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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0625-01

主題:

道路標線不明確,很多地方都磨光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0 22:45:31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辭修路與彰草路交叉路口(萊爾富前)標線嚴重模糊,雙黃線,網狀線都已經被磨光了,請問該項哪些單位求助呢? 還有申請補繪要想哪個單位求助? 目前是已經寫市長信箱了,希望辭修路的道路標線可以盡早補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辭修路與彰草路標線模糊不清建議重新劃設案,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市光復路74號,電話04-7222141),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080620-01

主題:

是否違規詢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0 12:35:21

留言人:

黃子嘉

留言內容:

您好,以下幾點詢問煩請幫忙解惑 1.騎樓下是否可以拿來做鋁門窗的工作?木屑跟鐵屑影響了生活品質。 2.延平路與延平路475巷T字路口,因為沒畫紅線,是否可以停車? 3.延平路與延平路475巷T字路口是否可以拿來放置候選人大面積看版? 4.如果要申請畫紅線跟如何申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黃子嘉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6月2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彰化市延平路與延平路475巷口,相關交通設施改善及違規態樣」1事,本局已聯繫所轄彰化分局查處逕復,請您靜候通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陳龍文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3

留言序號:

1080619-05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6-19 14:38:43

留言人:

楊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彰化市彰美路一段、民生路(靠近孔廟、古月民俗館)經常有車輛暫停於白線上,但車子卻幾乎將一旁的道路佔滿一半以上,導致行駛的車輛需要不斷的閃避,非常危險。麻煩您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彰化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19-04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6-18 17:38:37

留言人:

陳威力

留言內容:

溪湖鎮湖東國小前7-11旁轉灣處,雖然畫了紅線但還是每天時常有車輛違停,此處車流量大,特別是上下課時,機車有行駛的危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溪湖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19-03

主題:

檢舉案之處理進度?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18 16:09:20

留言人:

檢舉交通違規的用路人

留言內容:

案件20190506102/20190515036~38/20190516063至今仍未收到回覆,是否可以代為查詢進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6月19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9050102、20190515036~38、20190516063)查詢進度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80619-02

主題:

道路未標示行車分向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18 10:10:43

留言人:

彰化人

留言內容:

請問在一般未標示行車分向線,汽車逆向(同向併排)至路口待轉(左轉),該車已佔滿整個對向車道,是否有法可罰?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08年6月19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道路未標示行車分向線汽車逆向(同向併排)至路口待轉(左轉),該車已佔滿整個對向車道,是否有法可罰?」1事,經查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39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但單行道或依規定超車者,不在此限。」據上,如車輛非在單行道上行駛,而車輛不在未劃分標線道路之中央右側部分駕車者,可依據上述規定處罰。 另臺端可將該違規車輛之其他佐證相片(有日期、時間)或影片,並上網至本局網站「彰化縣警察局首頁----民意廣場----交通違規舉發」,依欄位輸入(註明)車輛交通違規資料,將有專人查處相關資料,如交通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開罰。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19-01

主題:

號誌運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17 21:57:18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能研議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388巷與忠孝街路口號誌,設定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16:00~19:00兩時段開放三色管制運作,因為該路口號誌設置多年來從未開放三色管制運作,疑有浪費公帑疑慮 設置三色號誌卻從未開放僅有閃光 不如設置傳統閃光號誌 何必多浪費公帑 所以希望交通隊能研議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388巷與忠孝街路口號誌,設定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16:00~19:00開放三色管制運作 以發揮該三色號誌應有功能 避免論為 浪費公帑、濫用設置疑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君您好: 您於108年6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開啟員林市員水路2段388巷與忠孝街路口三色號誌1事,經查因忠孝街423巷路寬不足,如開啟三色號誌,將造成忠孝街423巷車輛無法會車,爰以原號誌運作為宜。另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十一條規定: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請依規定讓車,以維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0617-04

主題:

和美鎮彰新路五段58號永吉汽車修配廠大門口前那幾枝單時式的路口閃黃燈或閃紅燈的號誌燈故障,急待修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17 14:12:08

留言人:

郝恭

留言內容:

前幾日行經彰化縣139縣道時發現位在彰化縣和美鎮境內的139縣道之彰新路五段與彰新路五段60巷和彰新路五段61巷及彰新路五段63巷等三條巷道所交岔的路口上之單時式的路口閃黃燈或閃紅燈的LED號誌閃燈故障不閃了,再寫詳細點就是彰化縣和美鎮彰新路五段58號永吉汽車修配廠大門口前那單時式的路口閃黃燈或閃紅燈的LED號誌閃燈故障不閃了急待警察官員通知專業維修人員來做修復。謝謝。有勞警察官員您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郝恭君您好: 您於108年6月1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和美鎮5段58號前號誌故障1事,本局已於108年6月19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0617-03

主題:

佔用道路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6-16 20:49:23

留言人:

外地人

留言內容:

在彰化縣和美鎮永樂路66號,店家用落地招牌佔用道路,前往一品堂看診,導致路邊停車不便,停車位已經不多.加上佔用道路,是否可以改善,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外地人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外地人您好: 一、臺端於108年6月17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經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關於臺端反映之寶貴意見:彰化縣和美鎮永樂路66號店家用落地招牌占用道路,導致路邊停車不便。 二、有關臺端指陳該店家違規事項,本分局已於108年6月21日,以和警分五字第1080013383號函請彰化縣和美鎮公所依相關法令認定處置。 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交通工作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 辦 人:巡官 鄭碩彥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80617-02

主題:

防汛道路嚴重路邊佔地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15 20:33:35

留言人:

徐威

留言內容:

彰縣員林市中正路一巷道路因各單位互相推卸管轄,因此未有效處理該路段佔地路邊停車,情況越來越嚴重,此路段狹小,先前已舉報多次仍未處理,請全路段規劃紅線整頓亂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徐威君您好: 您於108年6月17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1巷增設交通標線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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