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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0329-01

主題:

行駛腳踏車專用道是否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3-28 17:55:07

留言人:

許銘陽

留言內容:

舊溪路一段(北斗至埤頭段)新劃設之腳踏車專用道機車或汽車行駛是否違規?因常騎這段路上下班常遇埤頭往北斗方向汽車駕駛逼迫機車遍向行駛腳踏車專用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本分局交通之關心,有關您所詢問之事項,因舊溪路屬於防汛道路,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稱之道路,故無本條例之適用。

留言序號:

1080328-03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3-28 08:14:53

留言人:

陳建富

留言內容:

北斗鎮中山路2段35號國泰大樓前,每天都有固定幾輛車停在該大樓前,發現大樓前是黃色實線,但遭該公司人員長期佔用,想請問該大樓前是否可以長時間佔用??如不行,為何長時間都未曾看過取締或勸導??每次到該大樓辦事情,要找個車位整個不好找,銀行前又長期固定那幾台在佔用,希望警察大人幫忙協助勸導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本分局交通之關心,有關您所述事項,本分局將規劃專案勤務加強取締作為。

留言序號:

1080328-02

主題:

閃光號誌改設三色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3-27 21:55:51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 希望交通隊能重視學生上下學安全重新研議評估員林市員水路二段1巷與明倫路4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因為該路口近年來事故多起 加上又為臨近明倫國中學生上下學通行重要路口,唯有因為路窄無法拓寬(始終無法解決),無法將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但希望交通隊能重視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研議同意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1巷與明倫路4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以維護學生上下學通行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君您好: 您於108年3月28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段1巷與明倫路4巷口閃光號誌更改為三色號誌1事,本局已函請本局員林分局及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調查該路口交通流量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後,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相關規定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80328-01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3-27 12:30:37

留言人:

孫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住家附近巷口道路有無牌車(經環保局查證是自行拔除)佔用巷口道路月餘,請問該如何處理?還有曬衣架及花盆長期佔用道路請問要如何處置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 一、民眾如發現有廢棄車輛(無牌廢棄汽、機車)占用道路,可向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檢舉,亦可逕洽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或各鄉公市公所清潔隊。 二、如發現有牌照廢棄車輛占用道路可逕向轄區警察分駐(派出)舉發,警察機關會派遣執勤員警至現場查明是否為失竊、協尋車輛,再確認是否為廢棄車輛。 三、另台端如發現有所述曬衣架及花盆長期佔用道路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327-01

主題:

遺失皮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3-26 15:55:09

留言人:

黃惟翔

留言內容:

3/8在路途中不小心遺失包皮,裡面有幾百元及身分證、健保卡等,7-9點到頂番婆派出所報案要求登記,但值班人員一直叫我到戶政所辦就可以,現在的規定是這樣子嗎?最後派出所沒有受理,只好到鹿港戶政所報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按現行之作業規定,遺失國民身分證時,不須至警察局報案,而是要先向能夠戶政系統連線的「戶政機關」辦理掛失才是正確作法。 一、為防止不法人士拾獲民眾遺失國民身分證,從事不法行為情事發生,國民身分證遺失時,請本人向任一戶所辦理掛失及補發證。 二、有關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目前有三種申請方式: (一)上班時間:親自或以電話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非上班時間:由本人親自以電話撥打1996向內政部辦理掛失。 (三)自然人憑證: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站,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系統辦理(24小時服務),選擇申請類別並輸入身分確認資料,以自然人憑證申辦。 三、辦理掛失後,請儘速親自辦理補發新證,遺失之舊證始失其效力。 另遺失皮包、現金及健保卡部分,建議您可逕至鄰近警察機關或分駐(派出)所製作筆錄備案,以作為日後民眾送交拾得遺失物之查對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326-01

主題:

彰化縣和美鎮嘉卿路一段與厚北路141巷此十字型交岔路口之嘉卿路一段上的一枝三時式的交通號誌燈綠燈損壞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3-25 14:43:55

留言人:

友恭

留言內容:

位在彰化縣和美鎮嘉卿路一段與彰化縣和美鎮厚北路141巷此十字型交岔路口上的和美鎮嘉卿路一段,也就是從鋐發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和美鎮厚北路141巷59號)大門口出來方向的左側的和美鎮嘉卿路一段往國道三號和美交流道行駛方向的那一枝LED三時式的交通號誌燈燈桿上之綠燈壞掉不亮了,請在天氣放晴沒下雨的安全無虞情況之下,再盡快派專業維修人員來維修或者更換成新品。謝謝警察先生/小姐,有勞您們,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友恭君您好: 您於108年3月2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縣嘉卿路1段與厚北路141巷口號誌綠燈損壞1事,本局已於108年3月26日派員前往修復完竣。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0325-07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3-25 01:42:37

留言人:

王卉

留言內容:

彰化市福山街226巷與福山街交叉路口, 長期停放該路口店家自有大卡車,而佔據道路,即使沒停車時亦擺放(大型路障),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居民多次向大竹派出所反應,但無改善!該以上,懇請貴單位能協助處理,拜託~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3月25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福山街226巷與福山街交叉路口長期停放店家自有大卡車占據道路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本分局派員瞭解,因地主主張停車土地為其所有政府尚未徵收,並出示彰化地政事務所土地丈量成果圖,本案涉及土地私權爭議,已行文路權機關辦理現場會勘,以確認道路屬性及範圍。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0325-06

主題:

被公然侮辱跟恐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3-24 11:15:30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想請問我如果想報刑式案件,可不可以直接找偵查隊報案做筆錄,而且需要他們協助調ip位值,因為如果在派出所做的話,他們做不好,我就還要在跑一趟偵查隊在做一次,這樣對我會變成一種困擾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 一、依警察機關受理刑案報案處理程序規定:「民眾報案如需製作筆錄,請其至鄰近分駐(派出)所或案件管轄派出所。」 二、建議您可檢具具體事證逕至鄰近警察機關或分駐(派出)所報案,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及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325-05

主題:

機車是否待轉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3-23 07:49:35

留言人:

留言人甲

留言內容:

溪湖鎮西環路與福德路交叉路口(全國超市前路口)機車由西環路 東向西 方向行駛欲進入福德路(左轉),西環路為雙向各兩線道,內側標有禁行機車,此時是否須待轉呢?若需待轉,未見設立標誌標線及待轉格及號誌,(若採依循福德路上號誌行駛 會有與福德路往西環路行駛之車輛相衝突.) 另,若機車由西環路 北向南行駛至此路口(福德路於右側),欲續行西環路,此時是要待轉,還是能續行西環路呢?此路段為微彎設計,內側亦有禁行機車標示,若需待轉 未見有設立待轉區及標誌標線,若不須待轉,那機車應當行駛哪一線道呢(外側還是內側,但內側又標有禁行機車) 以上兩問題煩請解答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一、有關臺端陳述溪湖鎮西環路段設立待轉區、標誌標線等道路交通工程係屬彰化 縣政府管轄,合先敘明。 二、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第1款: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 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102條規定行駛,故機車於 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三、另臺端所反映之標誌、標線及待轉區設立,本分局將函請彰化縣政府卓辦。 四、臺端若有其他交通設施疑問,可直接與本分局第五組聯繫,電話04-8816120;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留言序號:

1080325-04

主題:

案件進度查詢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3-23 07:12:21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有一案號20190129027 目前仍顯示辦理中,因已過快2個月了,不曉得有無進展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3月25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90129027)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溪湖分局儘速查處回復。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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