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005-01
員林市中正路騎樓佔用及違停
回覆次數:22017-10-02 11:54:06
陳憲元
員林市中正路130-160號間,騎樓佔用非常嚴重,汽機車長期佔用騎樓!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您好: 臺端於106年10月5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中正路騎樓佔用及違停」一案,本分局業已指派員林派出所前往勸導、取締及妥適編排勤務加強稽查違規停車之情事,避免違規車輛影響用路人權益,另臺端如仍有發現違規停車情事,亦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或本分局員林派出所電話04-8320767,以利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順祝 平安快樂 本案聯絡人:巡官葉品妍 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1061002-03
申請pm10:30巡邏-請問北斗分局的隸屬?
回覆次數:22017-10-01 22:41:53
Yen
您好 拜託!拜託!,北斗鎮中寮里中寮二路96巷,夜間有聚眾佔用道路聊天到深夜。目前仍然沒有改善。(現在更誇張,汽車就直接停路中央) 我們已經反應過2次(8/13,9/24)感謝您都有轉請北斗分局辦理,但北斗分局都有回信(如附)會幫忙,但我等了許久,從未見到過有警察來巡邏勸導。 我有寫信去問陳巡官,他都說會來,但又勸導用110報案,,。最後竟然要我具名才受理!(面對這群打赤膊有刺青的人,叫我如何敢具名,),我不敢具名,他當然就不來。 我們目前都懷疑,北斗分局底是屬於哪一個縣警察局?為何彰化縣警局回信交辦北斗分局,北斗分局表面說會處理,實際都沒來巡邏!那我們到底要向誰求助?難道要寫信到署長信箱,問一下北斗分局的隸屬嗎? 拜託可憐一下,拜託拜託。 感謝您 ※※※※※※※北斗分局的回信※※※※※※※※※※※ 親愛的 Yen您好: 您於2017-09-24 21:39:12.0留言,回覆如下: 您好: 臺端於106年9月2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北斗中寮2路96巷申請晚間10:30警車巡邏」案,本案已責由本分局北斗派出所加強該路段夜間巡邏,查察該路段有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情事。另臺端亦可於發現當下直接撥打110報案專線,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北斗中寮2路96巷申請晚間10:30警車巡邏」案,本案經本分局北斗派出所員警於夜間至該處查察,未發現民眾占據道路;且查訪中寮2路96巷住戶,均表示未於夜間聽聞任何聚集吵鬧聲音。臺端可於發現當下直接撥打110報案專線,本分局依規定受理並派遣警力前往查察。 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1061002-02
尊敬的警察大人:彰化市民族路商圈上的民族路派出所很敬業,祝平安 ,健康.
回覆次數:12017-10-01 01:49:55
朱先生
尊敬的警察大人: 彰化市民族路商圈上的民族路派出所很敬業,祝平安 ,健康.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1002-01
路邊停車問題
回覆次數:22017-09-30 20:39:31
baby
員林莒光路轉進復興路時 時常停大型車輛,會擋住視線 員林國中前的路也這樣,路已經不夠大 竟然有人把機車道當自家的停車場停車子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您好: 臺端於106年10月2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莒光路轉進復興路時,時常停大型車輛,會擋住視線」及「員林國中前的路也這樣,路已經不夠大,竟然有人把機車道當自家的停車場停車子」等2案,本分局業已指派莒光派出所前往勸導、取締及妥適編排勤務加強稽查違規停車之情事,避免違規車輛影響用路人權益,另臺端如仍有發現違規停車情事,亦可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或本分局莒光派出所電話04-8357857,以利即時派員前往查處。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順祝 平安快樂 本案聯絡人:巡官葉品妍 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1060930-01
違停
回覆次數:22017-09-29 22:57:42
Yeh
田中鎮民族二街路口,都會有一台貨車違停車道上 每次轉彎都會擋到視線,一停就停整天 煩請依法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6年9月30日上午7時44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違停』一則,本分局業已交由管轄田中派出所派員前往查處,(檢舉電話:田中分局勤指中心04-8756910、電子信箱:3604110@ms2.chpb.gov.tw,或撥打報案電話110),感謝您的來文,順祝平安快樂
1060929-02
莒光路照相
回覆次數:22017-09-28 22:31:09
請輸入留言人
你好,想請教一下,莒光路與員鹿路的交叉口,在綠燈的時候,如果因為塞車造成無法切換到中線車道,此時直接從左轉彎車道直行是否屬於違規?主要是因為"停止線前約20公尺及40公尺處,始繪置左轉指向線配合禁止變換車道之雙白實線,徑將內側車道轉換為左轉專用車道,如此之道路設計,勢將造成原行駛於內側車道之直行車輛,僅能變換車道方得繼續直行,而無從利用車道之設計順勢轉換至直行車道,恐有陷內側車道駕駛人於危險或違規之兩難窘境中。 三、像後發現,您所檢舉的車輛固然有「直行車佔用最內側轉彎專用道」之行為,但既屬無期待可能性之行為,且難認該車輛駕駛人係出於故意或過失而違規,自無可歸責,應屬不罰,並據此為由不予舉發。 "主要是參考署長信箱的回覆參考如下網址.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76792&p=1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臺端您好: 您於106年9月29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莒光路照相問題」,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有關「直行車占用左轉專用車道」或是「左轉車占用直行車道」,一直是造成交通阻塞、車流回堵之交通問題,如臺端所述內側直行車輛因道路之設計,未能及時變換車道而駛入左轉專用車道,如在號誌變換前,該車容易造成車流回堵,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除上述情形外,本局如受理民眾檢舉違規影片、相片,經查證檢舉內容如交通違規屬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另臺端如對該路口所設置之標誌、標線有建議事項,亦可逕向路權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洽詢,將有專人為臺端服務。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29-01
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12017-09-28 22:03:29
視線被擋到 所以不叫做違規
您於2017-08-30 21:56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 案件編號為20170830092,本局回覆如下: 先生/小姐 您好 有關台端檢舉案件(案號:20170830092號),ALU-0756違規案件,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顯示,轉彎車為汽車,可能遭汽車A柱死角擋住致未發現貴方,故無法在影片中客觀認定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事實,違規事實認證尚有爭議,故本案不予舉發。 所以只要視線被擋到 就可以大膽闖過去 不算違規? 違規人只要說 我被擋到沒看見 就不算違規?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27-03
是否執法過當?
回覆次數:12017-09-26 11:42:25
劉千慈
本人於106年9月25日下午4點半左右,進入二林中正路麵包店買麵包,過程不超過10分鐘。出來後我都上車了,警察先生才到 還敲我車要我拿出證件,我很配合 我以為一下下只做宣導,竟然 開罰單900元,我自己在公務機關,我知道職責所在,一下下就開罰是否有執法過當,值得深思。 哪買東西車子要停哪裡呢?又不是惡停........。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芳苑分局知悉參考;另如發現執勤員警有舉發不當或態度不佳等情形,建議可與本局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60927-02
回覆陳情員警編號1211執勤未具同理心一案(1060923-03)
回覆次數:02017-09-25 23:57:04
拒提供
1.特別感謝大村所張副座,願意放下身段重視民眾權益以及觀感部分,私下致電本人,表示造成不便之歉意 以及說明該名員警態度不佳部分已有加強訓練。 2.我方認為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在執法過程中,法定程序固然重要,但是,俱備同理心及以情以理的讓民眾心服口服必可使執法過程更為圓滿順利。 3.也在此呼籲大村所、員林分局以及各上級單位務必給予觀念以及執法技巧上的加強及訓練,“不要把員警寵壞了”適時的讓員警坦然的面對自己不適切之處,或許更可以知道問題點所在,且更應避免此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4.建議分局以及駐所內部建立監督機制,有問題立即反應以及處理,不要把問題傳來傳去去,此次事件為基層員警有過之處卻前前後後處理了兩個禮拜,從局內部到了分局,經過冗長的處理過程得到了誤會兩個字,並且也未得到正視問題的答覆,基於無奈下只好投稿於警民意見交流版盼望有較恰當的處理方式,遂接到大村所副座來電表示該名員警態度確有加強之需要,且已做內部的檢討及改進,本人建議若一開始就可以有此些合理說明,應不會造成後續各級長官的麻煩。 最後,仍然感謝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大村所,以及我彰化縣所有警察人員,辛苦了,謝謝你們努力維持我彰化縣市人民的安全及秩序,不要因為有一些觀感不佳的部分而影響你們工作的熱忱,相信大多數的員警都是優秀而且通情達理的。 謝謝。
1060927-01
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2017-09-25 16:07:14
顏先生
省道台一線 北斗路段 卓醫院旁巷道與省道交叉路口號誌燈LED紅燈故障 23°52''18.3"N 120°30''56.1"E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顏先生您好: 您於106年9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北斗鎮卓醫院旁巷道與省道台1線交叉路口號誌LED紅燈故障案,路權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權責,本局業於106年9月29日函請該段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