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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80626-03

主題:

號誌燈的運作時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6 00:01:54

留言人:

藍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 地址位於 彰化縣鹿港鎮西部濱海公路167號(長安宮旁小巷子) 那個小路口的紅綠燈,十一點後可以轉為閃黃燈嗎? 1.那條小路口真的很小,甚至一台汽車都難以進入, 為何要設置紅綠燈? 2.該路段十一點半後,其它較大的路口,都已轉為閃黃燈了, 只有那條小巷子依然是有號誌管制? 3.晚上上大夜班時經過(約十一點半左右),常在該路口等紅燈, 問題是根本無人出入,為何不設置閃黃燈就好? 常常在那邊等心酸的,火都上來了 以上、麻煩您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藍先生您好: 有關您反映鹿港鎮台17線新厝巷路口,調整號誌運作時間1事,經查該路口權責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本縣警察局將函請該工務段依建議內容酌處逕復。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26-02

主題:

彰化市力行路清一色牛肉麵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6-25 17:56:14

留言人:

徐嘉駿

留言內容:

他們外面的地不給民眾停車,如果是私人土地,也就算了,可是他們無法出示土地所有權證!這部分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檢舉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力行路清一色牛肉麵不給民眾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本分局派員前往處理,尚未發現店家有占用道路情事,如您再發現該店家有占用道路私用情事,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6月26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80626-01

主題:

詢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5 14:01:37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請問交通隊有關留言板案號1080606-02號 是否有符合改設三色號誌條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君您好: 您於108年6月26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縣員林市湖水路與出水巷口閃光號誌改三色號誌案,本局業於108年6月11日函請本局員林分局及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調查該路口交通流量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經本局員林分局函復旨揭巷口交通事故件數,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6條至229條設置標準。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80625-07

主題:

6月5日陳情事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4 12:35:12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本人以真實身分於(108年6月5日陳情案號20190605003),到今天已經20天,陳情結果顯示:辦理中,陳情違規事件完全沒改善,請問是檢舉窗口有問題還是直接mill至局長信箱比較正確呢?請不吝給于小弟回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臺端於108年6月25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190605003)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彰化分局儘速查處。 感謝臺端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25-06

主題:

違規處理進度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4 11:45:33

留言人:

Larry

留言內容:

您好,案號20190506082之違規檢舉自5/6至今已將近兩個月,進度仍顯示為辦理中,請確認是否尚未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6月25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90506082)尚未查處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80625-05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的網頁當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19-06-24 08:31:57

留言人:

游瑞文

留言內容:

你好,我昨天碰到一個交通違規想要舉發,但是你們的網頁(https://www.chpb.gov.tw/ch/home.jsp?id=50&parentpath=0,46)一直當機,導致我無法成功送出! 麻煩確認一下! 我提供兩影片,兩個加起來沒有超過40M,但是就是無法送出! 如果網站不行的話,請問我可以帶影像檔去哪個機關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將該違規車輛之影片及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交通警察隊(traffic@ms1.chpb.gov.tw)或將資料郵寄至交通警察隊第二組(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56號3樓)查處,本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調查處理;另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交通違規案件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為避免舉發爭議及證據資料之保存,如有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請於7日內提供違規實體資料(如以電子郵件夾帶影片及相片電子檔、或郵寄光碟、相片等方式)傳送。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25-04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2 23:29:11

留言人:

田中人

留言內容:

地點位於彰化縣田中鎮西路里長順街和建國路63巷.79巷.及大排水溝旁, 每天都有違規停車佔用整條車道,妨礙交通.停在轉彎處,造成視線死角!! 請麻煩警方取締,遏止違規停車的歪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關於您108年6月25日上午8時49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違規停車』1則,本分局業已交由管轄田中派出所派員前往加強取締,臺端如有發現違規情事可立即撥打110報案或田中派出所電話04-8742051號,員警會立即至現場處理,感謝您的來文,警政工作承蒙關心,敬表謝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田中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0625-03

主題:

可否麻煩加強巡邏或取締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6-22 08:40:30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彰化體育館(彰中對面)因施工的因素有一向整個封閉,但每次都會遇到逆向行駛的車輛,由於整條路很長又都是轉彎,很容易發生擦撞,甚至有人是在知道逆向的情況下嗆我說單行道又怎樣,不知是否有改善之方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陳小姐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民眾反映彰化體育館(彰中對面)施工逆向行駛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6月25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留言序號:

1080625-02

主題:

停車問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06-21 18:39:38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和美鎮平等路58號 香格里拉養生會館 門口都會停一台車 常常車身1/2以上在車道上 或是斜停 車頭在車道上 上次回報到現在 依舊沒有改善 難道這住戶 停車是被允許的媽 和美鎮平等路23號 該戶停車不是整台停在車道上 不然就是逆向停車 是否可以好好管理一下 整條平等路 很多住戶停車身車都1/2在車道上 難道住戶比較大 用路人比較小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用路人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用路人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6月2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本轄和美鎮平等路段(其中以平等路58號與23號前二處所最嚴重),常有車輛違規停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和美派出所規劃勤務,加強取締上述地點路段違停違規情事,以維用路人通行安全。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80625-01

主題:

道路標線不明確,很多地方都磨光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06-20 22:45:31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辭修路與彰草路交叉路口(萊爾富前)標線嚴重模糊,雙黃線,網狀線都已經被磨光了,請問該項哪些單位求助呢? 還有申請補繪要想哪個單位求助? 目前是已經寫市長信箱了,希望辭修路的道路標線可以盡早補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辭修路與彰草路標線模糊不清建議重新劃設案,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市光復路74號,電話04-7222141),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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