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003-004

主題:

巷弄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0-03 15:04:06

留言人:

MAO

留言內容:

請問彰化縣是否跟其他縣市一樣有規定道路寬多幾米內禁止停車還是可以單向或雙向停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台端您好:您於114年10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彰化縣是否跟其他縣市一樣有規定道路寬度幾米內禁止停車還是可以單向或雙向停車」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 而寬度6公尺以下的巷道,為了確保消防車輛能順利進入,因此禁止停車。 (二)道路寬度6公尺以上未達9公尺容許單向停車、9公尺以上容許雙向停車,但仍須依道路現場標誌標線設置為準停放車輛。 (三)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春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41003-003

主題:

信箱驗證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3 09:58:4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信箱驗證碼輸入太多次錯誤,是否會影響信件傳輸,以及不小心按錯,是否會有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驗證碼輸入錯誤太多次只會造成登入受限,不會影響信件傳輸;若只是自己操作錯誤,沒有法律問題。

留言序號:

1141003-002

主題:

購買東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3 09:56:5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說要跟人家買東西,但是後來沒去,是否跟民刑法有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一般買賣屬於「雙方合意契約」,若僅是口頭說要買,但對方沒有因此付出成本或損失,通常不會有違約責任。如果對方因為您的承諾而特別進貨、備料,造成實際損失,才有可能依民法或契約責任請求賠償。

留言序號:

1141003-001

主題:

懲處後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3 09:01:1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開單告發態度不良,督導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反映意見。如您再有發現員警開單告發態度不良具體事證,可向本局局長信箱陳情。感謝您對警政工作的關心與指正,未來如有任何建議,亦歡迎隨時提出。

留言序號:

1141002-013

主題:

公家信箱陳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2 22:12:0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家信箱陳情,而格式有限,而短暫留家人信箱,是本人填寫,是否有涉及偽造文書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在公家信箱陳情時,若格式有限且短暫使用家人的信箱,這可能涉及到偽造文書的問題。陳情時必須提供真實的姓名及聯絡方式,否則機關有權不予處理該陳情。

留言序號:

1141002-012

主題:

請人家移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2 22:10:3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路邊停車,而對方好心移車讓前面車輛停,而詢問是否還有空間,若還有但是對方沒有誠實告知,是否有刑法或其他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只是因對方沒有誠實告知停車空間而造成不便,並不會涉及法律問題。

留言序號:

1141002-011

主題:

交通事故筆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2 21:19:1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交通事故筆錄,隨便回答是否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問題有關,以及是否會影響後續肇事原因判斷,以及時間到是否會銷毀資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在交通事故中,筆錄的準確性至關重要,因為它涉及法律責任的判斷。如果當事人在筆錄中隨便回答或提供不實陳述,警方該等事項有實質審查權限,則不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筆錄的內容將直接影響法院對肇事責任的判斷。正確的筆錄不僅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還是未來判斷責任的重要依據。若筆錄中有不實陳述,可能會導致法院在判決時對當事人不利,甚至影響保險理賠的結果。 至於資料的保存與銷毀,交通事故的筆錄通常會保留3年以上。

留言序號:

1141002-010

主題:

有關娃娃機店事宜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2 15:46:02

留言人:

匿名

留言內容:

您好: 想詢問娃娃機店機台上方附加"刮刮樂、夾一刮一(次)",是否合法呢? 感謝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娃娃機台(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其業管單位是彰化縣政府經綠處,您可到其官網民意信箱詢問是否違法。

留言序號:

1141002-009

主題:

交通事故筆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2 10:54:2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警察紀錄交通事故,若詢問車速多少,若只能講大概,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以及若沒繫安全帶,但是現場警察沒有發現,跟警察講有,是否會相關處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警察在交通事故中詢問車速並提供大概數字是合法的,並不違反規定。而未繫安全帶的情況,如果未被現場警察發現,可能不會立即受到處罰,若後續有證據顯示駕駛人未遵守相關規定,仍可能被開罰單。

留言序號:

1141002-008

主題:

店內用餐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2 10:51:5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店內購買東西點選外帶,但是外帶後在餐廳裡面吃東西,是否會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在外帶後內用不會觸犯法律,但可能違反店家規定,建議依店家規定即可。

資料筆數【7136】頁數【44/714】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