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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1226-01

主題:

住家門口又被擋滿無法進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5 19:01:39

留言人:

程小姐

留言內容:

如題,員林市新義街158號前後明明都是住家卻不畫紅線警示一下無良車主,導致車輛亂停別人家門口擋滿也無留電話聯絡,讓人無法進出也無法檢舉拖吊甚是困擾。1081225/18:50時分ANH-8870這台車擋住人家進出口,車主也不知在哪,前後左右鄰居皆表示不認識,懇請協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8年12月26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住家門口又被擋滿無法進出1案」,本案已由本分局第五組派員前往現場地勘,地勘後所見車輛停車情形與臺端所敘狀況相符,交通標線規劃、設置之權責機關為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本分局已於108年12月31日依員警分五字第1080038116號將臺端所建議事項涵轉權責單位辦理;另有關車輛擋住出入部分,本分局將督同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處交通違規的取締與告發。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張義彬,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081225-04

主題:

黃實線迴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5 15:48:57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道路中央分隔島黃實線無論是否有設置禁止迴轉標誌,以及該路口有設置閃光黃、紅燈,是否一律只能直行,不得迴轉,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分隔島黃色實線穿越及迴轉問題」案,相關規定如下: 所述「分隔島黃色實線」屬槽化線1種,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1條規定,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所以不得跨越迴轉;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罰。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臺端如有疑議,可逕洽本隊,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25-03

主題:

分隔島黃實線迴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5 09:44:06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道路分隔島黃實線中間的路口是否可以迴轉,以及路口劃設的槽化線是否禁止迴轉、白色、黃色槽化線區分是什麼,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分隔島黃色實線穿越及迴轉問題」案,相關規定如下: 所述「分隔島黃色實線」屬槽化線1種,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1條規定,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所以不得跨越迴轉;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處罰。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臺端如有疑議,可逕洽本隊,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留言序號:

1081225-02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2-24 14:57:2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泰豐街泰和停車場出入口周圍 紅線禁止停車區域皆停滿車輛 停好停滿的!!! 煩請不定時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12月25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林君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泰豐街泰和停車場出入口周圍紅線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1225-01

主題:

車被彰化客運撞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4 14:06:45

留言人:

邱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 我們的車在12/19(四)晚上八點多被彰化客運撞 ( 客運司機杜文楷,車牌號碼:591-FX,地點:鹿港玻璃廟內停車場 ),現場有請警察先記錄,並跟司機互留聯絡電話。 直到今天彰化客運都才找保險公司來了解,但也尚未辦出險。拖延太多天,我們車都沒法修理也沒法使用,對我們身心財產損失極大。 請問能否幫忙?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8年12月2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車被彰化客運撞後拖延太多天,車都沒法修理及使用,對我們身心財產損失極大,請問能否幫忙?】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查本案非屬道路範圍之交通事故案件,無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之適用,惟警察機關仍會協助受理及蒐證紀錄,以供相關機關調閱,並保障當事人日後求償權益。 另您所陳指之案件乃屬民事賠償範圍,可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訴請審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林俊男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24-04

主題:

請問交通違規?謝謝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4 09:46:44

留言人:

劉小志

留言內容:

你好,請問有一車輛違規停車+逆向停駛 警察進行開單舉發,說可以一次開2張罰單(違規停車)+(逆向停駛)? 還是說一事不二罰?只能開一張罰單 謝謝,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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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請問交通違規」案,相關規定如下: 有關交通違規行為處罰原則,一行為違反同一法條不同款項行為,擇一適用處罰,不同行為違反不同法條,分別處罰,例如逆向行駛後違規停車,屬2個違規行為,分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及同條例第55條第1項第4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處罰。 上述規定供您參考,如有疑義可洽詢本局交通警察隊(電話:04-7228037)或當地監理機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081224-03

主題:

交通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3 17:45:16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彰南路三段234巷26弄路口(東興宮前方號誌燈)未與彰南路三段(一心南街路口、一德南路路口)號誌燈連貫,造成每日民眾上下班時間路口壅塞,請儘速調整號誌連貫,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女士)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彰南路3段與234巷及一心南街、一德南路口號誌未連鎖運作」1事,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彰化市彰南路3段與234巷及一心南街、一德南路口號誌未連鎖運作1事,本局已於12月25日通知號誌維修人員前往修復。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留言序號:

1081224-02

主題:

增設行人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3 15:18:15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同意將員林市三民街與光復街路口增設行人專用號誌 因為該路口緊鄰員林車站 行人穿越次數多 加上該路口號誌尚未啟用運作 所以希望交通隊在日後啟用之前 研議同意將員林市三民街與光復街路口增設行人專用號誌 以維護行人穿越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與光復街路口增設行人號誌1事,經查目前新設號誌並未開啟運作,本局將於開啟號誌運作後,再前往現場勘查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1224-01

主題:

61快速道路鹿港到伸港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3 14:15:4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請教一下,之前北部的區間測速都是只有一個單一出口測速,一個起點一個終點之間沒有其他交流道。 鹿港到伸港的區間測速,起點鹿港到終點伸港之間有其他交流道,如果我經過鹿港起點在中間的崙尾交流道下去是否也算區間測速路段? 區間測速起點到終點之間不管幾個交流道,只要在區間路段任何交流道下去都會開罰? 鹿港到伸港的區間測速是否有寬限值20公里? 想了解正確的區間測速規則,煩請回覆解惑?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信先生您好:有關您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台61線區間測速起迄點採樣1事,本局在台61線西部濱海快速公路自北上177公里至168公里共8.9公里路段設置區間測速,請您確依該路段限速90公里行駛,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警員施耀濱 聯絡電話:04-7203963轉3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23-06

主題:

隔壁養雞妨礙安寧且空氣惡臭污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22 18:05:43

留言人:

阿涵

留言內容:

我要檢舉我家隔壁彰化縣永靖鄉崙子村九分路30、32號住宅後面空地,養雞的人住前面2棟樓房,該處養雞約30隻,飼養的人非常囂張、可惡,她故意把雞放出來四處拉屎亂跑,每到深夜2、3點雞就ㄧ直亂叫,吵的附近居民不能入睡,且附近臭氣滿天飛,大家也有勸她們不要養了但沒用,她就是我行我素,養了好幾年了,附近大家也被她糟蹋好多年,拜託警方能前往取締,讓附近居民能有ㄧ個安靜及空氣清新的環境,也能避免禽流感感染危害大眾,拜託、拜託、拜託。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8年12月23日警民交流留言版所反映彰化縣永靖鄉崙子村九分路30、32號養雞妨礙安寧案,本分局責請永靖分駐所派員前往該址查看、勸導,如有妨礙安寧情事且屢勸不聽,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感謝您對於警政工作之關心,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一組 本案聯絡人員:巡官張詠菁 聯絡電話:04-833502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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