設置之號誌、標誌、標線指示行駛,以免受罰;另如有分隔島及人行道修改硬體設施建議或疑義,可逕洽路權機關(彰化縣政府),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6-03

主題:

號誌燈不連鎖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26 08:42:56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北斗鎮斗中路往西進北斗方向,介於聯毅公司與國立家具之間的紅綠燈與其他號誌燈不同步。放眼望去整路皆綠,唯她獨紅!造成順暢車流為之停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12月2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北斗鎮斗中路往北斗方向,介於聯毅公司與國立家具之間的號誌燈不連鎖1事,本局於107年12月26日派人前往察看,經查正確路口為北斗鎮斗中路626巷口,已調整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6-02

主題:

違停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25 21:28:13

留言人:

平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自由街整條馬路違停非常嚴重,是否請過來勸導或開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彰化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泰和派出所(04-7237560)及大竹派出所(04-7371002)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6-01

主題:

西興東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25 17:06:51

留言人:

Sean

留言內容:

您好: 西興東路與辭修路轉角處紅線劃設太短,西興東路上車輛停放太靠進路口,導致車輛出入困難,煩請相關權責單位辦理會勘是否可以延長紅線劃設範圍,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西興東路與辭修路口處延長劃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紅線)案,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市光復路74號,電話04-7222141),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071225-05

主題:

大型聯結車迴轉問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12-24 18:41:14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你好: 在彰化市彰水路207巷路口只要有上班日時,由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型聯結車大概下午17:00~到半夜,經常利用這個路口直接迴轉,尤其剛好碰到上下班時間汽、機車人潮又多,這些聯結車司機也照樣來個大迴轉完全不顧用路人的安全問題。基於用路人安全問題請不要等到真的發生命案再來改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8 條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之四、五來看不是已經明顯違規了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7年12月25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提及「彰化市彰水路207巷口聯結車違規迴轉案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71225-04

主題:

紅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23 21:30:49

留言人:

平民

留言內容:

道周路跟799巷這個路口明明畫紅線,但是一堆人很愛把車停在這個路口的紅線上,出巷口都要特別注意,歡迎警察們多來這走走,說不定可以開個幾張,賺點業績。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和美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和美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和美派出所(04-7554005)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5-03

主題:

違規停車危害用路人安全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12-23 19:00:34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在彰化市中山路一段406號的精工宴大樓,其前面人行道旁常常停了數部車子,佔據中山路外側車道,造成常常當車道有車子停等紅綠燈時,機車族就無法通行,這種會佔據車道的停車,已經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請執法單位盡速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彰化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彰化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民族路派出所(04-7228433)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1225-02

主題:

路邊殘障車位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12-23 18:27:34

留言人:

黃政東

留言內容:

路邊殘障停車位被佔用,並未影響交通妨礙交通之虞,一定要強制執行拖吊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黃先生您好:您於107年12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詢問車輛停放於路邊殘障車位一定要拖吊嗎一節?經查處茲答復如下: 經查您並無提供違規車號或單號供本局查處,致無法查詢員警製單及拖吊情形;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項規定: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為之。據此;車輛違規停放於路邊殘障車位,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依上述規定拖吊移置該車輛。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細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尤國華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221

資料筆數【7045】頁數【52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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