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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70418-02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7 20:08:59

留言人:

kevin

留言內容:

彰化市大智路22號至40號之間常有固定住戶長期以機車,花盆,腳踏車佔據騎樓外道路,當路霸放長期自己私人汽車,請派員警瞭解勸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4月18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大智路22號至40號路段花盆、機車、腳踏車占用道路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八卦山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以維護人車通行安全,另建議臺端再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8-01

主題:

妨礙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7 14:06:39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陳先生

留言內容:

你好.之前投訴位於溪湖西勢里西安路156號關門大小聲 妨礙安寧,警察有上門關切過.才改善沒幾天現在又已經開始大 小聲,真的讓人受不了,麻煩警察先生能再上門勸導一下,謝 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 之前投訴位於溪湖鎮西勢里西安路156號妨礙安寧,警察上門關切過,改善沒幾天現在又開始大小聲。 本分局已請轄區媽厝派出所查處(勸導)後依限回覆;台端遭受妨礙安寧案件發生時,亦可撥打110報案電話或直接撥打轄區媽厝派出所04-8852814電話報案,本分局會立即為您服務。 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7-03

主題:

檢舉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6 19:06:13

留言人:

金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市西勢街53巷14號前擺放許多花盆占用道路當路霸,希望能警方能幫忙勸導清除留給用路人乾淨的路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4月17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西勢街53巷14號前花盆占用道路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中正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以維護人車通行安全,另建議臺端再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7-02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4-16 11:26:36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附近工廠的卡車違規停在馬路旁邊,隔壁剛好就是加油站,對方車輛的高度完全擋住我們車子出去的視線造成很多次差點撞到橫向來車或加油站出來的車子。請問是否有辦法處理??我們的工廠在彰化和美鎮和厝路一段59號。我們已經放了多次的字條給車主,但是他們屢勸不聽。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林先生君您好: 臺端於107年4月18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和厝路1段59號前有卡車違停影響交通一案。經查和厝路1段59號路段路面邊線為白邊線,卡車停車超出白邊線佔用車道,可依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處罰。 本分局持續規劃勤務加強取締上述地點違停違規情事,以維車輛通行安全。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王星吉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林先生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留言序號:

1070417-01

主題:

騎樓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4-16 10:40:4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和美鎮四張里平原路110巷3號,5號,把車違規停放騎樓,車身一半都佔用巷道,十分危險,可否請員警到場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用路人君您好: 臺端於107年4月17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四張里平原路110巷3號、5號騎樓地違規停放汽車影響交通安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騎樓屬道路範圍,汽車停放騎樓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本分局持續規劃勤務加強取締上述地點違停違規情事,以維車輛通行安全。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用路人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留言序號:

1070416-02

主題:

交通亂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4-15 19:05:24

留言人:

嚇到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田中鎮交通亂象(行駛中突然停車購物,完全不顧後方來車;隨意路邊停車佔據車道),為何無法管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時間與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6-01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5 17:36:08

留言人:

某先生

留言內容:

員林三義里公園旁都被對面的住戶霸佔,有廢鐵,三角錐,盆栽,之前去公園停車還被對面住戶要求不能停,是他們的位置!希望能將路霸剷除或是乾脆全部都畫停車格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7年4月16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路霸檢舉」,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五組督同轄區莒光派出所前往陳情處所查處,如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令情事將依規處理,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3-02

主題:

噪音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3 14:29:23

留言人:

王先生

留言內容:

於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一段與員草路口交叉路口附近,該路段路口常常夜間10時後有改裝機車(汽車)呼嘯而過,時常造成附近居民夜間噪音困擾,請貴局加強取締改裝車是否合法性問題?或是否有超速等等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4月1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芬園鄉彰南路一段與員草路口,改裝機車(汽車)呼嘯而過,製造噪音,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縣庄派出所針對所述時段、路段編排巡檢合一加強路檢盤查。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3-01

主題:

長期在道路旁丢棄事業廢棄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4-13 07:53:35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關於1070331-03案號,請問如何提供影片或照片的平台給警察大人你呢?如何上傳? 如果可以先請埔心分駐所警察大人,巡邏機車該地點,巡邏一下就知道了,有無違規事項了,(道路旁都是事業廢棄物,就知道事情真相如何的),感謝警察大人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請參考溪湖分局本(4)月9日留言板編號1070331-03回復內容;另有關影片或照片傳送方式,請逕洽該分局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此外,有關事業廢棄物係屬環境保護局業務權責,建議您如有所述疑義,可逕向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04-7115655分機424)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2-01

主題:

調整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1 15:05:58

留言人:

賴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縣警局: 希望縣警局能研議調整員林市員水路與山腳路口,號誌秒數 因為該路口 現行 幹道(山腳路)紅燈38秒、支道(員水路)紅燈68秒 但因為 幹道(山腳路)紅燈秒數太短 導致 員水路方向綠燈秒數短 造成用路人不便,建請縣警局 希望能 研議調整為幹道(山腳路)紅燈48秒、支道(員水路)紅燈68秒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賴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4月1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員林市員水路與山腳路口號誌秒數調整案,本局將視實際車流狀況研議調整。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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