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81202-04

主題:

控制器遷移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2-01 20:49:5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山腳路一段與員南路口號誌控制器辦理遷移 因為該路口號誌控制器設置於路邊私人土地 經常雜草叢生將號誌控制器覆蓋 造成號誌經常故障不亮 加上 設置地點車流量大 日後維護及檢修人員相當危險 所以希望交通隊研議將員林市山腳路一段與員南路口號誌控制器遷移到支線道(員南路)號誌桿旁重新設置並汰換成銀灰外箱型號誌控制器 以維護該路口號誌正常閃爍 及以便日後維護及檢修人員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12月2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員林市山腳路1段與員南路口交通號誌控制器遷移1事,經本局前往現場勘查該路口交通號誌控制箱設置位置,係屬道路範圍非私人土地內,未有影響交通安全,以維持現狀為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81202-03

主題:

違規擺攤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1-30 11:02:19

留言人:

和美鎮民

留言內容:

和美鎮愛物路45號賣水果的都直接擺在雙黃線上警察來了他們就躲起來,明明就有店面幹嘛還要違規擺到大馬路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和美鎮民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和美鎮民您好: 一、臺端於108年12月2日致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敬悉。 二、關於臺端所提供之寶貴意見,本分局已責由轄區和美派出所針對和美鎮愛物路45號攤販佔用道路情事乙節,經到場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基於保障合法、取締非法之原則,在維護大多數用路人(車)權益為優先考量下,依法執行取締告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與第83條1項2款),以維持交通秩序之順暢。 三、本分局已將該處所列為「違規熱點」管制,並持續針對嚴重之「違規熱點」進行清除路霸、違停、路口攤販占用道路等嚴重妨礙交通及影響市容觀瞻,責成和美派出所不定期編排市容整理勤務,對於屢勸不聽或已嚴重妨礙道路通行而拒不改善者,依法執行取締告發或清除障礙,以期能達到「還路於民」及「恢復市容」之目標,保障用路人權益。 四、謝謝臺端的來信,敬祝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務員謝志明 聯絡電話:04-7556068

留言序號:

1081202-02

主題:

省道台十七線西部濱海公路約22點7公里哩程之交岔十字路口處之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不亮或不閃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30 01:52:43

留言人:

藍建華

留言內容:

省道台十七線西部濱海公路約22點7公里哩程處,也就是在彰化縣伸港鄉境內的省道台十七線之彰化縣伸港鄉建國路與長春路及什股路等二條路名所交岔而成的一個十字型交岔路口上的多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不亮或不閃爍。 再詳細點告知那就是位在化縣伸港鄉建國路167號的正順汽車修配廠;從此汽車修配廠大門口出來方向的右側交岔路口上的多枝三時式交通號誌燈故障,所以在此麻煩警察先生或女士通知相關政府單位或是廠商派專業維修人員來做修覆。謝謝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藍建華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伸港鄉台17線建國路與什股8街、長春路、什股1街等路口交通號誌故障 1事,本局已於108年12月2日通知該路口權責單位伸港鄉公所(04-7982010分機4),前往修護。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202-01

主題:

台1線路口行車安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29 12:03:3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您好,行駛台1線時,常遇到下列情形,是否請 貴單位多宣導用路安全。 1.部分路口內側會設置左轉專用車道,中間車道繪製直行標示,外側車道繪製直行及右轉標示,但仍有許多用路人占用內側左轉車道,綠燈後直行,造成與直行車道車輛爭道,致中間車道會再與外側車道之車輛爭道; 2.接上,因路口設置左轉車道,故原本車道線會偏右側繪製,但外側車道之車輛仍依慣性直行,造成內側車道車輛行駛空間壓縮(若左轉車道已有車輛待轉時,更須讓道讓外側車道之車輛先行,方可行駛通過),停紅燈時,更造成車輛堵塞,是否請 貴單位多加宣導。 3.另許多路段路口標線已不清楚,是否請相關維護單位重繪標線。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反映台1線路口標線疑慮及路口標線不清1事,經查該處路權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04-7325625分機282),本局將函請該段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129-02

主題: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1-28 22:31:54

留言人:

市井小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竹和路200巷(台灣禮光旁土地公廟) 從進德路2巷轉進竹和路200巷兩旁汽車違停嚴重~~!! 嚴重影響用路人交會車輛影響安全~~!! 請考慮劃設紅線跟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8年11月2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郝濟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交流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竹和路200巷(台灣禮光旁土地公廟從進德路2巷轉進200巷兩旁)汽車違規停車嚴重」,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土地公廟旁並未設置任何禁停標誌、標線,無法依道路交通管處罰條例舉發。如您覺得有劃設標線之需求,可就近向里長建議劃設之路段及範圍,路權單位將會辦理會勘作業。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巡官許威 連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81129-01

主題:

交通及標線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28 14:57:03

留言人:

何先生

留言內容:

員路林大道及萬年路皆需要兩段式待轉,而員林大道與員東路口、浮圳路口,地上沒有設置待轉格,萬年路與八條通路口,南昌東路有設置1待轉格,但八條通紅綠燈上皆沒有需待轉的圖案 和平街路幅較小,客運公司如同時多輛停靠在和平街上下客,道路範圍會再縮減,建議改至客運公司站內,或中正路上的公車停靠區上下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何先生您好: 您於108年11月29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反映員林市員林大道與員東路、員林大道與浮圳路、八條通路口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及和平街員林客運站牌遷移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政府工務處、彰化縣員林市公所及彰化縣政府運輸管理科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128-03

主題:

單時式路口幹道閃黃燈及支道閃紅燈之交通號誌燈故障不閃爍需派人來做修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28 02:30:57

留言人:

吳興國

留言內容:

昨天(2019年11月27日)禮拜三騎機車路過彰化縣線西鄉之138縣道中華路時發現裝在彰化縣和線西鄉寓埔村境內的138線道之中華路與中華路675巷及中央路三段217 巷等三條路名所交岔的大型式之十字型路口的路口旁和中央分隔島上所佇立的共八枝單時式的138縣道中華路幹道上閃黃燈及中華路675巷和中央路三段217巷道支道路口上閃紅燈的單時式號誌燈故障而不會閃爍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吳興國君您好: 臺端於108年11月2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線西鄉中華路675巷口閃光號誌故障1事,本局已於108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107

留言序號:

1081128-02

主題:

路霸檢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19-11-27 17:33:00

留言人:

洪志緯

留言內容:

精誠夜市的攤販每到夜市的週三週五週六週日夜市的時間都會把椅子跟腳踏車擺在路邊不讓別人停車,如果自行去移動還會惡言相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洪志緯先生您好:有關臺端108年11月28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巡官洪碧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洪志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交流板的電子郵件,提及「精誠夜市攤販利用物品佔用道路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除罰條例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你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巡官許威 連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128-01

主題:

號誌燈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27 17:26:22

留言人:

User

留言內容:

鹿港彰30與台17線交叉路口,上班時段車輛壅塞,多數駕駛者行駛台17線左轉彰30(方位:南轉西),而另一向(方位:北往南或北轉東)之車輛多數為大型重車,南轉西之車輛多數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導致重車減速停滯於該路口無法直行,進而衍伸影響彰30進彰濱工業區之車輛,建議該路口號誌加裝左轉專用燈或南北向號誌改為二時相(優先),確保直行車與他向車輛之使用權利。 另外,該路口仍有車輛(汽車、大型重車)高速鳴按喇叭闖紅燈進工業區或直行,對彰30進工業區之用路人造成生命威脅,此現象已提報多次未獲得改善,建請相關單位改善此舉現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User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鹿港鎮台17線與彰30路口設置左轉號誌,及該路口車輛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事,經查該處路權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04-7325625分機282),本縣警察局將函請該工務段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另該路口車輛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為,本局將函請轄區鹿港分局加強取締。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81127-01

主題:

違規超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19-11-26 17:15:55

留言人:

景全

留言內容:

我不小心用到了重複檢舉的部分,請問我該怎麼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景全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8年11月27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反映檢舉交通違規重複檢舉1事,案內重複檢舉部分本局會自動剔除。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406】頁數【416/641】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