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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61129-02

主題:

福興工業區人行道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28 18:42:43

留言人:

人行道違規停車

留言內容:

福興工業區福工路4~8號前人行道違規停車,導致行人無法行走。 少數人長期都佔用人行道,請定時撥空巡邏開單,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6年11月29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福興工業區人行道違規停車一案,本分局已責由該轄區外中派出所對該地點加強違規取締,如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取締;您亦可直接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之警員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本分局申訴專線: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吳志宏 聯絡電話:(04)7751015 鹿港分局外中派出所 聯絡電話:(04)7792048 勤務指揮中心:(04)777200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61129-01

主題:

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28 10:28:57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請問芳苑分局內是否可借放停機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經詢問芳苑分局表示:該分局內停車場僅供員警(工)車輛停放,進出設有感應管制。分局外部停車場可供民眾洽公臨時停用;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與該分局第三組(04-8952619)聯繫諮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28-03

主題:

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27 19:09:06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請問分局外的停車場可以借放機車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分局與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所述地點係屬彰化分局,該分局外劃設之機車停車格可供民眾停放機車,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彰化分局(04-7228990)聯繫諮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28-02

主題:

控制器更新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27 13:21:43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請縣警局:希望縣警局能派工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 號誌控制器 汰換更新為 微電腦控制器(銀灰色外箱型)因為該路口號誌控制器 為傳統柱立式控制器 但因已使用年久 有稍微傾斜 加上 底柱多處生鏽 雖未完全影響號誌運作 但希望縣警局能派工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 號誌控制器 汰換更新為 微電腦控制器(銀灰色外箱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06年11月2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臺端反映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口號誌控制箱汰換案,本局將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28-01

主題:

案件進度沒辦法查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27 10:56:27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案件進度只能輸入10碼,但我報案的案號卻給我11碼,沒辦法查詢20171124001,這是正常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了解及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27-05

主題:

交通號誌秒差的設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27 08:35:43

留言人:

黃阿穗

留言內容:

本人居住於彰化縣芬園鄉,上班地點在台中霧峰區,因此每天上下班必經3縣市,在社口通往中投的路上,交通號誌的秒差設定,真的會讓人崩潰,車子必須走走停停,常處於怠速中,一點都不流暢。剛停紅燈完起步,下一個路口卻又是紅燈(不到200公尺),一直都在踩加油及煞車及殆速中,不僅浪費油,也增加不少CO2排放量。希望能派員親自體會一下。 也許有時候是因為停電或其它因素造成秒差的不順,但不正常時間也太久了,都沒有人員監控的嗎,煩請檢視,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黃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106年11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您反映本縣芬園鄉至南投縣草屯鎮之臺14線(芬草路、光華路)道路號誌未連鎖案,查該路段權責屬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南投工務段,本局已函請該段派員前往勘察、調整。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 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留言序號:

1061127-04

主題:

有關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26 07:25:44

留言人:

陳淳林

留言內容:

請問台76快速道路以及八卦山隧道檢舉交通違規應該到哪裡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路段權責單位係屬國道警察局第三警察隊中興分隊,建議您如有該路段交通違規檢舉案,可逕向國道公路警察局全球資訊網檢舉或與中興分隊(04-8367425)聯繫諮詢相關檢舉疑議。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27-03

主題:

請把飆車族抓起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7-11-25 15:40:10

留言人:

蔡旻修

留言內容:

我這裡是崙平里平和14街6號 今天下午大概一點半左右 有一台摩托車把消音器拔掉 不斷的在我們後面十一街飆車 到現在還再飆 我們在房間裡休息睡午覺 都被吵醒 半個月前 我也有打110報案 員警也有上門來 只是這台飆車族還是天天都來 早上 我也被他飆醒 一飆飆十幾次 現在 可否請警察大人通報里長 將路口監視器調出來 看看誰這麼囂張在反覆飆車 擾亂民安 並將他繩之以法 感激不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6年11月27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指,彰化市崙平里平和11街路段有摩托車拆掉消音器行駛擾亂安寧案,本局彰化分局轄區莿桐派出所將規劃勤務派員加強該路段巡查,如有發現將立即依法處理,另要求轄區派出所訪查里長協助警方共同防制噪音擾民事件再次發生。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61127-02

主題:

申請緊急保護令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25 05:14:32

留言人:

江鈺媃

留言內容:

被校園言論霸凌 黑道男友軟禁 出沒在校園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時間、地點及相關當事人),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本局少年警察隊(04-7625999)連繫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61127-01

主題:

有關交通違規舉發回覆之異議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7-11-24 15:03:04

留言人: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於2017-10-20 17:18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案件編號為20171020037,本局回覆如下: 先生/小姐 您好 有關台端檢舉案件(案號:20171020037號),3683-P5違規案件,經審核檢附之檢舉內容資料,無法辨識車輛型號,由於現行有車輛日行燈與霧燈易遭混淆,逕行舉發恐有疑慮,本案不予舉發。謝謝您對交通的指導,祝你事事順心。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可以理解承辦員警可能無法辨識車輛型號,但無法辨識車輛型號的話,是否應該行文給公路總局監理單位查證呢? 而不是直接回覆恐有疑慮不予舉發吧。還煩請重新檢視此檢舉案號的處理過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 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交通違規舉發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21】頁數【51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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