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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80226-01

主題:

員林興華街長泰街轉彎處可以劃紅線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25 09:38:51

留言人:

安全用路人

留言內容:

您好:每次經過興華街長泰街街口(轉彎口)總有車輛停在路中間.還放置三角錐.這附近停車應該還是不收費.停車還算方便,可以在這轉彎處劃紅線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安全用路人您好: 您於108年2月26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員林市興華街與長泰街口劃設交通標線1事,本局業於108年2月27日函請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25-04

主題:

承租套房從事性交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24 11:02:57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張琨閔

留言內容:

在Line軟體與某女子聊天,得知對方有從事所謂的兼職,也就是性交易,對方告知其目前為學生,另在永靖鄉永坡路2號承租房間接客,實為不妥,不清楚像這類小事是否能反應,只希望不要有類似風氣瀰漫。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08年2月25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承租套房從事性交易」,本案已責轄區永靖分駐所前往了解、處理並依程序蒐證取締。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巡官劉俊銘聯絡電話:04-8335023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225-03

主題:

車輛直接停在右轉車道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2-23 18:48:43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和美鎮彰美路往金馬路交叉口,中晚餐時段,時常有車主為了方便停在右轉道阻擋交通,尤其晚餐時段5:30~7:00都為自己方便臨停右轉道卻不見警察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2月25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板,提及「彰化市彰美路與金馬路交叉路口,中晚餐時段車輛臨停於車道上」,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0225-02

主題:

請設立紅線禁止臨停告示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2-23 13:22:18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和美鎮彰美路4段267巷彰美路路口紅線禁止臨時停車,時常違停與久停,完全不視紅線存在,影響用路人車安全。禁止臨停,請重點違規路段主動取締吧!拜託,拜託。 因爲違停車輛都是外地人可否請有關單位設立「禁止停車告示牌」清楚告訴民眾這地方是不可以停車的,而不是被動等民眾報案才要處理。另外此路段的紅線已日漸退色模糊也請工務處安排日期重新畫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用路人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2月2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彰美路4段267巷口,常有違停車輛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嘉犁派出所及本分局警備隊、交通分隊結合路檢、交通稽查與巡邏等勤務,針對旨揭路口違規停車情形加強交通整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取締告發,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順暢。另有關和美鎮彰美路4段267巷口設立禁止停車標誌與該路段劃設標線(紅線)事宜,本分局已函文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會勘,俾利後續執法行政作為。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80225-01

主題:

報案刑事三聯單之詢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23 12:59:37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請問1/29有至當地交通分隊向承辦警察大人提告車禍,並交通分隊大人有製作筆錄。但沒有開立報案刑事三聯單? 請問警察大人: 1、報案刑事三聯單是偵查隊的警察才可以開立嗎? 2、若我想申請報案刑事三聯單,是向原交通分隊的警察大人申請還是當地的偵查隊警察大人申請。 感謝您們! 註:因為我向地檢署詢問時,地檢署的大人要我提供該案件之函送文號。 煩請協助我!感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小姐生您好: 您於108年2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要向何單位申請」1事,茲答復如下: 一、您到交通分隊提告交通事故傷害案件,應由該分隊受理後開立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予您,並可向交通分隊或分局偵查隊詢問函送日期及文號。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留言序號:

1080222-04

主題:

黃線網停車未保路口淨空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2-21 23:52:49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花壇鄉中山路一段進入金墩街口 道路畫有黃線網,在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7:30~8:30)(17:00~18:00)這段時間車流量大,但是許多駕駛人不知黃線網是禁止停車,往往將車輛停於黃線網內等待紅燈,導致由中山路或中彰快速道路欲進入金墩街的車輛堵在路口,造成車道回堵在中山路上,影響用路人的安全,請警察單位加強該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讓看不懂黃線網的駕駛能有所警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2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108年2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提及「花壇鄉中山路1段進入金墩街口黃網線,常有車輛於於黃網線等待紅燈造成回堵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0222-03

主題:

多餘號誌燈組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21 23:13:4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交通隊研議調整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號誌燈組,因為該路口為T字路口但支道明倫路方向卻設置雙面號誌燈組 且明倫路對向為非既成道路 所以更無需設置雙面號誌燈組,所以希望交通隊能派工將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支道明倫路雙面號誌燈組改為單面號誌燈組 以免讓多餘號誌燈組 造成浪費疑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先生 您好: 您於108年2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口,明倫路雙面號誌應改為單面號誌1事,經本局派員前往察看後發現明倫路對向為私人道路,有車輛停車及行人出入,為使明倫路對向車輛出入及行人通行有所辨識,故明倫路對向將維持現有雙面號誌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留言序號:

1080222-02

主題:

交通號誌燈號影響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2-21 21:00:46

留言人:

陳炳勳

留言內容:

彰化縣溪湖鎮東環路、興學街與大溪路兩個交通號誌設計不良,上下班時段常常造成一堆車子堵在大溪路往西的方向上,煩請貴單位協助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炳勳 君您好: 您於108年2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溪湖鎮東環路、興學街與大溪路兩路口號誌設計不良1事,經查溪湖鎮興學街與大溪路口號誌於108年1月7日由地方民代、里長及相關單位人員於現場會勘,決議調整為目前號誌運作模式,目前不宜再行變更調整,宜以現行號誌運作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留言序號:

1080222-01

主題:

爆閃燈故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2-21 10:50:22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吳淑櫻

留言內容:

彰化市新興里永安街與吃修北路巷口,原有裝設LED燈太陽能爆閃燈現已故障懇請換新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彰化市新興里里長吳淑櫻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2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本案經了解詳細狀況,該LED爆閃燈非警用制式裝備且目前本分局庫存皆已用罄,無法立即更換;本分局如有新配發該項設備,再優先辦理更換事宜。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最後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留言序號:

1080221-01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2-20 23:24:06

留言人:

每天用路人

留言內容:

辛苦的警察先生/小姐 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此巷均畫設紅線禁止停車,但有多數沒有公德心的人夜間長期佔用(影響視線),要麻煩辛苦的警察人員協助處理,以免視線影響用路人安全權利。請加強巡邏取締,請協助申請立牌告知《違規取締路段,禁止臨時停車》另外彰美路4段210巷口與217巷口都是紅綠燈路口也請協助劃紅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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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每天用路人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2月21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210巷與217巷口停放車輛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嘉犁派出所及本分局警備隊、交通分隊結合路檢、交通稽查與巡邏等勤務,針對旨揭路口違規停車情形加強交通整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取締告發,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順暢。另有關和美鎮彰美路4段210巷與217巷口劃設標線(紅線)事宜,本分局已函文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會勘,俾利後續執法行政作為。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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