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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31109-002

主題:

偷竊公訴罪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9 13:43:36

留言人:

黃聖豪

留言內容:

留言序號1131101-002的劉先生都在警方留言板說他的孩子偷錢賭博了, 偷竊是公訴罪, 警察大人不關心一下嗎? 不然到時候他的孩子成偷竊慣犯, 倒楣的還是我們小老百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1109-001重複建議,本案已回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9-001

主題:

偷竊公訴罪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9 10:23:31

留言人:

黃聖豪

留言內容:

留言序號1131101-002的劉先生都在留言板公開說他兒子偷錢賭博了 偷竊是公訴罪 警察先生不關心一下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偷竊是公訴罪沒錯,但警方會依對象行為是否符合竊盜罪構成要件,決定是否偵辦,如只是口頭表示他人偷錢沒有相關事證,警方不宜介入。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8-001

主題:

網路申辦貸款,取消要付違金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8 14:31:20

留言人:

施菱雅

留言內容:

我在10/15,網路上辦理貸款,我要取消,對方貸款公司要付違約金5萬,我上星期日晚上有去貴警查局,值班員警,叫我封鎖,但是11/4一直打電話,還打給我先生,我公司,叫我要解除封鎖,要以法律圖徑來走。 我還有申請網路另外一家貸款,也是要取消貸款要付10萬違約金,我有封鎖Line,也是一直打電話給我,我都沒接電話,我,封鎖Line後,Line就不不見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網路貸款詐騙多,您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檢舉或報案,以市話撥打無須負擔通話費用,以行動電話撥打時,除中華電信門號免付費外,其他電信公司通話費用則為每分鐘新臺幣1元。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7-006

主題:

法規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7 23:34:3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全國法規資料庫顯示修正法規,公告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是否指再還沒修正前,若處罰適用原法規條文,修正法規確定日期後適用修正法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經查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生效狀態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表示新修正條文尚未施行,仍適用舊法。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7-005

主題:

分享公眾資料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7 16:45:1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分享公家機關或政治公眾人物社群帳號貼圖,以及搜尋網路圖片分享正常社交之人及家人,是否屬於合理使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網路上的圖片轉貼問題,著作權人有一項權利稱為「公開傳輸權」,也就是只有著作權人才有權利,利用網路的通訊方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其著作的內容。 由於公開傳輸行為的「合理使用」情形非常有限,如果未經授權,就擅自將他人的文章或圖片,隨意轉寄或轉貼給家人或朋友以外的眾人欣賞,將有可能侵害作者的公開傳輸權。 因此,建議如欲與他人分享網路上精彩有趣的文章或照片時,不要以轉寄或轉貼的方式,而應採用提供網址鏈結之方式,由他人自行前往瀏覽。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7-004

主題:

著作權法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7 16:40:2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著作權法100條部分法規修正,但尚未實施,舊法規第91條第三項及第91-1第三項為非告訴乃論,其餘需告訴乃論,若觸犯舊法規內容適用舊法規,屬於行為法時,修正法規通過後即適用新法,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問著作權法問題,經查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生效狀態: 一、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二、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修正第 91、91-1、100、117 條條文、刪除第 98、98-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留言序號:

1131107-003

主題:

溪湖果菜市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11-07 15:44:01

留言人:

當地居民

留言內容:

溪湖果菜市場平日每天都會有一大堆人跨雙黃線迴轉、違停在車道上、闖紅燈、沒戴安全帽、逆向、用機車拉著拖車遮住車牌 尤其是早上有攤販在擺攤的時候特別多人,真的很怕一不小心擦撞或發生其他車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果菜市場附近的機車騎士,一大堆人跨雙黃線迴轉、違停在車道上、闖紅燈、沒戴安全帽、逆向、用機車拉著拖車遮住車牌等交通違規,本分局已指派第五組規劃交通稽查取締勤務加強該區域之交通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7-002

主題:

無不良紀錄證明書申請以及發放地點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7 09:49:06

留言人:

市井小民

留言內容:

請問無不良紀錄證明書=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嗎? 可以在鹿港分局拿到證明嗎? 還是只能在彰化市的分局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可至彰化縣警察局網站→便民服務→申辦服務→線上申辦→01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點入有詳細說明及操作方法。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7-001

主題:

彰水路一段644號路口無機車待轉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11-07 08:46:54

留言人:

賴易宏

留言內容:

彰水路一段644號轉入平安五街路口沒有設置機車待轉格,常有汽車停在644號前,佔用機車待轉區域,須與汽車並排或停等在斑馬線上,如有多輛待轉機車則會停等在彰化水往北上的停止線上待轉,影響待轉機車停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賴易宏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11月7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彰水路一段644號路口無機車待轉格」一案,經查證您所指路段,相關標誌、標線等需求,其路權機關係屬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本分局業已函請該單位參辦卓處。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吳家瑋 聯絡電話:(04)77510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06-004

主題:

法規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06 19:00:5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我國法規若有修正,尚未公告施行,是否適用原法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一般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沒特定就是自公布施行日期起算至第三日起生效,有特定施行日期,就是依特定施行日期生效,生效前適用原法規。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31】頁數【4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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