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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0717-01

主題:

違停舉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7-16 15:56:2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教以下舉發案件何時能有結果 案號:20190529049 案號:2019071605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7月17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190529049及20190716058)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溪湖分局儘速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080716-01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7-15 15:13:21

留言人:

噗噗

留言內容:

請問舉發的交通違規事件需要多久才會有結果? 案件編號2019051605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7月16日寄給本局APP系統「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90516053)尚未查處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80715-03

主題:

交通事故案件處理進度查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7-15 11:32:40

留言人:

施棋全

留言內容:

查詢顯示下列: 伺服器錯誤 404 - 找不到檔案或目錄。 您要尋找的資源可能已移除、名稱已變更,或暫時無法使用。 請處理解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交通違規舉發案件編號:20190708○○○),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715-02

主題:

紅綠燈號誌遮蔽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7-14 09:30:41

留言人:

小沙

留言內容:

斗苑西路和彰水路三段路口,在150縣道的254號處路口紅綠燈易被後方的公路指標遮蔽,而讓汽車駕駛人無法即時知道號誌燈,恐形成闖紅燈行駛入十字路口狀況,再請主管單位提供民眾較好的用路標誌設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小沙君您好: 您於108年7月18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埤頭鄉斗苑西路(150縣道)254號前告示牌遮蔽交通號誌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政府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715-01

主題:

投訴交通警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7-12 20:25:27

留言人:

胡明凱

留言內容:

請問我要在哪裡可以投訴交通警察,我不想在我投訴的交通警察分隊投訴,我還可以哪裡裡投訴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如發現執勤員警有舉發不當或態度不佳等情形,建議可與本局督察科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如係檢舉、陳情或其他建議案件可至本局「局長信箱」留言(需真實姓名),本局會儘速了解與查處後回覆陳情人(秘書科研考股電話04-7625705)。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711-01

主題:

停車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7-10 19:14:54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鹿港鎮鹿和路三段新舊橋交叉口 在下班時段 是容易塞車的地方 轉角處有一間賣控肉飯 轉角處明明不能停車 常常有人停下來下車吃飯 是不是該控管一下停車問題 造成往鹿港直行車或右轉舊橋的車輛難以轉彎 請轄區派出所多多關注一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鹿港分局知悉,由該分局責請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709-03

主題:

承辦人員便宜行事(檢舉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7-08 17:32:43

留言人:

許畯科

留言內容:

舉發時間、地點、車牌都詳細登載,並附上違規影片,貴局事過隔三個月才行文告知舉發條件不符,不予舉發⋯⋯⋯ 真是令人感到意外! 您於2019-04-16 19:55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案件編號為20190416040,本局回覆如下: 有關台端檢舉案件(案號:20190416040號)ALR-0768違規案件,因台端通訊地址不詳盡、舉證影像未顯示詳細違規時間(年、月、日、時、分、秒)及檢舉違規發生地址不詳盡(以詳細門牌號碼或交岔路口路名等方式提供佐證),不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之規定,本案爰不予舉發。謝謝您對交通的關心,祝你事事順心。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警員陳信成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7月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許畯科先生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反映舉發交通違規,時間、地點、車牌都詳細登載,處理員警過三個月才行文告知舉發條件不符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本件經調閱相關資料及影片,檢視檢舉人之通訊地址及檢舉違規地點不完整,所提供之影片內並未顯示時間,所經過路口未有明確路標顯示,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及23條之規定,本案爰不予舉發。另本分局第五組因檢舉案件數量龐大,致使處理時間較長,將檢討處理流程,以縮短處理時效。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0709-02

主題:

有台車經常停在十字路口中間的彎道處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7-08 15:41:53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鹿港鎮鹿和路4段186巷67號旁的豐洋衛材經常把自家汽車停在十字路口中間彎道處(自家工廠門口),造成小巷出來車輛完全看不到左方來車,麻煩通知頂番派出所,經常到這巡邏(六日停的時間更長),確認車上沒人就直接開單,不然他只會越來愈皮,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8年7月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投訴【有台車經常停在十字路口中間的彎道處】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為維持該道路順暢,業已責由該轄區頂番派出所派員前往勸導,另並針對該路段加強取締;爾後遇此類案件您亦可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之警員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張凱智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鹿港派出所:04-7772118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80709-01

主題:

堆高機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7-08 10:29:24

留言人:

謝小姐

留言內容:

請問堆高機可以在馬上道 路行駛嗎 地點彰化市平和三街14巷16號 ,從這裡開出去到 建和街路口 差點相撞 ,請問為何堆高機可以在到路亂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7月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謝小姐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平和三街14巷16號堆高機違規行駛道路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約制、勸導及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0708-03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7-06 21:09:11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黃秝茹

留言內容:

我有問題想請教請問要找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詢問交通違規疑義,可撥打本局交通警察隊電話04-7228037,將有專人為您解答。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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