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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0212-02

主題:

希望加強宣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11 19:16:48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溪湖鎮東環路與東興路口,本路口不用兩段式左轉, 希望能對當地負責開罰單的單位進行宣導, 說機車可以騎內線直接左轉東興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建議本分局於溪湖鎮東環路、東興路口,不用兩段式左轉,機車可以行駛內線直接左轉東興路。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第1款規定: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式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台端如有其他疑義可逕向本分局第五組聯繫,本分局定竭誠為您說明(第五組聯絡電話04-8816120);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留言序號:

1080212-01

主題:

調整紅綠燈秒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11 17:43:48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能同意將福興鄉埔鹽鄉瓦瑤橋兩路口, 在下班時段(下午5點到下午6點30分)調整秒數 橋北端(五叉路口) 號誌並不是多時向號誌,下班時段從東西路檳榔攤方向前進時,綠燈時被下橋左轉外中街與從外中市區要右轉上瓦瑤橋的車流擋住,導致在綠燈時難以上橋,除了台76方向,其他方向綠燈秒數不太足夠。 萬豐市區車流屬於臨時短時間增多,因此建議台76線同步亮左轉燈 在萬豐市區出來方向綠燈時,此路口的台76線同步執行左轉燈(本路口已有左轉專用車道) 希望下班時段可以從台76線調撥15~20秒給萬豐市區秒數並分流, 因為避免誤會為了安全會統一輪流放行,平常時段車少,避免被浪費,台76線往鹿港方向此時可同步亮左轉燈(已有左轉專用道) (台76線燈號排列改為:紅燈 黃燈 左轉燈 圓頭綠燈) 橋南端: 因為北端路口不管是台76線還是外中街在此下班時段兩個方向皆想上橋, 南端路口是否能給下橋方向延長綠燈2,30秒。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建議福興鄉瓦瑤橋與縣144線路口號誌秒數調整1事,經本局人員前往現場勘查,視路口道路及車流狀況,目前以最佳號誌模式運作,為維持幹道縣144線連鎖順暢,故不宜變更調整號誌運作模式。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11

主題:

增設紅燈倒數計時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10 20:59:58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能同意將員林市民生路(員鹿路)與中山路及新生路口 增設紅燈倒數計時器,因為該路口交通複雜、號誌為多時相號誌,因複雜時常讓用路人不慎誤闖紅燈 所以建請交通隊希望交通隊能同意將員林市民生路(員鹿路)與中山路及新生路口 增設紅燈倒數計時器 以提供用路人輔助參考 以免因號誌時相複雜造成 用路人誤判造成闖紅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君您好: 有關您建議員林市民生路與中山及新生路口設置紅燈秒數倒數計時器1事,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倒數計時顯示器非屬號誌必要設施,紅燈秒數倒數計時器顯示之剩餘秒數僅供參考,車輛仍應遵循當時顯示之號誌行止,以維行車安全。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10

主題:

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2-09 18:08:28

留言人:

@@@

留言內容:

北斗奠安宮後面都是違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北斗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各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09

主題:

感謝彰化分局警備隊大力協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2-08 11:05:09

留言人:

被幫助的路人甲

留言內容:

  我媽媽住在花壇,於108年1月14日當天下午5點左右,在彰美路與民生路口交接處發生潛在行車糾紛,當下對方騎腳踏車違規急左轉,使我媽媽差點撞上對方,且對方理直氣壯破口大罵,故當天5點左右,我媽媽自行騎車前往彰化分局警備隊,進行行車紀錄備案,因我媽媽不懂如何進行行車紀錄資料保存,加上兒女均於外地就學就業,害怕待兒女返鄉後,當天紀錄遺失。   感謝彰化分局熱心的警備隊員警協助備份行車紀錄器資料,並燒錄一份光碟給她留存,避免未來糾紛無證據可證明。   過年期間兒女返家,請兒女幫忙寫這封信,以表達對警備隊警員的感激,希望能將此份心意傳達給警備隊知道,感謝您們,有您們真好!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感謝台端對警察工作的支持與鼓勵,本局全體員警將持續克盡職責、堅守個人崗位,以提供縣內民眾一個「平安、順暢、溫馨」的生活環境;另有關台端所述之情事,本局將轉交彰化分局知悉嘉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08

主題:

台61省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2-07 14:56:17

留言人:

顏心俞

留言內容:

下公館附近出口塞車,一堆車開路肩導致原本兩線併一線變成三線併一線快,可以請人來管制一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芳苑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各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07

主題:

噪音受不了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2-07 04:08:15

留言人:

劉旭峰

留言內容:

地點:彰師大側門附近,學士街與竹和路200巷交接口一側(占地很大有圍牆那戶) 內容:間歇性發出高分貝的嗡鳴聲,頻率相當高每天約近百次,白天半夜都會有,已經持續3.4個月了 投訴:本來以為這種事件應該會有相關單位去宣導制止,也就沒有太在意。現在半夜4點,真的被吵的受不了了,也不知道往哪投訴就貼這了,希望可以關注一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經轄區泰和派出所多次勘查及訪查鄰近住戶未發現有妨害安寧之情事;台端另可提供製造噪音住戶之門牌地址及噪音類別等資訊,俾便權責機關依法處理。最後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2月11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80211-06

主題:

長期停車.堆放雜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06 19:44:18

留言人:

XXX

留言內容:

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44巷57號~75號 住宅路前長期亂停車.並且堆放雜物 大型車輛如垃圾車.貨運大車.私家車輛出入困難並影響交通 另外 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44巷73號除了亂停車還會再私家後院焚燒垃圾.團圓假期放鞭炮煙火無法制止很沒道德想煩請貴分局可否進行勸說 並提供檢舉方法供之後再發生再行舉發 無奈的人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8年2月11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檢舉『長期停車、堆放雜物』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由轄區福興分駐所前往該地點勸導,目前該住戶已將盆花移除,如再有類似案件,您亦可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王博賢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福興分駐所:04-777540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05

主題:

辱罵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2-06 18:54:22

留言人:

蕭群翰

留言內容:

20190206 下午六點多的時玩線上遊下被辱罵 我住員林市 不好意思想詢問下可以在那裡報案有受理 還是在附近的警察局就可以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 台端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我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為公然侮辱罪」,而所謂公然侮辱係未指出具體事實,而公然對他人為輕蔑之表示,這種行為使人難堪,足以貶損他人在社會上的地位;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必須要有使不特定人共見共聞之可能,且傳述之事為社會一般大眾認為羞恥嫌惡之事,足以對他人的人格造成損害。 倘若其言論如確有貶損到您的人格權,建議您可檢具具體事證(如辱罵內容等),逕至鄰近警察分局或分駐(派出)所報(備)案,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及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11-04

主題:

紅包 悠遊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2-05 20:53:11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陳先生

留言內容:

2/5星期五下午13:00~16:30左右我記得在彰化火車站 紅包有現金5000元確定放在右邊口袋裡面拿錢包買火車票,走到剪票口 可能掉在第一月台7~8號或彰化客運或國光客運 不曉得掉在彰化或是員林火車站 然後回員林回到家才發現不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 台端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逕至鄰近警察機關或分駐(派出)所備案,以作為日後民眾送交拾得遺失物之查對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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