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105-004

主題:

快一個月沒回覆檢舉結果的 案件編號 20201015019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5 16:08:10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快一個月沒回覆檢舉結果的 案件編號 2020101501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9年11月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1015019)尚未查處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員林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91105-003

主題:

檢舉事由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05 12:33:37

留言人:

莊翔宇

留言內容:

請問一下你們交通違規檢舉處理效率如何,我快一個月前檢舉的違規事項到現在還沒處理是怎麼一回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檢舉案號),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05-002

主題:

員南路與山腳路一段的T字路口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5 08:28:55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想請問員南路與山腳路一段的T字路口可以增設紅綠燈嗎? 雖然目前是採取黃色網狀線與汽機車停止線將道路分成兩段,但是山腳路社頭往員林方向的汽機車往往看到了前方紅燈仍然往前擠,導致員南路下山的車輛與山腳路左轉往員南路的車輛時常卡在路口動彈不得、險象環生,該路段也車禍頻繁! 既然在黃色網狀線的後端也設置了汽機車停止線與機車停等區,當前方號誌紅燈時,不就應該立即停等了嗎? 希望有關單位能考慮增設紅綠燈或者員警在場執法開罰一段時間又或者其他更好的辦法! 謝謝! 每天都要經過該路段的小市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員林市員南路與山腳路1段路口開啟三色號誌管制或派員警加強取締違規1事,經查該路口與台76線快速公路林厝交流道路口路距過近,且林厝交流道與員南路與山腳路1段時相不同,如開啟三色號誌運作,將造成車流嚴重回堵,故該路口爰以目前號誌運作為宜。另建議車輛於路口黃網線違規停等,未保持路口淨空部分,本局已請轄區分局員林分局派員加強取締,以維行車順暢。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91105-001

主題:

案件審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05 03:48:15

留言人:

楊先生

留言內容:

案號20201011130 違規停車檢舉 從10/11到現在快滿一個月了 還沒任何處理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04-001

主題:

騎樓檔住行人通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4 10:31:09

留言人:

劉小姐

留言內容:

員林市新生路303號騎樓檔住行人通行.請問此住騎樓可把麵攤移到騎樓營業嗎.每次走騎樓總是撞到他們櫃子..請幫忙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另建議你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你好: 臺端於109年11月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陳述「彰化縣員林市新生路303號占用騎樓」,本案本分局會同莒光派出所派員前往處理並勸導完畢,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第五組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091103-002

主題:

交通違規案件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03 20:30:02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有關案20200910200本局回覆如下: 檢舉該車疑違規行為,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不符告發要件相關規定,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5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規定及56條汽車駕駛人「停車」規定不明,無法明確判讀駕駛座上是否有駕駛人。 所以如果沒辦法證明駕駛有沒有在車上那在車道上妨礙交通是不會被開單的? 怎麼我在內政部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2781&p=4&f=6 看到裡面說: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又因他有打雙黃燈, 第 59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真的都不符告發要件相關規定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參酌辦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03-001

主題:

員林車站前計程車喊價不跳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3 10:22:05

留言人:

李小姐

留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員林車站走出來右前方一整排寫著"自律排班制"的計程車,都是喊價不跳錶,距離近還拒載的情況是被允許的嗎? 平常日星期二早上約九點時間至少被拒絕五台以上,這種現況請問如何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檢舉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李小姐您好: 您於109年11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員林火車站計程車喊價不按表收費及拒載1事,因計程車收費及管理係屬監理站權責,本局已函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91102-002

主題:

員林中正路違規占用騎樓停車(都沒再處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2 14:44:05

留言人:

柳家德

留言內容:

於10/21反意過 員林市中正路 店家長期占用騎樓停車一事,縣警局回覆"會由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前來處理",但時至多日還是一樣狀況,從南起員林大道~北至南昌路口止,員林市的中正路上,騎樓停放轎車處處可見,甚至上週親友因為車停於某藥房門口,輪胎稍微凸出至機車道,結果店家為了要讓自己的車可以順利停進騎樓,而檢舉通報警察拖吊,真不知道到底是誰違規? 難道騎樓停車都不處理,附近學生下課都要走到馬路上,造成意外誰要負責?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9年11月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中正路違規占用騎樓停車案,本案 責由轄區員林派出所編排勤務加強違規停車勸導及稽查取締,臺端如有其他交通改善建議,請隨時與轄區員林派出所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另建議你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02-001

主題:

拖車像小偷一樣無聲無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2 10:13:48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今天上午08:32,在中山路上星巴克臨停黃線,打閃黃燈....下車不到2分鐘,人在旁邊車旁跟朋友講話,一轉頭車就不見了.....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是拖車還是偷車啊...彰化市有這麼缺錢嗎? 路上一大堆紅線停車都不拖...實施拖吊時不需嗚警笛嗎?請回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先生您好: 您反映8307-UD號車,被警方拖吊未鳴笛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旨案經本案承辦人員檢視現場採證光碟,所稱8307-UD號車於109年11月2日8時32分許,停放於彰化市中山路2段76號旁,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處所違規停車,本局拖吊車到達現場依規定鳴警報器一至三聲後,予以取締拖吊,並無違誤。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尤國華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221

留言序號:

1091101-002

主題:

民意信箱逾2個月未回覆效率有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1 18:18:29

留言人:

施力文

留言內容:

案件編號1090900015至今已二個月未回覆,是否被搓掉,如果是這樣也請要回覆,會另尋其它管道投訴》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施力文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本局ERP系統「民意信箱」受理案件第1090900015號案尚未回復」1事,經查本局鹿港分局前於109年9月15日以鹿警分五字第1090022974號書函回復您,有關陳指部分本局已再次聯繫鹿港分局查明、回復,請您靜候通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陳龍文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3

資料筆數【7318】頁數【408/732】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