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90219-04

主題:

加強取締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19 11:37:12

留言人:

檢舉人

留言內容:

溪州鄉溪林路 152縣道,去年底剛拓寬完成 現在白天時常有人不照燈號行駛,或者闖紅燈,已經很多次都被闖紅燈差點撞上 晚上更有飆車族很吵的排氣管聲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北斗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感謝您對本分局溪州鄉交通之關心,有關您所留言事項,該路段本分局將加強交通整理,列入巡邏取締重點,並利用社區治安會議宣導民眾遵守交通安全,以維大眾行車安全。承蒙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併致謝忱

留言序號:

1090219-03

主題:

用路安全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2-19 10:13:20

留言人:

shyan

留言內容:

想請問彰化市中華路的中華陸橋, 其兩側道路,也就是通往橋下的道路,是否為單向道?? 因其入口處的路寬,大約只有一台車能通行的大小, 但每每行經該路時,有部份想免去停等紅綠燈的機車騎士, 從橋下繞到右側駛出,並直接轉上陸橋, 常在路口處發生開進陸橋下右側道路的汽車, 遇到從橋下正迎面騎來的機車, 所以想來請問權責單位,該處是否為單向通行的道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中華陸橋兩側道路(通往橋下道路是否為單行道之問題」,本分局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中華陸橋目前交通設施如下: 一、陸橋往交流道方向(東向西):車輛由右側道路進入,左側設有禁止車輛進入標誌(照片1)。 二、陸橋往市區方向: (一)車輛由右側道路進入,左側設有禁止汽車進入標誌(照片2)。陸橋上往交流道方向機車可迴轉進入陸橋下,設有機車行向指示牌(照片3)。 (二) 交流道往市區方向陸橋下右側汽車禁止由右側駛出,機車未設限(東向西),設有禁止汽車禁入指示牌(照片4)。交流道往市區方向陸橋右側機車可迴轉上陸橋。(照片5)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來信過程不太清楚您所敘述之機車行向路線,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彰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2月1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另外,請問您說的是中華陸橋的哪一端,是中正、中華路口這邊還是中華西、金馬路口這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0219-02

主題:

妨礙安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19 08:26:39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陳先生

留言內容:

鄰居家關門大小聲影響安寧已經投訴 多次,不知道警察到底有没有來還是只 是來晃晃要不然怎麼都没改善,難道不 能拿社維法來處理嗎,要不然對該住戶 也是不怕,謝謝 地址,溪湖西勢里西安路156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民眾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鎮西勢里西安路156號開關門大小聲妨害安寧;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緩。惟警方無測量噪音分貝的儀器,只能前往勸導該住戶盡量降低音量,該住戶發出之聲音如超過噪音管制標準,應由環保機關依噪音管制法第15條予以處罰。 本件爰請轄區媽厝派出所加強勸導後依限回復,感謝您留言反映,如再有妨害安寧情事請逕打本分局04-8852026、媽厝派出所04-8852814報案電話或彰化縣環保局24小時報案專線0800-066666;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溪湖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19-01

主題:

吊扣吊銷駕照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18 11:54:21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若被吊扣吊銷機車或汽車駕照,是否是看被吊扣吊銷哪一個駕照不能駕駛,以及吊銷駕照是否要重新考照才能駕駛、吊扣駕照部分是交由警察機關保管還是監理機關,以及記滿違規點數6點是否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被吊扣駕照兩次,吊銷駕照一年,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09年2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吊扣吊銷駕照」案,相關規定如下: 有關吊扣、吊銷駕照、違規記點及重新考照等業務,由各管轄監理機關辦理,屬監理機關權責,相關疑義可逕洽各地監理機關(如彰化監理站04-7867161),由專人為您解答為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18-06

主題:

請加強取締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2-17 23:05:52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員林到社頭一路的員集路深夜飆車現象日多(已持續數月),常一晚發生五六次極大噪音擾民,且超跑或改裝車常飆高速,影響所有用路人安全,相關單位請務必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予員林分局及田中分局知悉,由分局責請各轄區分駐(派出)所編排交通整理勤務,以維交通秩序;另為爭取稽查時效,建議台端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派出所反映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18-05

主題:

補充-紅綠燈下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2-17 22:19:22

留言人:

檢舉人

留言內容:

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右側夜間違停嚴重及紅綠燈可停車嗎?請員警到場關切一下,另外路口紅線標示過短才會造成違規停車於紅綠燈下,請交通處工程處員警幫忙處理延伸畫紅線事宜。謝谢 **紅綠燈下目前路口紅線長度未劃足10公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檢舉人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檢舉人君您好: 臺端於109年2月18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情檢舉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答復如下: (一)有關臺端陳情檢舉反映,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與巷內停放車輛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已責由所轄嘉犁派出所規劃勤務,針對旨揭路口違規停車情形加強交通整理,對違規車輛依法取締告發,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順暢。另有關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紅線不足10公尺事宜,本分局已函文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會勘,俾利後續執法行政作為。 (二)感謝臺端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敬上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本案聯絡人員:警員尤宗坤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90218-04

主題:

影響車輛進出,紅綠燈下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2-17 21:58:21

留言人:

檢舉人

留言內容:

和美鎮彰美路4段224巷口右側夜間違停嚴重及紅綠燈可停車嗎?請員警到場關切一下,另外路口紅線標示過短才會造成違規停車於紅綠燈下,嚴重影響車輛進出,請交通處工程處員警幫忙處理延伸畫紅線事宜,及加強取締。謝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和美分局知悉, 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18-03

主題:

停車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2-17 20:15:39

留言人:

大有

留言內容:

先說明. 我們這的社區是面對面型的透天厝,每戶前都有一個私人的停車位,中間有條公用的小巷道 問題來了:有人把車停在公用的小巷道上,當做他家的停車位(一半在他家前,一半擋在別人家前) 因非死巷他這樣停可以一台車通行. 但住在對面的兩戶人家就很倒楣, 好好的把車停在自家車位上 卻因為有人亂停車而無法進出.或很不好進出. 而他這樣把公用巷道當自家停車位妨礙到他人, 以違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112條 顥有妨礙其他 人 車 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請問這樣應該可舉發吧??或請警查大人來開單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地址),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18-02

主題:

請回覆交通違規陳情案件20200101028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17 18:34:20

留言人:

唐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不好意思,請回覆交通違規陳情案件20200101028 1月1日到現在也太久了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唐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2月18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0101028)尚未查處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和美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18-01

主題:

道路路面標線模糊不清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17 15:58:20

留言人:

史印辰

留言內容:

由彰化市中興路與大埔路路口開始,一直到桂都國際美食館(中興路187-1號)這段路,道路路面標線都已經模糊不清,煩請相關單位重新繪製,維護用路人安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縣彰化市中興路與大埔路(桂都國際美食館)路段路面標線模糊不清重新劃設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彰化市公所(彰化市光復路74號,電話04-7222141),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406】頁數【399/641】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