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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421-001

主題:

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4-21 00:10:16

留言人:

簡世龍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山路三段993號盛好大苑社區門口旁新建的人行道常有車輛違規停車,請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中山路3段933號前人行道違規停車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20-003

主題:

紅綠燈路口無機車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20 20:38:30

留言人:

許昌佑

留言內容:

你好,請問四線道紅綠燈路口無機車停格,是否可騎到內側待綠燈左轉呢?這樣有算違規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許先生您好: 您於114年4月2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請問四線道紅綠燈路口無畫設機車待轉停車格 ,是否可騎到內側待綠燈左轉還要兩段式轉?」疑問,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一)有關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權責機關為路權主管機關(省道:交通部公路局;縣、鄉道:彰化縣政府;鄉鎮市區道路:各鄉鎮市公所),警察機關為執法機關,合先敘明。 (二)彰化縣內各路口是否有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必須以道路權責主管機關,將路口原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及待轉區標線兩種標誌標線同步移除時,機車騎經該路口才不需要兩段式左轉,但其中一種標誌標線如尚未移除前,該路口仍需遵守兩段式左轉。 (三)另四線以上道路如內側車道劃設有禁行機車時,機車騎經路口欲左轉時,仍需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四)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春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40420-002

主題:

交通大亂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4-20 20:36:04

留言人:

看不過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民街(前全國電子旁)道路平日跟假日攤販擺的實在有夠誇張都擺到路上來了,而且更離譜還水果攤擺在殘障車位上難道員警都沒辦法處理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中民街攤販占用道路」1案,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辦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40420-001

主題:

彰化縣警察總局吳羿靜破壞他人家庭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20 16:03:17

留言人:

劉福明

留言內容:

蓄意破壞鄰居的家庭,做出那麼多毀三觀的事,已經被提告,還跟別人老公糾纏不清!真是破壞警察的名聲!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419-001

主題:

檢舉網頁發生錯誤無法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19 14:53:32

留言人:

施宏昌

留言內容:

如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施宏昌  君您好 您於114年4月19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本局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均能正常連結,可能會出現連結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 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個人網路流量有限制造成網路塞車)而造成連結錯誤。 請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並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18-006

主題:

檢舉交通違規的系統是否正常運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18 18:17:00

留言人:

吳濠慶

留言內容:

在檢舉交通違規這裏完成後,將資料寄出後,圈圈轉了一會...不在轉後頁面就在這輸入資料的頁面,而附上的相片檔則不在。可並沒有顯示是否發送成功。已重覆試過多次。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吳濠慶  君您好 您於114年4月18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案經本局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均能正常連結,可能會出現連結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 一、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個人網路流量有限制造成網路塞車)而造成連結錯誤。 二、請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並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18-005

主題:

彰化交流道往鹿港方向科技執法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18 09:52:07

留言人:

林益鍾

留言內容:

https://www.nownews.com/news/6672230?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nn&utm_campaign=p_38LW06GLY4&fbclid=IwZXh0bgNhZW0CMTEAAR54ZEiFwasWcm9km4juQ8bo7Y7INo0GDO85O0UPpkihokthlT-JbyatR9n3fg_aem_bePtQlOADunO2zsmctyyuA 想請問依照上方連結新聞,且若有雲林警方說明過 彰化交流道往鹿港方向下第一個紅綠燈往果菜市場方向,若綠燈亮起,右轉箭頭燈未亮,此時右轉是否開罰 科技執法結果是開罰的,但是依照上述連結,科技執法不能開發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益鍾君您好: 一、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1項:「一、圓形綠燈(一)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二、箭頭綠燈(一)箭頭綠燈表示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 二、查彰化市新平路與環河街口設有多功能取締交通違規科技執法照相儀器,快車道號誌為紅燈、黃燈及箭頭綠燈(左轉、直行、右轉),非為圓形綠燈,如當直行箭頭綠燈亮起,右轉箭頭綠燈未亮,表示僅允許車輛直行,不能右轉。 三、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 隨時來電洽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賴建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61

留言序號:

1140418-004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18 09:14:3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交通違規被警方取締,而民眾打電話到警察機關詢問,而向警方講錯有查詢相關交通法規,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打電話到警察機關詢問交通違規問題,若只是「自己理解錯法規內容」,這些都是正常的溝通瑕疵,不會構成違法。

留言序號:

1140418-003

主題:

警察機關停車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18 09:12:5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職員警或退休員警,私人轎車放置車輛識別證,若家人平常駕駛,若沒有拿起來,以及退休員警車輛識別證是否需要繳回原任職單位,是否有違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在職員警私人轎車放置車輛識別證,一般用於進入警察單位停車場使用,退休時應繳回。

留言序號:

1140418-002

主題:

政府官員車隊參訪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18 09:10:0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遇到政府官員車隊參訪縣市,是否需要禮讓,以及若詢問警察,警察告知是官員要到縣市參訪以及需要事先規劃交通管制,是否有違反相關法令。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車隊依法具有強制禮讓義務,不禮讓者可處罰鍰。有官員參訪、需要交管、告知民眾交管時間,這屬於行政說明與協助告知性質,並不涉及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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