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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61108-01

主題:

算不算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07 08:13:21

留言人:

李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請問巷、弄口幾米內不能停車? 如何舉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06年11月8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算不算違規」,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同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另同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有關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部分,考其立法意旨,乃係考量交岔路口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允許其停車,勢必影響不特定汽、機車駕駛人於轉彎、通行時視線死角之安全判斷,妨礙車輛之進、出及轉彎,對交通之往來順暢顯有影響,足見此情形,乃法律明示禁止停車之方式,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線、標誌,倘於交叉路口10公尺內,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標誌,無非加重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交抗字第751 號裁定意旨參照),據此如有違規停車,當依上揭規定處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7-03

主題:

違規上傳錯誤訊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7 02:21:35

留言人:

曹先生

留言內容:

最近要上傳違規檢舉事項,常常都會顯示無法連上這個網站ERR_CONNECTION_RESET,造成無法順利上傳檔案,以至於錯過七天內的檢舉有效期限,懇請盡快修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資訊科知悉及參考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7-02

主題:

強制不能拒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6 18:59:20

留言人:

黃珍萍

留言內容:

警察先生你好 我兒子沒再工作賺錢,亂花錢在露天拍賣網站買牛仔褲,沒經過家人同意,露天拍賣網站說:我們不能拒收、退貨,拒收的話,要去警察局告收貨人毀損罪 強制規定我們要買露天拍賣網站東西 不能拒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因係屬民事購物糾紛,非本局權責範疇,尚請見諒。建議您可至各拍賣網站提供之「問與答」或「求助中心」查詢各種買賣糾紛、疑似詐欺案件之處理方法;另亦可逕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提出線上諮詢及申訴,或各地方縣市政府消保官及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相信該相關單位會給您詳細的解答與協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7-01

主題:

請問翻拍檢舉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06 17:04:51

留言人:

Chiu sir

留言內容:

之前 您的陳情案件案號「1060002934」承辦單位已回覆,回覆內容如下: 您於106年9月14日使用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提到手機翻拍監視器照片是否可用以檢舉問題,(略....)故手機翻拍監視器照片亦可作為違規證據資料,惟此資料是否可作逕行舉發之依據,仍須經承辦單位依個案查證認定,經查證屬實者即依法掣單告發。 可是今天檢舉收到 如下: 案件編號為20170924001,本局回覆如下: 先生/小姐 您好 有關台端檢舉案件(案號:20170924001號),違規案件,檢視台端上傳相片為翻拍畫面,影像內容非原始影像,欠缺舉證完整性,本案不予舉發。謝謝您對交通的指導,祝你事事順心。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可以告訴小弟.現況不可以翻拍的理由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06年11月7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請問翻拍檢舉問題」,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1 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據上,對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惟目前因網路發達,交通違規案件(相片、影片)常被民眾翻拍違規,並將翻拍影片、相片於不同平台(機關)檢舉,當然也造成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查證困難。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為避免因採證資料瑕疵,有違明確性原則及造成日後違規當事人爭議,仍須請民眾提供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原始檔案),以利據以查處,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6-03

主題:

一分鐘報氣象/周一(11/06)東北風減弱 溫度小幅回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6 04:24:02

留言人:

小魚兒

留言內容:

一分鐘報氣象/周一(11/06)東北風減弱 溫度小幅回升 Yahoo奇摩新聞(報氣象) 2017年11月5日 下午7:38 一分鐘報氣象/周一(11/06)東北風減弱 溫度小幅回升 由於北方高壓東移,東北風逐漸減弱,轉為偏東風,帶來較溫暖的空氣,因此周一至周二的氣溫也小幅度回暖,不過周三東北風再度南下,北部地區低溫再探20度上下,中南部氣溫則略降1到2度,周四短暫回溫,周五再有一波冷空氣報到。 因此本周要留意天氣變化較頻繁,北部忽暖忽涼,中南部則要留意日夜溫差較大,東部則容易有局部短暫雨,溫度也容易隨著冷空氣的增強及減弱而有所起伏。天氣變化快速,相對的預報變動度也較大,提醒您要隨時更新氣象資訊,留意氣溫上的變化。預報資料也顯示,未來7-10日北方系統走向都比較偏北通過,目前看來暫時沒有強冷空氣明顯南下的跡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天氣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6-02

主題:

一分鐘報氣象/周日(11/05)東北風減弱水氣漸少 下周一起緩回溫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5 12:38:51

留言人:

小魚兒

留言內容:

一分鐘報氣象/周日(11/05)東北風減弱水氣漸少 下周一起緩回溫 Yahoo奇摩新聞(報氣象) • 2017年11月4日 下午5:47 這波東北風周日起就會減弱,各地高溫開始回升,到周二前各地都是氣溫回升的天氣型態,周二中南部高溫有機會來到30度,北部也有28度左右,周二晚到周三,另一波東北風與冷空氣南下,北部東北部轉短暫雨,氣溫又會略為下降。未來一周天氣變化快速,每兩三天就會經歷一波降溫又回暖的過程,目前還看不出來有較強冷空氣南下的訊號,但高低溫上下波動,是很容易感冒的。 至於目前在越南東方近海的丹瑞颱風在周六登陸越南並快速減弱,對台灣沒有影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6-01

主題:

電話騷擾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5 01:27:24

留言人:

劉先生

留言內容:

有位公司上早班的櫃檯人員.在6月24日到職工作.再來上班前認識了一位越南的外勞.後來一直打來電公司要找她.後來不堪其擾在8月底辭職了.後來那一位外勞還是一直打來找她.已經表明她沒在這上班.還是一直打用不同的號碼一直打.要不然就是打來不說話.已經警告要報警處理他還是不怕.請問這該怎麼處理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其中所謂「藉端滋擾」,係指假藉事由,經由外在不正當手段而對事實現存之法益或生活利益形成客觀、直接之妨害之謂。你所指接到電話持續騷擾,如確實已影響平日正常生活及工作,該電話騷擾之行為人則顯已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處罰要件。建議你該行為人如還電話持續騷擾,可檢具具體事證(可親自向電信公司付費查詢自己的雙向通信紀錄資料),逕至當地分駐派出所報(備)案,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3-02

主題:

尊敬的警官(之前沒回應,請回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3 02:29:35

留言人:

黃小姐

留言內容:

尊敬的警官:彰化市民族路商圈上的民族路派出所很好,希望能永遠開在民族路商圈,不要移走,一點建議,民族路商圈民眾歡迎你,民族路商圈有24坪,4樓,3000萬元成交,7000萬元成交,在民族路派出所附近,黃金地段,需要保護,民族路商圈又有義美食品,7-11,全家,美華泰,寶雅,伊莎貝爾,思薇爾,禮坊,永豐銀行,合作金庫,市中心,知名廠商很多,之前被搶,被偷,治安要民族路派出所來維護,保護,真的不要移走,彰化市民族路商圈的民眾,商家需要民族路派出所,彰化市民族路商圈的民眾,商家會怕,很需要民族路派出所,之前沒回應,請回應,祝平安 ,健康.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3-01

主題:

三民市場攤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02 12:20:14

留言人:

彰化市民

留言內容:

三民市場內永安街上,最近幾天警察沒來取締,攤販跟機車都擺在路中間,行人機車都寸步難行,像之前每天取締我覺得這樣路既大條又好走,麻煩請繼續維持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6年11月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三民市場永安街攤販及機車停放案,本局彰化分局轄區民生路派出所會持續編排交通整理勤務,針對所述攤販及機車違規停放持續勸導改善,維護人車通行安全。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02-01

主題:

您好,最近幾天上傳交通違規都匯一直失敗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01 12:35:25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最近幾天上傳交通違規都會一直失敗 都會顯示 無法連上這個網站 ERR_CONNECTION_RESET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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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資訊科知悉及參考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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