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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70112-05

主題:

過時的交通號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1-12 08:09:38

留言人:

洪長源

留言內容:

二林市區斗苑路二林工商與幼兒園之間的自行車道,原是台糖小火車鐵軌,所以在二林工商這一側設有2支「小心火車」的交通號誌。但是台糖小火車停駛少說有25年了吧!原鐵道也於90幾年間改為自行車道,但是那2支「小心火車」通號誌迄今屹立不搖,令人納悶,火車何時會再來? 如果火車不再來,那就拆了吧!免得讓駕駛人誤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考;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應。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112-04

主題:

在和美鎮嘉卿路一段與厚北路141巷所交岔十字路口安全島上有一枝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綠燈號誌完全損壞。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1-12 05:09:03

留言人:

明呈

留言內容:

昨天本人發現位於彰化縣和美鎮境內的嘉卿路一段與厚北路141巷所交岔的十字型路口新屋順美傢俱批發工廠後側旁,也就是由縣道139彰新路五段往國道三號高速公路和美交流道行駛方向上,而佇立在嘉卿路一段與厚北路141巷此十字路口之正對面安全島上的三時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請彰化縣警察局的警察官員看到此留言後能盡快通知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維修或者更換新的LED綠燈號誌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明呈君您好: 您於107年1月1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嘉卿路1段與厚北路141巷路口號誌故障案,本局將派員儘速修復;您如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或04-7228037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112-03

主題:

攤販佔據斑馬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1-11 20:58:08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員林市於華成市場(萬年路三段347號路口),攤販擺攤賣菜佔據橋面鋪磚人行道與斑馬線非常誇張,那邊一早車流量大,攤販佔據斑馬線與行人專用區做生意,買菜婦人機車隨便放就下車買菜,行車轉彎會很危險;也有很多開車經過會直接停在路中央開窗買菜,後面的汽機車就被塞住也很危險,每日中午以前的這種亂況已經很久了,假日更加變本加厲,都不見相關單位前往取締?任由攤販佔據馬路做無本生意、光明正大的當路霸,周圍守法租店面租騎樓的商家都變成冤大頭,亂況時段是上午,請不要下午去取締。 還有萬年路與浮圳路連接處早晨違規停車的情況真的是非常糟糕,尤其是浮圳路650號(麵包店前面轉彎處紅線)天天中午前都並排三台車,開車由萬年路要轉過去浮圳路根本是難上加難,如此危險的違規停車都不見員警開單告發?還有前一陣子員警有放置許多三角錐警告禁止停車,放了之後就沒再關心了,現在三角錐被移動,車照停,上面貼的警告即將開單根本沒用,為什麼不直接開單?為什麼不直接拖吊?整條萬年路中央水溝分隔道原本就是不能停車的,為什麼下午2點前都沒見員警開單拖吊?為什麼要優惠菜市場周遭免費違規停車?明明附近就有5座停車場,收費也很合理,路旁也有收費停車格都是空的,為什麼要讓這些違規行為合理化?每日中午前亂況真的非常誇張,能不能請相關單位每日上午前往處理一下,拜託你們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7年1月12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攤販占據斑馬線」,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五組督同轄區員林派出所前往陳情處所查處,另本分局利用清道專案加強整理佔用道路攤架,如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令情事將依規處理,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112-02

主題:

豐田休旅 AVC-8821 長期違停機車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1-11 15:14:01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豐田休旅 AVC-8821 長期在彰化市南郭路一段168號前 也就是在發仔麵對面 違停機車格 麻煩派人取締 曾看到拖吊車來處理 但車主 假裝 開後車廂要開走 等拖吊車離去 又繼續違停 跟執法單位玩躲貓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1月1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本轄彰化市南郭路1段168號前違停情事,本局彰化分局已通報轄區八卦山派出所派員前往執法勸導取締改善交通行車秩序,另建議臺端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70112-01

主題:

檢舉交通違規後,「被檢舉人」將我的車號公佈在臉書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1-11 12:06:40

留言人:

彰化人

留言內容:

檢舉交通違規後,「被檢舉人」將「我的車號(車輛照片)」公佈在臉書上,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釋義與實務>(作者: 劉佐國, 李世德)所述:「車牌號碼如與監理機關車籍資料庫連結,立即可得知該車輛所有人為何人,車籍地在那,甚至有無違規等資料,因此只有車牌號碼亦屬本法所稱之個人資料(以公司法人註冊登記者除外),而有本法之適用。」,他已經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請問是否將臉書截圖後,再向警局提告即可,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如認為該被檢舉人有違反所述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可檢具具體事證,逕至鄰近警察機關或分駐(派出)所報案,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及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111-01

主題:

一分鐘報氣象/周四(01/11)轉乾轉晴 寒流仍持續發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1-11 05:35:26

留言人:

小魚兒

留言內容:

一分鐘報氣象/周四(01/11)轉乾轉晴 寒流仍持續發威 Yahoo奇摩新聞(報氣象) 2018年1月10日 下午7:17 寒流來襲,乾冷空氣南下,今天由北往南天氣逐漸轉晴,但因為冷空氣盤據,雖然有陽光露臉,但吹起風來還是冷颼颼,尤其在夜晚到清晨因為雲量少,輻射冷卻作用明顯。 周四到周六的早晚一樣寒冷,低溫都有機會達8-10度,甚至是南部低溫也有11-13度,家中若有較年長者及心血管及病患者要注意健康,預計這樣寒冷的天氣持續到禮拜六,真的回暖要等到周日,才有機會回到20度比較舒適的天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天氣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110-04

主題:

一分鐘報氣象/周三(1/10)各地低溫10度以下 注意保暖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1-10 00:47:17

留言人:

小魚兒

留言內容:

一分鐘報氣象/周三(1/10)各地低溫10度以下 注意保暖 Yahoo奇摩新聞(報氣象) 2018年1月9日 下午7:30 溫度一路的往下探底,台中以北的西北部沿海區域不少地方跌破10度以下,應該還有機會持續下跌。全台灣除了台南、高雄、屏東降雨比較少之外,各地都還有雨勢,中部高山上也不少地方符合降雪的條件。 這一波的降溫,要注意西半部從周三到周五的輻射冷卻,尤其加上周二,總共有4天,清晨低溫跌破10度,到只有7-8度的機會非常高,從冷的程度累積來說,遠較入冬以來過去幾波來得強悍,務必要對養殖漁業及農作物多一點關心,如果還沒準備,務必要加速防備,才可以減少損失。另外留意可能有些境外汙染物移入,粗細懸浮微粒濃度會稍微高一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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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天氣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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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10-03

主題:

改設三色號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1-09 23:00:22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能將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因為該路口寬懬 又為上下坡 車輛行徑路口易快 加上週休假日下午人潮車潮多易造成該路口交通易混亂 造成危險 所以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能同意將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取代傳統閃光號誌 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考;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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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110-02

主題:

彰化縣和美鎮東谷路上一枝三時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損壞不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1-09 17:03:17

留言人:

明昇

留言內容:

三時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完全損壞地點位於彰化縣和美鎮境內的二條道路都叫東谷路(東谷路與東谷路)而所交岔而成的十字型路口,由和美鎮東萊路往彰化市台一丙線金馬路方向行駛而所佇立在路邊的一枝三時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LED三時交通號誌燈之LED綠燈號誌完全損壞;一顆也都不亮。 請彰化縣警察大人看到此警民交流留言後能盡快通知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維修或者更換新品,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明昇君您好: 您於107年1月1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東谷路29巷9號前號誌故障案,本局業於107年1月9日接獲民眾報案並修復完竣;您如發現本縣號誌設施故障,可撥打控制器上標示之維修專線或04-7228037反映,本局即儘速派員處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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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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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110-01

主題:

彰化交通警察隊賴淑杏女士胡亂開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1-09 13:25:52

留言人:

請輸入紀志賢留言人

留言內容:

本人日前行經彰化永靖中山路一段,依照紅燈指示,規矩停車然該不肖員警竟以停車壓近白線而開單,實在令人沮喪並且對交通員警的好大喜功賺取業績與獎金的行為感到痛心疾首。 希望貴署查明,該員的開單業績獎金與分紅與薪水的關係?該名警員的開單被申訴情況為何?警察是人民保姆,竟然為了一點點的輕微壓近白線的停等紅燈也開罰,實在匪夷所思! 附上圖片,希望您們仔細看,規規矩矩的停車,只因為靠近了白線一點,就要受罰,真的是太扭曲違法意涵,何況車子有速度,有時候行駛中的車子停下來本來就會有一點點差距! 大學老師 紀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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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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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紀志賢先生您好 您分別於107年1月9日寄給本局ERP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及本局107年1月10日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行經彰化永靖中山路1段,依照紅燈指示,規矩停車然該不肖員警竟以停車壓近白線而開單一節,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交通部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解釋,有關闖紅燈認定標準:二、(一)車輛面對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右轉(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 (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五、圓形紅燈(一)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駕駛人行車仍應遵循當時顯示之燈號行止,以維護行車安全。 (三)有關交通違規案件申訴程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92條第4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對於申訴結果不服且仍有疑義,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5條規定,逕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四)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03969轉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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