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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0605-01

主題:

和美鎮和東里德美路77號的慶達汽車修護廠大門口前的T字型路口旁所立的四支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有二個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6-05 00:56:57

留言人:

雅君

留言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之警察先生/小姐您好: 我發現設置在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德美路77號的慶達汽車修護廠大門口前的交岔T字型路口旁所矗立的四支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有二個問題需要解決之敍述內容如下: A.第1個問題就是此設置在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德美路77號的慶達汽車修護廠大門口前的T字型路口旁所矗立的四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了,沒有像以往一樣會以閃爍紅燈或者閃爍黃燈的方式來告知所有用路人行經此和美鎮德美路而與它路所交岔之T字型路口時應該禮讓幹道車先行或者幹道上的用路人要減速慢行通過路口。 B.第2個問題就是從慶達汽車修護廠大門口出來方向的左側德美路往彰美路五段行駛方向上的德美路路旁那一支三時式交通號誌燈燈桿上的那一組三時式的交通號誌燈燈箱被風吹歪了;需有勞交通號誌燈維修人員把它矯正成與德美路往彰美路五段行駛方向上的德美路平行。 所以此設置在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德美路77號的慶達汽車修護廠大門口前之T字型交岔路口旁的四支三時式交通號誌燈之二個問題,需麻煩彰化縣警察局之警察先生或小姐通知交通號誌燈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做修復,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雅君君您好: 臺端於109年6月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和美鎮德美路77號前號誌故障1事,本局已於109年6月5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4-04

主題:

燈號異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6-04 00:26:05

留言人:

陳明村

留言內容:

6/3晚上11點1分開車行經(員林大排平面道路)龍舟路與沿海路五段之交叉路口,有一支測速及違規取締照相機,以往行經該路口是正常燈號狀態,當晚行經路口時是閃紅燈,也已停止後再經過路口卻發現被閃了兩下。 請協助確認是否燈號異常及撤銷當時之罰單,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陳明村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6月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述,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本局設置於福興鄉沿海路與龍舟路口前採證儀器,於109年6月3日晚間因路口號誌燈運作異常,導致該採證儀器閃光燈閃爍無法正常運作。本局於109年6月3日22時12分接獲民眾反應,即派員前往檢視關掉電源並通知廠商修復。 (二)另該路口採證儀器異常時段所拍攝取締違規案件,俟舉發員警判讀後,若採證相片有瑕疵或違規事實不明確,本局將會主動剔除,不予舉發。 (三)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4-03

主題:

車禍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6-03 22:51:42

留言人:

陳振桂

留言內容:

我爸在109年5月27發生車禍,雙方都有受傷對方有去醫院, 我爸是自行就醫,但要做筆錄時警察說對方還沒有做,不用及請我們先回家休息, 隔兩天要去做筆錄,但有先拿事故聯單,警察說目前比較沒有時間做筆錄,有請我爸回去休息,但今天我保險說對方早在5月27號就做完筆錄了, 想問對方筆錄做完,但我們自己還沒有做筆錄,這樣子會影響初判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您的父親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已做完筆錄,您父親尚未做筆錄,是否影響初判之疑義,交通事故的發生,警方會依據雙方車輛肇事現場製作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並會依據該現場圖及雙方的筆錄來研判肇事責任,您父親尚未製作筆錄並不會影響員警初判結果;建議您如有上述之疑義,可逕向處理員警或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解說。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4-02

主題:

檢舉狗吠聲太大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6-03 14:40:39

留言人:

廖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想檢舉狗吠聲太大。狗被養於彰化縣和美鎮定南路118巷45弄15號旁邊鐵皮屋頂內。叫叫停停的,有時就連續吠;午後到晚上比較常發生,每天含週末日都可能會吠;可以的話警察大人晚上去稽查比較會聽到響亮的聲音。請轉告飼主將狗養於屋內,或屋外但請戴上狗用口罩。煩請回覆何時處理及處理情況,謝謝您,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廖先生您好: 一、臺端於109年6月4日致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敬悉。 二、關於臺端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責由轄區大霞派出所針對彰化縣和美鎮定南路118巷45弄15號旁鐵皮屋頂內狗吠叫製造噪音案,經大霞派出所派員前往勸導改善。 三、本分局亦責成大霞派出所針對該處所加強巡查,亦請居民再發現對於該處所妨礙安寧者,請逕撥轄管大霞派出所電話:04-7555564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將立即派員處理。 四、謝謝臺端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務佐謝志明 聯絡電話:04-755606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留言序號:

1090604-01

主題:

彰化市三竹路與彰南路2段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6-03 14:35:58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位於彰化市三竹路上近彰南路2段路口的朝陽宮,早上有許多攤販,也有許多人會在 這裡買東西,常有機車停放,因為未畫線也不知是否有占用到道路,上班學等尖峰時刻常阻礙車子行進,造成彰南路往三竹路方向的車子難以通行,望能於尖峰時間派員勸導汽機車適當停放勿阻擋車道阻礙視線,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6月4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三竹路近彰南路2段朝陽宮攤販及機車占用道路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加強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3-05

主題:

尊敬的警官: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6-02 21:37:16

留言人:

周小姐

留言內容:

尊敬的警官: 彰化縣彰化市民族路商圈上的民族路派出所很敬業, 一百分,警察勇敢,辛苦,全年無休,24小時,工作性質危險,警察的經費要充足,福利要好,基層警察要七萬,祝快樂, 健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對警察工作的支持與鼓勵,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是本局重點工作,本局全體員警將持續克盡職責、堅守個人崗位,以提供縣內民眾一個平安、順暢、溫馨的生活環境,本局也會將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參考。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3-04

主題:

建請調整紅綠燈改為閃黃燈事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6-02 17:56:25

留言人:

周敬軒

留言內容:

敬啟者: 位於芬園鄉八卦路與八卦路1665巷交叉口(南化宮前)設置了一紅綠燈,由於出入1665巷車輛甚少(幾乎沒有),但每次遇到紅燈就得多花4~50秒停等紅燈,綠燈也只有4~50秒,幹道與支道綠燈時間一樣,支道卻幾乎沒有車,是故建請將該紅綠燈改為閃黃燈,或是幹道綠燈時間拉長,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周敬軒君您好: 臺端於109年6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彰化縣芬園鄉八卦路1665巷口調整為閃光號誌1事,經查旨揭路口因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而設置三色號誌管制。目前號誌設置大彰路綠燈秒數為35秒,八卦路1665巷綠燈秒數為20秒,為維護交通安全,以目前號誌運作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3-03

主題:

紅綠燈秒數調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6-02 17:29:2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彰化市金馬路上的紅綠燈秒數是否可以不要那麼長,以及國道1號彰化交流道前往秀水、鹿港方向號誌故障,在加油站旁,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您好: 您於109年6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金馬路綠燈時間太長及新平路慢車道號誌故障」1事,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您於109年6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金馬路綠燈時間太長及新平路慢車道號誌故障」1事,經本局查處情形。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3-02

主題:

動力推高機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6-02 16:41:29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居民

留言內容:

天天都從彰市平和三街14巷16號開出去,開出到馬路上 到行走怎沒有任何  警員舉締開單,動力推高機須要車輛載至到定點,為何沒到警員開單舉締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平和三街14巷16號堆高機違規行駛道路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尚未發現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情形。如有發現違規情事,將依法舉發。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6月3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603-01

主題:

號誌合併可行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6-02 08:39:52

留言人:

張仁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評估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三條街路口兩處號誌控制器是否合併,統一由三條街口號誌控制器控制燈號,因為該兩處路口過於緊鄰不到50公尺 造成三條街口號誌無法開啟運作 變成明倫路口號誌必須改成全天運作 但為了讓資源有效運用 避免當初設置(三條街路口號誌)有浪費公帑疑慮 加上明倫路口號誌控制器本身設施已逾10年已老舊 所以希望 交通隊研議評估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三條街路口兩處號誌控制器是否合併統一由三條街口號誌控制器控制燈號 並設定 兩處路口輪流交替開放運作(當明倫路運作、三條街執行閃光,當三條街運作、明倫路執行閃光)以讓 該兩處路口號誌 能發揮到最大有效利用 避免造成 三條街路口長年執行閃光 而造成當初設置浪費公帑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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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仁惟君您好: 臺端於109年6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將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口及員水路2段與三條街路口合併為1處控制器運作1事,經查旨揭2處路口相距過遠,無法如所述合併為1處路口開啟運作,另各路口號誌運作應為獨立運作,有各自運作效能,為維護交通安全,故以目前號誌運作為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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