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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006-004

主題:

購買仿冒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20:34:2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買仿冒衣服穿,或是買給家人穿送給人家,沒有轉賣單純自用,是否有違反商標法及其他法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僅購買仿冒衣服自用或贈送親友,未轉售或營利,通常不會構成商標法刑事責任;但因仿冒品屬侵權商品,建議避免購買。

留言序號:

1141006-003

主題:

搭乘公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17:38:4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乘客搭乘公車,而公車司機跟乘客講搭乘那一班公車比較快,但是如果沒有比較快,而乘客多付錢,是否有民刑法有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公車司機基於善意提供搭乘建議,並無故意欺騙或不當得利之情形,即使實際路線未較快,通常不涉及民刑事責任;如乘客因此多付車資,可向客運公司反映協調處理。

留言序號:

1141006-002

主題:

幫忙拿東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08:16:5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幫忙廠商拿東西,而廠商自願給司機小費當做酬謝,而告知不用交公司可以拿,是否與侵占或背信要件相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廠商自願給予公車司機小費作為酬謝,且公司未明文禁止或要求上繳,通常不構成侵占或背信罪;但若公司有明確規定不得收受或須繳回,仍應依規辦理,以免引起爭議。

留言序號:

1141006-001

主題:

消費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6 08:13:1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門市消費,而店員結帳時打錯金額,而顧客已經結帳完,若顧客無欺騙方式,是否有違反民刑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店員因疏忽打錯金額,顧客並無欺騙或隱瞞行為,通常不構成刑法詐欺或其他犯罪,但店家仍可依民法向顧客協商補差額或退款,雙方可善意溝通處理。

留言序號:

1141004-004

主題:

訂閱商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4 14:30:1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電視電腦訂閱頻道觀看,但是家人帳號無登出,在電視電腦訂閱,而家人無意見,是否有民刑法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經家人同意使用其帳號在電視或電腦上訂閱並觀看頻道,且未冒用、詐欺或造成財產損失,通常不涉及民刑事責任。

留言序號:

1141004-003

主題:

刪除瀏覽紀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4 14:28:1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使用家裡電腦或電視,刪除瀏覽紀錄讓速度更快,但是帳號是家人的沒有登出,是否有違反妨害電腦使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僅為提升電腦或電視運作速度而刪除瀏覽紀錄,未擅改、刪除他人重要資料或造成損害,通常不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

留言序號:

1141004-002

主題:

贈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4 13:10:2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收到朋友送的東西, 而朋友拿塑膠袋子裝,但是不知道袋子是誰的,是否會有法律問題,以及是否需要歸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朋友贈送物品時使用的塑膠袋並非您知情取得,且不知袋子所有人,原則上不會涉及法律問題。

留言序號:

1141004-001

主題:

鄉愿的處理方式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0-04 11:02:05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演個布袋戲 廟方 違法封路 10月4日早上8點35撥打110 永靖派出所 只是來看看 路還是封 毫無作為的處理 方式 就算有申請路權 也不應該把巷口封到只剩一部機車 單方面出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一)經查本分局員警於當日接獲報案後,即到場勸導廟方改善。 (二)本分局針對是類活動,將函知臨時使用道路申請人應遵守道路交通相關規定,不得影響交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1003-006

主題:

聊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3 15:59:5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私下評論有看到誰去坐哪一班公車,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評論內不涉及誹謗、侮辱、妨害名譽等情形,基本上並不違法。

留言序號:

1141003-005

主題:

公家信箱陳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03 15:44:2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家信箱陳情格式無法留太多次同一信箱,而短暫留家人,但是是本人填寫,而沒有損害家人權益,是否與偽造文書要件相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在公家信箱陳情時,若格式有限且短暫使用家人的信箱,這可能涉及到偽造文書的問題。陳情時必須提供真實的姓名及聯絡方式,否則機關有權不予處理該陳情。

資料筆數【7136】頁數【4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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