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821-01
占用馬路
回覆次數:22019-08-20 14:43:19
張先生
請員林分局全面執行取締 員林市博愛路(全線)、萬年路三段 占用道路、斑馬線、路口轉角處 之違規攤販 開單告發取締 請員林分局應落實全面執行取締 占用道路之攤販 請 秉持不畏強權、不受民代指示 全面依法執行取締 員林市博愛路(全線)、萬年路三段 占用道路、斑馬線、路口轉角處 之違規攤販 開單告發取締 以維護及保障用路人權益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所陳情員林市博愛路(全線)與萬年路3段違規攤販占用道路一案,經本分局責由轄區員林派出所員警前往現場查處,將針對攤販開立勸導單責令改正善,本分局將持續編排攤販整理勤務,針對檢舉路段加強告發,感謝你對於警政工作之關心,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一組 本案聯絡人員:巡官張詠菁 連絡電話:04-8335023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員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820-01
逆向行駛
回覆次數:22019-08-20 08:20:46
J
請問這件交通違規還沒辦好嗎? 一個月了 案號:20190718092 陳情日期:2019-07-18 20:19:08.0 案由:逆向行駛 地點:503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一段7-40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J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8月20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190718092)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辦理查處。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1080819-03
彰化市仁愛路與南瑤路口轉角紅線掉漆
回覆次數:22019-08-19 00:13:00
市民
彰化市仁愛路與南瑤路口轉角紅線掉漆 轄區警察 拖吊車無法執行取締拖吊作業 請相關單位前去補劃 另請 拖吊場多派拖吊車來仁愛路全線巡查 此路段很多違停車輛 來巡查頻率多一點.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仁愛路與南瑤路道路標線己年久失修模糊不清,重新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市光復路74號,電話04-7222141),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 另反映彰化市仁愛路全段違停車輛問題1事,本局將 不定期於該路段規劃交通稽查勤務,以維持交通順暢人車 安全。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03963轉314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819-02
轄區員警未派人取締
回覆次數:32019-08-19 00:02:28
市民
本人於 108年8月16日 16時18分 報彰化市大埔路556巷與埔北街口有違停車輛 約將近傍晚六點時 本人再次經過此處 發現該處3輛違停車 雨刷未夾舉發單 顯然員警未來開單取締 如果有 請報出製單編號 其中一輛 我記得是 8Q-**** 不派人來處理民眾報案 瀆職 要去署長信箱投訴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8月1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楊佩珊 聯絡電話:04-7233481 啟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臺端好:有關臺端反映事項,案經本分局調查後,員警處理案件過程尚有改進空間,本分局業核予適當行政處分並確實檢討改進及持續要求教育員警、精進執勤技巧及態度,以提升警察服務效能與形象,最後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關心您。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819-01
位在彰化縣和美鎮德美路與忠誠路所交岔T字型路口上有支交通號誌燈之紅燈故障不會亮,急待修復。
回覆次數:22019-08-17 19:18:16
功明
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發現位在彰化縣和美鎮德美路與忠誠路所交岔T字型路口上,也就是在彰化縣和美鎮德美路213號從那戶民宅門口前出來方向右側那支三時式交通號誌燈燈桿上之燈箱裡的紅燈號誌燈故障完全不亮,本人在此麻煩彰化縣之警察先生或是警察女士通知廠商的交通號誌燈專業維修人員來做修復。麻煩您了;謝謝您;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功明君您好: 您於108年8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德美路與忠誠路口號誌燈紅燈故障不亮1事,本局已於108年8月20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1080815-02
民權路、華山路等通過中山路的綠燈秒數,請再增加秒書時間
回覆次數:22019-08-15 00:44:07
呂先生
您好!1.未位於中山路與民權路的紅綠燈,有歪斜行傾像,請查看,以維護人車安全!2.從民權路或華山路或曉陽路,過中山路的綠燈秒數過短雖非省道,但車流量也不少,尤其上下班尖鋒時段,不到20秒的過路時間,造成不便及安全問題,若大約統計尖鋒時間機、汽車流量即可得知,請調整綠燈秒數,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呂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8月1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中山路與民權路口號誌燈桿傾斜及調整彰化市中山路與民權路、華山路及曉陽路路口號誌運作時間」等事,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彰化市中山路與民權路口號誌燈桿傾斜部分,經查係車輛碰撞所致,本局已與肇事者洽談修復事宜,另調整彰化市中山路與民權路、中山路與曉陽路路口號誌運作時間,因該2處為不對稱路口時常有車輛爭道情形,為維護行車安全本局將號誌採用輪放式運作;另華山路綠燈時間為50秒已足以供車輛通行。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815-01
交通事故現場圖、照片
回覆次數:22019-08-15 00:19:15
林小姐
請問線上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照片】,錯過下載期限怎麼辦? 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領取得到? 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林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8月15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申請交通事故資料錯過下載期限」1事,本局未規定申請次數,請您上網重新申請,於7日期限內下載完成;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1080814-02
光明街路口紅綠燈
回覆次數:22019-08-13 16:00:09
彰化人
你好,請問員林市的光明街這條路,從南昌路到惠來街至民生路的路口的的紅綠燈,是否可以統一換號誌呢?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您好: 您於108年8月1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員林市光明街由南昌路到惠來街至民生路號誌不連鎖1事,本局已於108年8月14日派員前往查看,經了解光明街為支道,為維持幹道惠來街、南昌路、民生路連鎖狀態,員林市南昌路、民生路將不做調整,本局將研議惠來街調整為兩輪對一輪特殊連鎖對應方式運作,以維行車順暢。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814-01
建議路口設置紅綠燈號誌
回覆次數:22019-08-13 10:06:44
劉香伶
您好! 我們是大埔路488巷的住戶(水利社區)。由大埔路566巷往553巷的路口(就是往延平公園的路口),由於橫向是大埔路,車流量多且複雜,深切希望能和路口住戶溝通,同意設置紅綠燈號誌。因數年前亦反應過,但警局回覆路口住戶不同意設置。由於我們頻繁出入,也常常看到險象環生,日前 我的女兒也在今年7月中,已經在路旁等候車少再穿過馬路,但卻被後面的機車擦撞。麻煩您們處理,因為每次看到很多車禍或小擦撞,都很期待藉由設置號誌,來避免事故,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劉香伶君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大埔路566巷(往延平公園)路口處增設交通號誌1事,本局已會勘多次,但因當地居民對於號誌燈桿基礎座設置位置意見分歧,為避免設置後居民反彈,已請公所與居民溝通協調取得號誌燈桿基礎座位置同意書後,本局再行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80813-02
加入警察志工後是否會被強制退出
回覆次數:22019-08-12 19:41:40
tood
請問在加入加入警察志工後 會不會因為無法配合臨時勤務活動 然後被承辦人認為不適任主動將志工強制退出志工隊?
彰化縣警察局-行政科
tood君您好: 您於108年8月1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在加入警察志工後,會不會因為無法配合臨時勤務活動,然後被承辦人認為不適任主動將志工強制退出志工隊之問題,經交由本局行政科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本局108年度志願服務計畫」志工之考核規定: (一)志工運用單位每三個月應實施考核一次,凡出勤率未達百分之七十五者及無故連續缺勤兩次者,責由志工運用單位主管予以考核淘汰。 (二)違反志工服勤規定,或有不適任情形,經運用單位主管考核不佳者,予以淘汰。 二、本局警察志工之考核均依上述規定辦理並責由志工運用單位主管負責,非承辦人認為不適任即主動將志工強制退出志工隊。 三、感謝您對警察志工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行政科 五、本案承辦人:警務員陳俊傑、聯絡電話:04-7619556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行政科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