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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70330-03

主題:

AVC-821* 黃綠色豐田休旅 屢勸不聽 依舊每天違停機車格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3-30 00:06:00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AVC-821* 該車已被檢舉多次 每天違停在彰化市南郭路一段162號前 或是 對面的機車格上 派出所來取締就假裝開走 繞了一會 警察離開後 又開回來原處 沒看過這麼厚臉皮的人 該車是新車 有錢買新車 沒錢繳停車費 不要佔用機車格 影響我們機車族停車的權益 八卦山派出所好像拿該車沒辦法 公權力無法伸張 該車再這樣違停 本人 看一次 打110 檢舉一次 我就不信 無法取締 要向警政署署長信箱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3月30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本轄彰化市南郭路1段162號前違停情事,本局彰化分局交辦轄區八卦山派出所針對所陳指車號AVC-821*加強南郭路段巡邏,如發現有違停情事將依法執行告發,另請臺端再有發現汽車違停情事,不用客氣撥打110報案,員警獲報後即前往處理。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70330-02

主題:

取締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3-29 19:57:13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請問彰化市警察有在取締 無腦開遠光燈 無腦外勞亂騎電動車 無腦路邊併排臨停汽車嗎? 因為我眼睛晚上看不清楚 所以我要開遠光燈 上下班時段 車多 所以我可以併排臨停買東西 佔用道路 造成交通阻塞 因為外勞很可憐 所以可以讓電動車無視交通燈號亂騎 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時間與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睜眼說瞎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 並請該分局加強取締所述之違規情事。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330-01

主題:

希望申請劃紅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3-29 14:51:17

留言人:

謝宜珊

留言內容:

員林市園林園兩側因近兩日劃設停車格,但車道過小,對側未畫紅線仍有不少大型車或小型車停放。 因此,對側若有車輛停駛時常常會讓行駛車輛需橫跨雙黃線,針對上下班時段車流量極大的大勇街、僑愛街恐有安全疑慮,希望員林警局能申請對側畫製紅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謝宜珊小姐您好: 您於107年3月30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彰化縣員林市圓林園大勇街、僑愛街劃設紅線交通標線案,本局業於107年3月31日函請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70327-02

主題:

初步分析研判表 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案號JM001070100114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3-26 22:06:41

留言人:

楊明騰

留言內容:

您好,局長 我是在107/01/07 00時43分 我行駛的3691-F3小客車在彰化市南瑤里中正路2段801巷四維路89巷口 與對方行駛8700-XZ小客車發生對撞,事後初判表出來我寫的原因只有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對方也得原因為經無交通號誌之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做好隨時停車準備。 在行車紀錄器中以及當下我記得非常清楚,對方一開始就跨越雙黃線,並不再自己該有的車道內,違規在先而且當時時速也過快都未有減速剎車跡象,為何在初辦表中都隻字未提,初判表內容不是該以真實內容陳述,不應該在對方的敘述中都未提任何違規字眼,這樣是否有隱瞞實情的情況呢?! 這樣對我非常不公平,在警方的判定中是因該要公平公正,把看到的事情陳述在出判表中。 不應該以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打翻一開始他本來就違規(跨越雙黃線)在先的情形,如果都以這句話斷定誰的責任較大,那是不是只要是右方車就有絕對路權(胡亂行駛;蛇行;逆向;壓線)都沒關系,因為她是右方車所以永遠都是左方車的錯。 我只講求一個公正,是不是可以請局長明鑑,不因該該有的證據都有提供,是不是也該把一些實情也寫上去,而不是忽略當作沒看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楊明騰先生您好: 您於107年3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本局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1事,茲答復如下: 一、「肇事因素」係指與本件交通事故之發生,有「客觀上相當因果關係」之原因行為或事實(亦即引起本件事故發生之關鍵性原因)。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本件交通事故對造車輛進入路口前跨越分向限制線(雙黃線)行駛之狀態雖是肇事前事實行為,但並非造成本件事故之關鍵性原因,故未將該事實行為列為肇事原因,並無隱瞞事實。 二、本局所核發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係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所為之初步分析研判,非可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當事人之完全依據,對於肇事原因如有疑義,仍應以「公路法」第67條所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結果或法院之判決為最終之確定。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留言序號:

1070327-01

主題:

曉陽路違規嚴重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3-26 12:40:10

留言人:

匿名

留言內容:

曉陽路違規嚴重,貴網頁要檢舉,速度一點也跑不動。是否該換換伺服器了。要不然檢舉也投訴無門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曉陽路違規車輛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所述檢舉違規影像網頁速度跑不動無法上傳,建議您可將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及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326-04

主題:

一分鐘報氣象 / 周一(03/26) 未來一周晴朗穩定 夜間仍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3-25 19:02:12

留言人:

小魚兒

留言內容:

一分鐘報氣象 / 周一(03/26) 未來一周晴朗穩定 夜間仍涼 Yahoo奇摩新聞(報氣象) Yahoo奇摩新聞(報氣象)2018年3月25日 近幾天的天氣型態都相當穩定,預期這樣的天氣還會持續一段時間,一直到四月初之前都是類似,但是要留意早晚溫度是比較偏涼的,早晚外出要多留意日夜溫差,尤其是中南部中午更熱一些,但是清晨低溫只有18-20度左右。 偏東風影響,東半部屬於迎風面,雲量較多也有短暫陣雨出現的機會,至於空氣品質就比較好一些,相對的台灣西半部空氣品質在未來一周會逐漸轉差,主要原因是因為西半部未來幾天都是屬於背風測,大氣擴散條件不佳,提醒西半部呼吸道敏感者要多注意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天氣的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326-03

主題: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3-25 11:18:22

留言人:

不要再回覆如有此情形打110報警

留言內容:

您好:媽媽騎機車載4歲女童出門,被路邊亂停車亂開車門的汽車,給害死.醫大女學生為閃路邊違停車,被後車輾斃,頭顱破裂,腦漿四溢.彰化市區隨處可看到汽車佔用道路停車買東西,卻不見警察取締,我們只見警察很開心的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的機車,而且可以閒到一個路口站3個警察,您們可以編排勤務去捉機車,為何不能編排勤務去捉違停汽車,這是您們的轄區,應該不需要我們告訴你們哪些路哪些地點是熱門違停點,看過好幾次男警察見到占用車道的汽車視而不見直接繞過去,卻看到幾次嬌小的女警很勇敢的停下機車去取締違停汽車.忠言逆耳,希望警察大人您們能聽進去.謝謝!ps.工人辛苦一輩子退休金只有1萬多.也請不要辜負社會底層階級的納稅錢,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相關單位知悉參考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326-02

主題:

路霸占用道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3-24 22:11:34

留言人:

匿名

留言內容:

彰化市精誠路113-38號,google座標:24.075940, 120.528227麻煩你們處理一下好嗎? 我看到巡邏員警經過也沒處理,那邊盆栽、水泥柱占用道路那麼明顯,也太誇張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臺端107年3月26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精誠路113-38號,盆栽、水泥柱占用道路案,有關占用道路情事將函請路權單位依權責卓處,另妨害交通部分由本局彰化分局莿桐派出所派員勸導改善,確保人車通行安全。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70326-01

主題:

謝謝警察叔叔!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8-03-23 18:04:36

留言人:

施小姐

留言內容:

雖然溪湖分局沒有很明顯的機車停車格 但很感謝警察叔叔的引導。讓我可以在正確的位置停車。如果有更明顯的機車停車告示牌。就真的非常的感謝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施小姐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溪湖分局知悉參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70323-02

主題:

派出所不開三聯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8-03-22 14:11:04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3/22 去舊館派出所報理腳踏車失竊案件,派出所不開三聯單,請問要怎樣才能報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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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3/22 舊館派出所報理腳踏車失竊案件,派出所不開三聯單,請問要怎樣才能報案。 本分局非常的重視,已立即指示督察組進行調查與了解; 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資料筆數【6326】頁數【49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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