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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80530-02

主題:

員警的辦事效率如此勞民傷財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5-29 23:32:14

留言人:

彰化縣老百姓

留言內容:

本人於5月9日被莿桐派出所某員警開立紅單,至今都尚未登入監理站單位是要怎麼繳款呀?打電話去莿桐派出所兩次,第一次得到訊息說會轉達承辦人員馬上處理,第二次打電話去詢問說要我自行打電話去分局裁決室詢問,因為本人上班族都很晚下班,今日打第三次得到的答案還是要自己打電話去裁決室詢問!!!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哪知道你們警政單位是怎麼處理此類事宜!請不要把警察內務的事情再丟給普通老百姓!若如此效益啟不是勞民又傷財!難道要等繳款日過後再讓普通老百姓自行跑監理站申訴!? 請自行檢討吧! 不要有類似這種情況再發生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交流板的電子郵件,提及「遭本分局莿桐派出所舉發交通違規無法繳款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經查本件舉發單莿桐派出所送本分局裁決室審核後,發現內容有疏漏乃予以退件,裁決室退件後派出所復於5月31日通知書送裁決室入案,因而造成延遲,造成您的困擾深感抱歉。本分局已檢討交通舉發單退件流程及落實稽核管制。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是否方便請您提供個人聯絡電話資料,以利本分局業務承辦人與您直接聯繫了解詳情,倘若不方便留下個人電話,本案承辦人員為本分局第五組巡官許威,請撥打聯絡電話(04-7268970),由專人為您盡速瞭解詳情,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30-01

主題:

通知會勘的回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9 12:15:51

留言人:

溪湖號誌

留言內容:

忠溪路與忠溪路460巷口,東興路與長青街兩路口 因為工作上的不穩定性質,難以參與會勘! 所以口頭表達 如同上次留言:希望忠溪路與460巷口 星期五:因為夜市將晚上的模式至少延長至10點(建議11點) 星期六、日:可能是六日,大家比較晚起床,希望將早上運轉的時段,延長至中午 東興路與長青街路口:(更正,因為發現平日1~4晚上7,8點多還是有部分車流,假日車留下午時較少) 周一~周四am6:30~am8:00,am11~pm1,pm4:30~pm8:30啟用號誌 周五am6:30~am8:00,am11~pm1,pm4:30~pm11啟用號誌(溪湖夜市) 周六周日為am6:30~pm1,pm4:30~pm8:30啟用號誌 至於秒數分配放行50秒的原因,是因為避免經過此路口多次停紅燈(畢竟大型車還算多),而造成民怨 往東興路往東環路方向比對象多20秒綠燈,是因為避免大型車無法在綠燈左轉長青街,憤而利用紅燈時才左轉,嚴重壓迫到長青街的放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建議溪湖鎮忠溪路與忠溪路460巷口調整號誌運作至23時及建議溪湖鎮東興路與長青街口開啟三色號誌管制1事,有關建議事項本局將於現場勘查後再行研議辦理,關於號誌設置運作時段,本局將本於號誌應常態性運作,讓民眾有所遵循原則調整,無法如所建議內容調整運作,另請陳情人與本局聯繫或留下聯繫電話,以利討論了解陳情內容。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0529-03

主題:

無牌的似越野摩托車上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5-28 21:24:05

留言人:

路人0號

留言內容:

您好,本人於5/28晚上20:10~20:20分左右(確切時間不知道,因為沒戴手錶,後來停別的紅燈才用手機推估時間)於彰化市中山路三段250號的小吃店前等紅燈時,看到一輛無牌的似越野摩托車,外觀看起來很像越野摩托車,但我不能確定,只是他剎車時該摩托車後半部還會彈跳,重點是沒有車牌!這樣的危險駕駛不該出現在交通流量大的市區,因為無車牌,無法提供給警察資訊,但有看到其友人的摩托車(車牌MRR-2030),希望辛苦的警察們可以找到那位危險駕駛並有後續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您於108年5月28日20時10分許在彰化市中山路3段250號發現未懸掛號牌機車違規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規定: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惟該車輛當時並無懸掛車牌,僅能以當場舉發之方式查證引擎號碼後舉發。本分局員警於執行各項勤務時,遇有異常狀況(未懸掛車牌)等情形,均會予以攔停查證身份,查明有無違規或其他不法情事。若您再發現有上述情形,可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遣警網前往處置。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5月2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80529-02

主題:

住戶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5-28 18:05:4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能不能控管一下 和美平等路的住戶停車阿 不是1/2停在車道 就是整台車停在車道 是住戶比較大就對了 有時下班時段遇到難以會車 是不是該處理一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門牌號碼),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29-01

主題:

闖紅燈及號誌燈時間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8 09:06:04

留言人:

使用者

留言內容:

1. 彰30與台17縣此路口闖紅燈一事,已反應多次,仍不見改善(到目前尚未看過警方執勤),使彰30車輛進工業區都怕被撞(高速、鳴按喇叭強行通過),請重視該問題。 2. 彰30與台61縣十字路口,機車優先道綠燈時間太短(僅15秒+黃燈轉紅燈5秒,共20秒),迫使機車通行者屢屢闖紅燈,若加上違規汽車行駛該車道,更增加後方機車無法通過該路口,建議該路口於上班時段增加機車優先道綠燈秒數。 3. 彰30與台61縣十字路口17點後民眾下班時間不同,車流並不像上班時間多,綠燈的路口少數幾輛車(台61左右轉),等紅燈的等很久(進出工業區),建議號誌燈時間能依車流調整對應之時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的反映事項,提及「鹿港鎮彰30與台17線路口常有闖紅燈及彰30與台61線路口號誌時制調整」1事,本局已函請轄區鹿港分局確實執行該路口交通違規取締,另相關號誌時制調整部分,本局交通警察隊將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如有需求再依規定調整。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敬祝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吳長峰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留言序號:

1080528-02

主題:

無照違規廣告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7 21:08:00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彰化縣田尾鄉中山路一段允發快餐對面,有一輛無牌照之廣告車輛,長期佔據路邊,請相關單位處理,以維護市容。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反映之事項,經本分局派員至現場勘查,確認為廢棄車輛,已於車體明顯處張貼清理通知書,限車主於7日內清理,後續將由本分局通知環保局辦理移置作業。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順頌平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28-01

主題:

鄰居養的鸚鵡鳥禽叫聲擾人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5-27 12:33:16

留言人:

糖友里住戶

留言內容:

辛苦的警察先生小姐您好, 於4月和5月皆有在這裡案號:1080417-02和案號:1080506-04反應,受到彰化縣和美鎮糖友里糖友二街27巷6號住戶屋頂養了數隻(可能是鸚鵡)的鳥禽每天早上叫聲的騷擾,我們都有看到您們警察先生小姐到場勸導,大家都非常感謝您們,但從第二次反應到現在也都如往常幾乎天天早上天剛亮(大約早上接近6點左右)就開始叫,叫聲是連續尖銳叫聲和夜鷺的叫聲不相上下,那時牠的鄰居就都無法入睡了,今天5/27更離譜從05:32就開始叫,我們這群上班族也就被吵起床少睡了2個小時,而且聽我們鄰居說是叫到10:09,中午和下午可能會再叫一輪, 星期六日也都叫到響徹雲霄吵的我們這群好不容易工作休假的上班族無法待在屋內真正的休息,請辛苦的警察先生小姐想個好方法處理這案件,再來我們不會在這裡反應了,若是該住戶依然故我,我們只好尋求其它管道解決這件事了,再次感謝警察先生小姐的幫忙!辛苦您們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糖友里住戶您好: 一、臺端於108年5月28日致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敬悉。 二、關於臺端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再次責由轄區中寮派出所針對和美鎮糖友里糖友二街27巷6號之住戶,飼養鳥禽發出尖銳叫聲影響安寧案,到場與飼主作成書面勸導及附近住戶施行訪談製作紀錄,並告知屋主倘有妨害安寧情事時,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處。 三、本分局亦責成中寮派出所針對該處所加強巡查,對於該處所妨礙安寧而拒不改善者,請逕撥轄管中寮派出所電話:04-7355184,將立即派員處理。 四、謝謝臺端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金士君 聯絡電話:04-755606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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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27-06

主題:

延後運轉時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6 20:34:44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溪湖忠溪路與忠溪路460巷路口 禮拜五因為有溪湖夜市所以人還很多 希望能將星期五的運轉時間調整至晚上11點在結束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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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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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建議溪湖鎮忠溪路與忠溪路460巷口調整號誌運作至23時1事,本局將擇期辦理會勘,邀集當地里長及相關單位到現場察看後再行決議,請陳情人與本局聯繫留下真實姓名及連絡電話等資料,以利寄發會勘通知單,辦理會勘事宜,屆時於會勘時提供寶貴意見以供參考。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80527-05

主題:

溪湖東興路長青街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5-26 20:31:08

留言人:

啟用號誌

留言內容:

溪湖東興路長青街,採用東興路雙向放行50秒,東興路往東環路方向單向放行20秒,長青街放行50秒 在星期五九點過後東興路雙向放行30秒,長青街放行25秒 周一~周四am6:30~am8:00,am11~pm1,pm4:30~pm7啟用號誌 周五am6:30~am8:00,am11~pm1,pm4:30~pm11啟用號誌(溪湖夜市) 周六周日為am6:30~pm9啟用號誌 東興路從東環路口過來路口的車輛,遠距離看不到號誌,看到號誌的時候發現紅燈這樣就會太趕了,造成緊急煞車,若啟用應同步調整號誌的角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建議溪湖鎮東興路與長青街口開啟三色號誌管制1事,本局將擇期辦理會勘,邀集當地里長及相關單位到現場察看後再行決議,請陳情人與本局聯繫留下真實姓名及連絡電話等資料,以利寄發會勘通知單,辦理會勘事宜,屆時於會勘時提供寶貴意見以供參考。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527-04

主題:

留言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5-26 20:16:28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在此處留言問題,對於有處理瑕疵的案件,是否會有被刪留言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若臺端所關心係「路霸」案件,因系統設定之故,會有次序錯置情形,並不會刪除。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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