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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70423-02

主題:

北斗鎮中華路與三民路口黃色網狀能臨時停車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4-21 16:29:40

留言人:

葉先生

留言內容:

常常在北斗鎮三民路要左轉中華路或者是從中華路左轉三民路的T字路口,被停等紅燈的車輛給塞滿整個黃色網狀,請問這樣算違規嗎?如果屬於違規,可以建請貴單位強力執行取締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23-01

主題:

中華路7-11前的黃色網狀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4-20 19:46:19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中華路與三民路口是一個劃有黃色網狀的標示,常常被停等紅燈的車輛給塞住,造成從三民路要左轉或由中華路要左轉三民路的車輛無法通行,是否可以請貴分局加強取締違規車輛,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7年4月2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北斗鎮中華路與三民街口常被停等紅燈的車輛塞滿黃色網狀線,導致左轉車輛無法通行,本分局已責請轄區北斗派出所加強巡視取締,並將上述路口列為取締重點,持續巡察防止相關違規情事,以維護交通安全及用路人權益。承蒙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指導,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五組 連絡電話:(04)8780193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4月2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中華路與三民路口是一個劃有黃色網狀的標示,常常被停等紅燈的車輛給塞住,造成從三民路要左轉或由中華路要左轉三民路的車輛無法通行,是否可以請貴分局加強取締違規車輛,感謝」案,本案已由第五組查處辦理中,辦理情形另案回復,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20-01

主題:

長期占用多個停車格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4-19 19:17:00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北斗鎮中山路4段539巷內,貨櫃車,鐵籠,板車,廢輪胎等雜物長期占用多格停車格最少3年以上.(請查閱谷歌衛星地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107年4月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彰化縣北斗鎮中山路4段539巷內,貨櫃車,鐵籠,板車,廢輪胎等雜物長期占用多格停車格最少3年以上」案,本案已由第五組查處辦理中,辦理情形另案簽核,承蒙臺端對於警察工作的關心及指教,特申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巡官陳夢華 聯絡電話:(04)8880154 聯絡信箱:yumi0310@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7年4月2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溪州鄉中山路4段539巷內有貨櫃、鐵籠、板車、廢輪胎等雜物長期占用多個停車格一事,本分局溪州分駐所員警已勸導違規人移除完畢,並告誡不得再犯,且將上述處所列為重點取締地點,持續巡察防止相關違規情事,以維護交通安全及用路人權益。承蒙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指導,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巡官蔡惠兒 連絡電話:(04)8780193 電子信箱:abc785@ms2.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70419-05

主題:

請問手機遊戲詐騙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4-19 13:48:07

留言人:

Liang

留言內容:

本人於某寶物交易網找代儲手機遊戲點數 賣方代儲完後,立即刷退 之後官方發現,導致我遊戲帳號被鎖 這樣算詐欺嗎?交易網當下有聯絡賣方 賣方皆不回應,我該怎麼辦? 彰化有電信偵查隊嗎?或線上報案 住鄉下,怕派出所員警不懂又浪費時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 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玩家網路遊戲之帳號與密碼被非法使用或裝備、寶物等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問題,依「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玩家得逕向遊戲管理公司申訴並要求仲裁;如未獲滿意處理,玩家另可向消基會申訴。處理過程中若發現涉有其他犯罪事證(如竊盜、詐欺、妨害名譽或散發病毒程式等案件),相關當事人得檢具資料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或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報案。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9-04

主題:

道路擺設攤販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9 11:20:42

留言人:

卓不群

留言內容:

員林市育英路與三民東街交叉之人行步道(近順發3C旁)前之花卉及蔬果攤販(白天擺設),晚上便由另一販賣零食之東山鴉頭攤販擺設,他們長期把育英路人行步道佔據,但因貴屬員林警分局不知如何亦或長期未能妥善處理,形成這區域攤販越來越多,影響路過之民眾交通秩序及大眾不便等交通問題;以前述上揭攤販為例,長期將攤販擺設於人行步道,甚至將其貨車開至人行步道違規停放,規避繳納停車費,附近攤販或臨近車輛所有人,見警方未能妥善管理亦有樣學樣,也將車輛都開上去停放,故行經此路段之汽、機車輛常常打結,攤販賡續竊據道路大賺其財,清除員林市道路障礙既為貴屬員林警分局重點工作之一,請問這員林多年沉痾竊據道路擺設攤販問題,究竟有否解決之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7年4月19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道路攤販擺設問題」,本案已責由本分局第一組督同轄區派出所妥適編排勤務加強稽查取締,如發現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令情事將依規處理,另本分局亦將該地點列為執法重點路段責由轄區派出所持續加強整理,以維交通安全及用路人權益。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巡佐 張文義 聯絡電話:04-8335023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070419-03

主題:

長期占用多個停車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4-19 02:50:34

留言人:

憤怒的陳情人

留言內容:

中山路4段539巷!停車格已經好幾年被鐵籠,板車,貨櫃車占用! 夜間更誇張,幾乎成為貨櫃車停車場! 小型車夜間停進停車格隔日會有不明車損或恐嚇字條! 反映當地派出所,因為附近監視器死角抓不到犯案者. 此治安死角若無法管理, 鑑請塗銷停車格劃設紅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本縣何鄉鎮市?),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9-02

主題:

無牌車輛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8-04-18 23:40:06

留言人:

康先生

留言內容:

在彰化縣和美鎮愛和路、仁壽路口公園旁有2輛無牌車輛放置已久....是否可請人來把無牌車輛拖吊至放置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康先生您好: 臺端於107年4月19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經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一)關於您反映之寶貴意見:和美鎮愛和、仁壽路口公園旁,有2部無牌車輛占用道路停放情形,經本分局大霞派出所員警現場查處,其中1部經連繫車主後已移離現地,另1部日產牌棕色自小客車則因無法與車主取得連繫,目前仍停放該地。 (二)本分局已於107年4月20日以和警分五字第1070009044號函,邀集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擇期派員共同現場勘查認定後,再依相關法令與權責處理。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交通工作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 辦 人:巡官 鄭碩彥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康先生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419-01

主題:

違規擺攤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8 12:06:59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三民市場內,永安街62號至120號左右的路中間,每天都有違規擺攤的攤販卻不見警察取締開單,就算警察路過攤販也不會移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4月19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三民市場永安街62號至120號違規攤販案,本局彰化分局轄區民生路派出所會持續編排交通整理勤務,針對所述攤販勸導改善,維護人車通行安全。另臺端如再有發現設攤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員警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70418-04

主題:

用雷射筆危險駕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8 02:37:58

留言人:

檢舉人

留言內容:

本人於2018/04/18 凌晨 00:28 騎乘機車於秀水鄉番花路135號(漢堡大師早餐店)附近接近於番花路與正興巷路口時,有一輛自小客車駕駛沿途使用雷射筆沿路掃射車輛,以危險方式行為駕車,由於夜間行車紀錄器無法有效拍攝車牌,可否請員警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舉發該車輛!詳情請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MdZd5PJSkY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7年4月18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有輛自小客車駕駛沿途使用雷射筆掃射路過車輛,以危險方式行為駕車】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查交通法規並無針對雷射筆舉發法條,本案業已勸導該車主並告誡勿再施行危險舉止,如因其雷射筆造成事故恐有觸犯刑法之虞。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本分局申訴專線: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王博賢 聯絡電話:(04)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70418-03

主題:

檢舉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4-17 20:41:05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市大智路13號騎樓前道路上長期擺放許多花盆,機車,腳踏車占用道路當路霸,長期私自放自己轎車,希望能警方能幫忙勸導清除留給用路人乾淨的路面,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4月18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大智路13號路段花盆、機車、腳踏車占用道路案,本局已通知彰化分局轄區八卦山派出所派員查察勸導改善,以維護人車通行安全,另建議臺端再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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