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012-005
到現場取締處理 速度非常快速
回覆次數:32025-10-12 23:55:24
市民
10月12日上午約10點多 檢舉彰化市成功路86號對面 有佔用車道違停 約5分鐘內 就看到兩名員警到現場開單告發 (線上聯絡執行巡邏勤務轄區警員)效率非常非常非常好 值得稱讚,成功路路就很小條 還佔用車道違停 妨礙車輛通行 希望分局加強成功路頭尾整線的交通整頓 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成功路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1141012-004
幫人家拿東西
回覆次數:12025-10-12 19:17:23
一般民眾
請問若對方拿其他人飲料,請人家幫忙拿或是打開,而對方不幫忙或是講請其他人幫忙,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對方不幫忙拿或打開飲料,或建議請其他人幫忙,屬於個人自由意志的展現,不涉及任何法律責任或違法行為。
1141012-003
走行人穿越道
回覆次數:12025-10-12 19:14:53
一般民眾
請問若行走行人穿越道,而轉彎車輛轉彎過快,而行人停下來看一下車子,在繼續行走,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以及若行人為了停車位,而站在白線內與對方爭執,但是車輛可以移動,是否跟強制罪要件有關。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行人穿越道上短暫停下是合理避險,不違法。停車位爭執中,若未以強暴、脅迫手段實質阻礙車輛移動,則難構成強制罪。
1141012-002
請去關心公然猥褻的露鳥老頭
回覆次數:22025-10-12 09:33:57
小路人
去年揭露公然猥褻的田中露鳥老頭,他就住在田中員集路一段彰化客運停放站往南方向,連排透天厝玉記禮儀社旁的小巷內,老頭一臉猥瑣天天出沒田中市區,拿把黑傘晃至田中派出所前的小菜市場,那天逛完市場要離開,露鳥老頭從我身旁經過,心裡會害怕有陰影這位老變態,老頭可能有失智傾向欠缺關懷。平時做形象上臉書什麼暖警怎麼不去關心他?那位高高在上的少爺不是調回他老爸身邊,他是我見過的巡官最擺官架子的,一句:我沒義務跟你講!(難道我就有義務浪費時間聽你講句廢話),可惜了沒經歷沒歷練吃不了苦,就只想待在分局警局舒服過日到退休,這也沒什麼不好,這就是待在分局警局的好處,週休二日85班正常放假儼然是個上班族。露鳥老頭怕孤單才想走入人群,掏出生殖器企圖吸引眾人目光,極度心理變態成為治安隱憂,田中分局該去關懷露鳥老頭,該不會他獨居也超過80歲才敢大膽露鳥發洩情緒!?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 您好 您以E-mail寄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 (案號:1141012-002)電子郵件提及「請去關心公然猥褻的露鳥老頭」1事,經彰化縣警察局責由本分局答復如下: 一、本分局於接獲您的來信後,立即指派內安派出所警員積極查處,並會同該名民眾之胞弟、里長及照服員,共同了解相關情況,警方除當場予以嚴正告誡,明確告知不得再有違法(違序)之舉外,亦請照顧者加強日常關懷與看管,以防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二、另對於您所表達之不安與憂慮,謹致誠摯關懷與慰問,我們將持續留意該名民眾之狀況,確保社區安全與居民安寧,倘您日後仍有其他疑問或需進一步協助之處,歡迎隨時與本分局聯繫。 三、感謝您主動反映問題,協助警方維護社區治安,如再遇類似情形發生請撥打110報案。 四、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順心。
1141012-001
關於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2025-10-12 01:43:44
張旭助
想檢舉交通違規(其開車方式非常危險)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有多個違規事項為何不能檢舉,網頁顯示重複案件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張旭助先生您好: 您於114年10月12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電子郵件及本局「警民留言板」,提及「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無法重複檢舉」1事,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有關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無法重複檢舉1事,請進入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依欄位輸入(註明)車輛交通違規資料,於違規事實內容句選「其他」並於欄位填寫違規事實即可上傳。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您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警員廖宥任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1011-001
侵佔管理費
回覆次數:12025-10-11 21:31:47
范蕭貪
請問我之前因為盜刷媽媽信用卡,導致卡刷爆而無法付清媽媽醫藥費 媽媽現在住院後,我暫時替代媽媽工作,說實在的我只是去幫忙,要求住戶將管理費轉帳至我戶頭 管理費拿去付媽媽醫藥費,我自己一毛錢都沒拿,期間我去日月潭透透心都是用自己賺的錢 這樣也有責任嗎?網友甚至說要報警 我是覺得啦,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沒必要把這種事發到網路上!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建議您妥善留存相關收支證明,並與管委會或相關人員說明清楚,以免誤會或糾紛擴大。
1141010-005
教唆
回覆次數:12025-10-10 12:11:00
一般民眾
請問若通訊行幫客戶查資料,而當事人不在現場,而請其它客戶核對資料,若對方不願意核對,而開玩笑隨意跟通訊業者講可以叫其它人幫忙,並不是刻意叫他人一定要做,是否跟教唆有關。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依您所述情形,若僅為開玩笑、並無意圖使他人實際去從事特定行為,且對方亦未因此受影響去執行,通常不會構成刑法上的教唆行為。
1141010-004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22025-10-10 09:02:27
許萍媺
請問沿海路五段287號東意大廈 車道旁邊常有違規停車,可以麻煩交通隊來處理? 因為這樣很容易引起交通問題 車主履勸不聽,造成住戶的困擾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許萍媺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10月10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福興分駐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臺端爾後如遇類似案件,可立即撥打轄區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1010-003
雙十連假鹿港彰化交管
回覆次數:12025-10-10 08:56:52
許萍媺
請問雙十節連續假期鹿港往返彰化的交通有交管?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本留言板由內勤人員承辦,依一般公務人員作息辦理,例假日休息、上班日回覆。如您欲進一步了解縣府交通管制相關情形,可至縣政府官網「新聞訊息」專區查詢,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1141010-002
違規設攤
回覆次數:32025-10-10 08:47:27
趙世溫
彰化市彰美路一段144號旁邊的水溝上賣紅豆餅的攤販,紅線及道路上違規設攤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彰美路1段144號旁攤販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