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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31009-002

主題:

鄰居狗吠不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0-09 08:19:04

留言人:

高婉馨

留言內容:

持續性一直吠,清晨6點開始吠,半夜1-2點也一直吠,主人在家也不制止,已打擾到休息睡眠時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留言鄰居噪音問題,建議先錄影音,並撥打110請警方到場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009-001

主題:

彰化市新平路往環河街路口紅綠燈問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10-09 01:55:14

留言人:

Yee

留言內容:

要右轉的話就得開車換到直行與右轉標誌進行右轉,問題是紅綠燈只顯示直行燈的時候,那要右轉的人怎麼辦?只能被迫直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新平路與環河口交通號誌疑義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查號誌運作正常,待右轉號誌顯示即可右轉。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31008-001

主題:

啤酒花是否屬於酒精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0-08 21:51:3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營養食品含有啤酒花成分,是否屬於酒精,若服用之後,是否可以駕駛交通工具,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問啤酒花是否有酒精成份,只要市售的啤酒花上面標示酒精成份為0.0,就無酒精,所以可以駕駛交通工具。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007-004

主題:

外面人來上班公司店長說會押人恐嚇威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0-07 19:21:23

留言人:

賴嘉德

留言內容:

Chi Feng 大哥哥可以幫我。來台中市北屯區雙十路二段84號。上班在黑店舜力粗工公司。背我店長是流氓老大說會打人要15萬沒有在押人恐嚇勒索有6名受害者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您有具體事證,請就近向轄區派出所報案提供警方據以偵辦;若您或其他民眾遭遇急迫危險情事,請即刻撥打110報案,警方會立即到場協助查處。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007-003

主題:

佔用騎樓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10-07 16:01:37

留言人:

AH

留言內容:

伸港川醉湘佔用騎樓做生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AH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AH您好: 有關台端反映事項本分局已派員查處,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舉發在案,將列為重點複查地點,持續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感謝台端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聯絡人員:警務員林博文,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131007-002

主題:

巨型盆栽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10-07 12:06:26

留言人:

蔣志鴻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山路一段395巷72-1號(崙美路)處,使用巨型盆栽佔用道路使用空間,造成用路人不便及行車危險,請派員了解處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中山路1段395巷72-1號(崙美路)前放置盆栽占用道路」1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對現場道路障礙張貼通知書限期清除,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31007-001

主題:

頂樓違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0-07 10:21:04

留言人:

AH

留言內容:

伸港光明路29號頂樓違建加蓋鐵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違章建築非警察局所業管,請至彰化縣政府受理違章建築檢舉方式應以書面為之,書面以縣府民意信箱或書面郵寄或至縣府建設處填具檢舉書(電話(04)7531216)。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006-001

主題:

頂樓違建加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0-06 21:42:54

留言人:

AH

留言內容:

伸港光明路29號頂樓違建加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違章建築非警察局所業管,請至彰化縣政府受理違章建築檢舉方式應以書面為之,書面以縣府民意信箱或書面郵寄或至縣府建設處填具檢舉書(電話(04)7531216)。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005-004

主題:

關於濫用遠光燈及汽車噪音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0-05 23:51:49

留言人:

康先生

留言內容:

問題1:最近常常在鹿草路上汽、機或電動車,不管是對向或同向,不論是行駛中或路口停等紅綠燈都會有駕駛人惡意使用高流明遠光照射其他駕駛人,更甚者還會蓄意將車燈對準其他駕駛人的後照鏡或臉部,造成駕駛人無法正常行駛或視物,請問這項違規事項檢舉時需要附上的文件內容為何? 問題2:近期經常有輛白色的BMW在21:40~23:00這段時間,有時候是凌晨從彰鹿路往鹿港方向行駛至彰鹿路5段的7-11(東崎門市)那個路口迴轉(彰鹿路5段與東崎一、二巷),一路往市區方向狂飆(有時會停在超商等定時巡查的巡邏車經過後再駛離),問題點在於該車輛每次經過時排氣管都會發出鞭炮般的連續巨響,而且多次遇到觀察時車牌號碼都不一樣,請問該項檢舉需要的附件內容為何? 麻煩警察機關的各位人員了 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1005-003重複建議,本案已交辦交通警察隊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005-003

主題:

關於濫用遠光燈及汽車噪音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10-05 23:44:30

留言人:

康先生

留言內容:

問題1:最近常常在鹿草路上汽、機或電動車,不管是對向或同向,不論是行駛中或路口停等紅綠燈都會有駕駛人惡意使用高流明遠光照射其他駕駛人,更甚者還會蓄意將車燈對準其他駕駛人的後照鏡或臉部,造成駕駛人無法正常行駛或視物,請問這項違規事項檢舉時需要附上的文件內容為何? 問題2:近期經常有輛白色的BMW在21:40~23:00這段時間,有時候是凌晨從彰鹿路往鹿港方向行駛至彰鹿路5段的7-11(東崎門市)那個路口迴轉(彰鹿路5段與東崎一、二巷),一路往市區方向狂飆(有時會停在超商等定時巡查的巡邏車經過後再駛離),問題點在於該車輛每次經過時排氣管都會發出鞭炮般的連續巨響,請問該項檢舉需要的附件內容是什麼? 麻煩警察機關的各位人員了 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康先生您好: 臺端於​113年10月5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如何檢舉濫用遠光燈及汽車噪音等行為」1事,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汽機車濫用遠光燈部分: 有關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之行為,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chpb.gov.tw/)「彰化縣警察局首頁─民意廣場─交通違規」,依欄位輸入(註明)車輛交通違規資料,並將違規車輛之佐證相片(有日期、時間)或影片上傳本局網站(40MB以下),將有專人查處相關資料,如交通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另若涉及改裝車燈樣式、車身設備,需由監理機關依權責認定、裁罰,建請臺端檢附相關資料逕向交通部公路局網站(www.thb.gov.tw/Message_CarViolation.aspx?n=326&sms=13620)辦理。 汽車噪音部分: 本局業請所轄鹿港分局加強攔查陳指地點之噪音車輛,並通報業管機關彰化縣環保局依權責辦理,另臺端可檢具明顯可見之車牌與排氣管外觀影片,逕向行政院環保部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moenv.gov.tw/public/)以供業管機關辦理。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警員廖宥任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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