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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81206-04

主題:

對於本校緊臨中山路 該如何做好更安全的交通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2-05 10:37:14

留言人:

僑愛國小 訓導組長

留言內容:

1.本校上學放學皆有花壇分駐所員警幫忙協助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 2.本校於老師在學生放學時樂16:15至16:30剛好是南下車流輛尖峰 請問老師出校門是先打左邊方向燈出校門至監理站前等待紅綠燈左轉 3.如遇南下機車行駛人遇到突發狀況沒有在機車道內超車 反而離開機車道往右邊靠近本校學童的家長接送區或是學生步行靠邊行走 那路權是屬於機車行駛人還是步行的學童 4.路邊停車過久長達一天以上又緊鄰本校家長接送區 請問本校該如何宣導汽車駕駛人勿久停在本校家長接送區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僑愛國小有關交通問題」,本分局答復如下: 一、有關老師出校門是應先打左邊或右邊方向燈問題,貴校大門出口為臺1線南下車道,汽車自學校內出校門時應先打右邊方向燈右轉行駛至臺1線,車輛如要在監理站左轉(迴轉)時再打左轉方向燈先行駛至內側車道待轉。 二、貴校大門外有劃設機車專用車道,車道右側白線為15公分實線為路面邊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第5款規定: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即車輛不得行駛路面邊線以外,但可以停車,學童仍應行走在人行道範圍以維安全。 三、有關路邊停車過長緊鄰學校家長接送區,學校如有劃設標誌、標線需求建議可向路權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洽詢,以作為日後警方執法之依據。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12月6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6-03

主題:

134縣道之和美鎮道周路中央分隔島上有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之綠燈故障,需修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05 01:32:06

留言人:

胡麗芳

留言內容:

彰化縣134縣道的和美鎮路段之道周路往和美鎮鎮公所之行駛方向而與和林路及平等路等兩條路名所交岔而成的十字型路口之佇立在中央分隔島上的二枝三時式的交通號誌燈的其中一枝三時式的交通號誌燈之綠燈故障不亮,也就是彰化縣和美鎮道周路787號住家門口正前方分隔島上的那一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之綠燈故障,需派人來修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胡麗芳小姐您好: 臺端於108年12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和美鎮道周路與平等路口綠燈號誌故障1事,本局已於108年12月9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6-02

主題:

在此留言板看到民眾留言 互相討論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12-04 15:30:53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有民眾留言 台一線有駕駛不依標線行駛 直行車行駛內側左轉車道 其實這種交通違規 各種違規 民眾可以裝行車紀錄器 然後將其違規影片拿去交通隊去報案舉發 去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八卦山派出所那棟二樓交通隊去報案 本人行車紀錄器檢舉交通違規 紅燈越線 不依標線行駛 跨雙簧 跨雙白 臨停黃網線 不使用方向燈 等等的違規已10年多 所以民眾自己裝行車記錄器去舉發交通違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訊息讓大家分享、探討。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6-01

主題:

彰化市南郭路一段145巷標線錯誤 有消防栓 黃線要劃紅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04 14:54:11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南郭路一段145巷 應該全巷內全劃紅線 目前是一邊紅線一邊黃線 黃線那側有設置一個消防栓 消防栓理應劃紅線 何況巷內路也小條 出入車輛也不少 應該全天候禁止停車 請派相關單位 工務課 消防局去會勘便知。 另 本人在此留言 彰化市南瑤路與仁愛路口掉漆重新劃紅線一事 上週六已完成 特此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南郭路1段145巷(消防栓旁)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市光復路74號,電話04-7222141),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4-03

主題:

紅線違停、巷內紅綠燈下白線也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2-03 21:16:30

留言人:

檢舉人

留言內容:

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右側夜間違停嚴重及紅綠燈下右側劃白線處夜間汽車停整排,只剩一台車的寬度狹窄可進出, 因為是巷口往往會有汽車要轉入巷內確遇到從巷內要出來的車子確因為右側停了3~4輛汽車導致要轉入巷內的車子必須停在彰美路上等巷口綠燈車子可以行駛出來才能轉入,險象環生啊,嚴重影響用路人交會車輛影響安全~~!! 請考慮紅綠燈下再新增劃設紅線15米至巷內跟加強取締, 照規定下紅綠燈下是不是該劃設紅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檢舉人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檢舉人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12月4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與巷內停放車輛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嘉犁派出所規劃勤務,針對旨揭路口違規停車情形加強交通整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取締告發,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順暢。另有關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劃設標線(紅線)事宜,本分局已函文彰化縣政府辦理會勘,俾利後續執法行政作為。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81204-02

主題:

案件處理速度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12-03 15:01:39

留言人:

郭先生

留言內容:

一個半月前車禍,申請初判表 到現在要調解了,還沒有拿到判表 單子上說30日後領 到警察局後,警察說還沒出來,做多可能要再等3個月 去年在台中車禍10天就拿到初判表 彰化的警察局到底怎麼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交通事故發生時間及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4-01

主題:

彰化的人口是不是比台中多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03 09:02:04

留言人:

施先生

留言內容:

台中的違規檢舉一星期內就結案了,為什麼你們可以處理快一個月還在辦理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施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12月4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尚未查處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將請所轄各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2-04

主題:

控制器遷移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01 20:49:5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山腳路一段與員南路口號誌控制器辦理遷移 因為該路口號誌控制器設置於路邊私人土地 經常雜草叢生將號誌控制器覆蓋 造成號誌經常故障不亮 加上 設置地點車流量大 日後維護及檢修人員相當危險 所以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山腳路一段與員南路口號誌控制器遷移到支線道(員南路)號誌桿旁重新設置並汰換成銀灰外箱型號誌控制器 以維護該路口號誌正常閃爍 及以便日後維護及檢修人員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員林市山腳路1段與員南路口交通號誌控制器遷移1事,經本局前往現場勘查該路口交通號誌控制箱設置位置,係屬道路範圍非私人土地內,未有影響交通安全,以維持現狀為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81202-03

主題:

違規擺攤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1-30 11:02:19

留言人:

和美鎮民

留言內容:

和美鎮愛物路45號賣水果的都直接擺在雙黃線上警察來了他們就躲起來,明明就有店面幹嘛還要違規擺到大馬路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和美鎮民您好: 一、臺端於108年12月2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敬悉。 二、關於臺端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已責由轄區和美派出所針對和美鎮愛物路45號攤販佔用道路情事乙節,經到場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基於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原則,在維護大多數用路人(車)權益為優先考量下,依法執行取締告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與第83條1項2款),以維持交通秩序之順暢。 三、本分局已將該處所列為「違規熱點」管制,並持續針對嚴重之「違規熱點」進行清除路霸、違停、路口攤販占用道路等嚴重妨礙交通及影響市容觀瞻,責成和美派出所不定期編排市容整理勤務,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依法執行取締告發或清除障礙,以期能達到「還路於民」及「恢復市容」之目標,保障用路人權益。 四、謝謝臺端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務員謝志明 聯絡電話:04-755606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和美鎮民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留言序號:

1081202-02

主題:

省道台十七線西部濱海公路約22點7公里哩程之交岔十字路口處之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不亮或不閃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30 01:52:43

留言人:

藍建華

留言內容:

省道台十七線西部濱海公路約22點7公里哩程處,也就是在彰化縣伸港鄉境內的省道台十七線之彰化縣伸港鄉建國路與長春路及什股路等二條路名所交岔而成的一個十字型交岔路口上的多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不亮或不閃爍。 再詳細點告知那就是位在化縣伸港鄉建國路167號的正順汽車修配廠;從此汽車修配廠大門口出來方向的右側交岔路口上的多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所以在此麻煩警察先生或女士通知相關政府單位或是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做修覆。謝謝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藍建華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伸港鄉台17線建國路與什股8街、長春路、什股1街等路口交通號誌故障 1事,本局已於108年12月2日通知該路口權責單位伸港鄉公所(04-7982010分機4),前往修護。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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