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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128-003

主題:

路霸有沒有方法來請他們改善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8 23:54:17

留言人:

小林

留言內容:

在員林市鐵路穀倉旁其靜修路52巷27弄這邊,長期有一個路霸都用電動車跟機車上鎖,甚至綁鐵鏈來佔據車位,卻一直沒有警察去調查,之前聽說有民眾拍照檢舉,但警方回覆照片無日期,無法處理。聽說,那是住在那邊有一家花店長期佔用的原因,是否警察大人可以去了解一下或是每天去開個罰單,這樣的路霸對於守法的民眾而言,實在是不公平,尤其機車綁鐵鏈在地上人孔蓋更是無視公權力!請警方協助維持公平正義與公共正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你好: 臺端於109年11月30日至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陳述「彰化縣靜修路52巷27弄利用鐵鍊綁電動車與機車來占用道路」,本案本分局會同莒光派出所派員前往處理並勸導完畢,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第五組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091128-002

主題:

改裝汽機車噪音飆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1-28 13:15:39

留言人:

Mr R

留言內容:

近日於中山路一段(楊漢銘醫院)前,常於深夜約10-12點時間常有改裝汽、機車發出極大的改裝噪音擾民,並進行飆車的超速危險行為,是否可以進行定期巡邏及取締,給鄰近居民清靜及安全的居住環境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1月28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反映中山路1段楊漢銘醫院前,常於22至24時有改裝排氣管車輛擾民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稽查,加強對疑似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查報工作。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類似狀況,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8-001

主題:

員林娃娃機亂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8 09:44:28

留言人:

輝

留言內容:

大員林地區娃娃機貨品出貨都可以直接換錢,警察不管這個嗎? 這樣子符合規定嗎? https://ppt.cc/fA5DUx 上圖為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員林分局了解酌處;另建議您如有發現不法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10

主題:

增設測速照像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7 23:54:46

留言人:

阿雄

留言內容:

二溪路 溪湖到挖仔轉二林這路段,到了晚上常常一堆改裝車還或是飆車的....難道不能增設測速照相嗎??60測速不過份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9

主題:

139與水月台路T自行路口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22:24:57

留言人:

附近住戶

留言內容:

139與水月台路路口車流量大,139的車數又快,應須架設紅綠燈。一年發生好幾場事故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建議彰化市139縣道與水月台路增設交通號誌1事,本局將函請彰化市公所提供該路口交通流量表;並由本局彰化分局調查該處路口最近1年肇事紀錄後再行辦理增設事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8

主題:

塑膠板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1-27 20:41:31

留言人:

可憐

留言內容:

彰化市自強路171巷路口旁邊搭鐵架.路邊雙向都停車是叫開車怎會車?109巷路口畫槽化線.立塑膠桿也亂停..反映好多次愈來愈嚴重.哪天失火.有意外消防車怎進來..反映後警察也是看看就走..哪天發生意外你們警察也要負一半責任!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自強路171巷路口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1月27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1127-007

主題:

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20:28:36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違規檢舉內容寫錯,第58條第1項可否改為第53條第1項,項案件編號:2020112715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1127157)變更違規條款1事,本局彰化分局會針對您所提供之影片,認定違規事實,依規定法條逕行舉發。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6

主題:

女警跨越雙黃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17:26:55

留言人:

蔡靜玫

留言內容:

民國109年11月27日,Pm:17:08分,身穿警察制服頭戴警帽綁馬尾女警;於彰化縣田中鎮斗中路一段(賣地瓜球附近)走路誇越雙黃線。 請問是離斑馬線很遠嗎?一般人就算了,身穿制服代表國家以身犯法;丟臉。若非我趕時間我就錄下來PO網,讓那個員警被記過。 順便問一下,中正路到斗中路路口到底要不兩段式左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關於您109年11月30日下午17時26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主題『女警跨越雙黃線』1則,本分局已交由第二組派員了解,另田中鎮中正路到斗中路路口到底要不兩段式左轉部分,該路口處,路權機關並未劃設兩段式左轉標誌牌及待轉區標線,臺端如有發現違規情事可立即撥打110報案或田中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電話04-8756901,本分局會立即派員處理,感謝您的來文,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5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開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13:47:1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1.請問交通違規舉發後收到舉發成功通知,請問警察是否真的有開單?開單的作業流程為何? 2.因為警察回覆信件只告知會舉發,但沒提供舉發開單相關流水編號,一直有這部分的疑問,這部分不透明,建議透明化,請將開單作業流程說明清楚.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反映檢舉交通違規是否提供舉發單流水編號,以透明化1事,答復如下: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規定: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派員查證,經查證屬實者,應予舉發,並將處理情形回復檢舉人。 本案依據上述規定處理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應將舉發或不舉發之情形回復檢舉人;另提供違規舉發單號1事,條例中並未明定提供,且違規舉發單號涉及個人資料(民眾可利用網路向監理單位查詢),本局不予提供。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4

主題:

精誠校車闖紅燈左轉進入平等街停車場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7 11:06:34

留言人:

王慧婷

留言內容:

先前已檢舉過精誠校車違規紅燈左轉,且是一台轉後面連續好幾台跟著轉,連同小客車也是,導致我們要往精誠方向過中華西路的車都要跟他們擠,險象環生,且校車還闖的理直氣壯,投訴過二次但都沒有啥改善,校方人員似忽也沒在宣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了解酌處,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違規之車輛,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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