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428-04
是否可以調整交通號誌為連線狀態
回覆次數:22020-04-27 22:34:08
用路人
彰化縣鹿港鎮中山南路與文化街、復興南路以及青雲路此三個路口的燈誌是否可以調整為連線狀態?由文化街要往青雲路方向短短一段路要接連停三個紅燈,實在覺得很困擾....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您好: 臺端於109年4月2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鹿港鎮中山南路與文化街、復興南路、青雲路口號誌不連鎖1事,本局已於109年4月28日派員前往查看號誌連鎖情形,並適時調整號誌運作,以利行車順暢。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1090428-03
三色號誌改回閃光號誌
回覆次數:22020-04-27 15:39:52
張仁惟
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育英路與員東路二段路口之三色號誌燈組改回傳統閃光號誌燈組 並拆除號誌控制器,因為該路口三色號誌設置多年 唯有因太鄰近其他路口 一直以來無法開啟運作 並且已經長年維持閃光運作 既有三色號誌燈及控制器已毫無作用 當初貴單位 設置該路口三色號誌未審慎評估 造成浪費公帑 所以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育英路與員東路二段路口之三色號誌燈組改回傳統閃光號誌燈組 並拆除號誌控制器 以讓該三色號誌燈組及控制器 當作備用庫存品 於日後其他路口維修或新設號誌時再利用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張仁惟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4月2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員林市育英路與員東路2段路口三色號誌改回閃光號誌1事,經查旨揭路口因與鄰近路口育英路與萬年路3段路口路距過近,無法容納過多車流,如開啟三色號誌,將造成塞車情事,故維持目前閃光號誌為宜。另目前號誌設施經評估尚堪用,若將現有三色號誌設施移除改設閃光號誌設施,恐造成公帑損失,經檢視目前現有號誌已足以執行閃光時制,俟號誌設施未來老舊改善時本局再行研議調整更換。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1090428-02
刑法普通傷害罪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7 12:44:46
張先生
請問刑法第277條第二項致重傷者的要件與第278條重傷害罪是否一樣,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277條第二項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係指行為人僅有傷害人之意思,無致重傷之故意,而傷害行為後竟發生重傷之結果;刑法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重傷罪,係指行為人有致人重傷之故意,並己發生重傷之結果,兩者為犯意上的差別。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8-01
刑法第280條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7 12:42:12
張先生
請問刑法第280條規定,若對直系血親犯第277、278條加重其刑2/1,除了277第一項是告訴乃論,278條是非告訴乃論,那麼第280條是否為上述要件規定,因刑法第287並未顯示該條需告訴乃論,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80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277條或第278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所述如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277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然既係加重其刑,而所犯者如係第277條第一項之罪,須告訴乃論,又係以罪而不以刑為準則,則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刑法第277條第一項之罪,自在告訴乃論之列;建議以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至各地方法院服務中心或相關網站查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10
刑法公然侮辱誹謗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7 09:22:54
張先生
請問案件1090427-06,跟刑法246條要件是否符合,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第246條侮辱宗教建築物與妨害祭禮罪: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本法條構成要件,指針對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及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之公然侮辱行為,與刑法第312條指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或誹謗者構成要件不同。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09
交通
回覆次數:22020-04-27 08:16:49
王小姐
請問,機車在中央路橋左轉是要怎麼轉,交通號誌這麼不清楚,警察還躲在騎樓底下抓人是合理的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王小姐您好: 您於109年4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機車於中央陸橋左轉號誌不清楚,警方執法不合理」1事,說明如下: 機車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之交岔路口時,應等待圓形綠燈或直行箭頭綠燈亮起時,直行至前方待轉區,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禁止於左轉箭頭綠燈燈號亮時,逕行左轉彎。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敬祝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吳長峰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1090427-08
商標法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6 21:20:32
張先生
請問若在夜市或菜市場購買仿冒品,只有自己使用,而沒有轉賣出去,以及若汽機車零件購買非原廠零件而是副廠通用零件,是否有違反商標法,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僅單純購買仿冒品或汽機車副廠通用零件,只有自己使用而沒有轉賣出去,尚難構成違反商標法之要件。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07
路邊花盆佔車位
回覆次數:22020-04-26 21:10:51
蔡先生
您好,請問員林分局可否派警員瞭解一下,育英路37巷台展咖啡旁邊道路用花盆佔車位是否合法?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您好:臺端於109年4月27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育英路37巷台展咖啡旁道路用花盆占車位」,本分局會同員林派出所現地查處,立即針對旨揭地點勸導民眾移除占用道路之障礙物,且將該地點列為清道專案執法重點路段,並責由轄區員林派出所持續加強整理,以維護用路人權益,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1090427-06
公然侮辱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6 19:09:38
張先生
請問若和友人在私人聊天室聊天,開玩笑批評已故公眾人物信仰某宗教不好等事項,請問該行為是否觸犯刑法312條,還是246條,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刑法第 312 條侮辱誹謗死者罪: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所述和友人在私人聊天室聊天,開玩笑批評已故公眾人物信仰某宗教不好等事項,如該私人聊天室屬群組、網站眾多人數且任何人或隨時可供他人加入群組觀看,所批評之事顯已達侮辱或誹謗者,恐將會涉及該法條。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05
個人資料保護法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6 19:03:47
張先生
請問若在網路預約汽車試乘,汽車公司將接待的銷售顧問聯絡電話給客人,若客人僅將電話訊息截圖詢問該汽車公司確認詢問,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20條內容;另41條須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構成之要件;第5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一、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二、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者,亦適用本法。所述若客人僅將電話訊息截圖詢問該汽車公司確認詢問,尚難構成要件。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