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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31112-005

主題:

玩投籃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2 22:02:4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玩遊戲投籃機還沒投幣,或之後投幣或是遊戲結束,是否會相關法律問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一般正常使用遊戲投籃機,不涉及毀損或竊盜等損害機主所有權行為,就無違法可言。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2-004

主題:

寫別人名字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2 19:15:0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客運駕駛幫忙代班開車,而開完後行車紀錄卡及行車憑單交給站務人員,而站務人員寫非代班司機名字,代班司機是否有偽造署押問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1112-003重複建議,本案已回覆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2-003

主題:

寫別人名字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2 18:28:2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班表上,寫他人姓名,班表為真實,但是有告知對方且知情無損害,是否會有刑法偽造署押或偽造私文書,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的問題可備相關資料直接到附近派出所洽詢,另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2-002

主題:

筆錄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2 14:16:5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民眾到警察機關報案或是陳情,而警察還沒登入電腦製作筆錄,先口頭了解民眾事情原因或是需要求證,是否與刑法登載問題有關,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就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如非明知且故意而言才構成罪。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2-001

主題:

公家機關留言回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2 14:14:1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家機關信箱留言,而機關承辦單位進行回覆,若民眾告知事情來源以及其他疑慮(事由),是否與登載不實有關,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 另外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如有不實檢舉就法律責任。

留言序號:

1131111-005

主題:

筆錄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1 22:30:1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警察詢問民眾事情,尚未登載電腦製作公文書,以及若民眾撿遺失物到警察機關報案,而警察登入電腦輸入發生時間及地點,若民眾不確定時間地點,但警察告知民眾講大概即可,是否與公務員登載不實有關,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警方受理拾理拾得物時須填具制式拾得物收據一式二聯,須登載拾得人姓名、住址、電話、拾得日期、地點、品名、數量及特徵等,如不是故意提供虛假資料就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問題。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1-004

主題:

製作筆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1 22:23:2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被害人到警察機關製作筆錄,或司法機關通知嫌疑人到案說明,若被害人證詞不是事實,但嫌疑人無告知警察、檢察官,而陳述自己有利證據,是否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相關,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到問題1. 被害人證詞不是事實可能涉嫌誣告罪之成立,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而向該管公務員申告。2.被告可以提出有利於己的證據以供調查的權利。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1-003

主題:

吵架糾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11-11 19:46:1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和人家有吵架,而有推人行為,但無受傷,是否與刑法恐嚇、強制要件相符,或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問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到與人發生糾紛有推人但無受傷,要看對方能不能提出傷害證明,另您行為如無構成恐嚇、強制等要件(請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內容)就無違法。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1-002

主題: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11-11 06:11:32

留言人:

林定凱

留言內容:

民眾對現場圖與現況不符合時,需要請警方補正時,請問貴局現場圖之補正,有時效過久不及修改之相關規定?案件陳報上去有無內部相關審查單位,來檢視案件內容的正確性,以保障民眾權益?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11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交通事故疑義」1事,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處理,茲答復如下: 本局已函請所轄彰化分局查處,該分局會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警務佐林建華 聯絡電話:04-​​7228037*​​4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1110-001重複建議,本案已交辦交通警察隊盡速回覆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1111-001

主題:

娃娃機非法遊玩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11-11 01:30:48

留言人:

阿章

留言內容:

永樂街裡面,「玩轉」「夾霸」兩家許多檯子改裝檯面,且有賭博性質遊玩 不知道要檢舉幾次才會取締,每次都是去看看就沒下文,很好奇這個檢舉版有沒有實際的作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永樂街「夾霸」、「玩轉」,內置有賭博性質改裝娃娃機】1事,本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彰化分局業前往查處取締,通知台主到案說明後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賭博罪嫌,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彰化分局將再次派員前往了解,查察涉變更原遊戲流程(玩法)及改裝內部裝置之選物販賣機,函報彰化縣政府認定,據以依法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皞 聯絡電話:04-7233481

資料筆數【6328】頁數【4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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