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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90302-08

主題:

請問警察可以在雙黃線迴轉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3-01 11:58:15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109年3月1日11時03分某位巡佐在斗苑路一毇45號前雙黃線迴轉 這是可以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該巡佐單位姓名及相關影片),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員警違反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本局督察科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或如係檢舉、陳情或其他建議案件可至本局「局長信箱」留言(需真實姓名),本局會儘速了解與查處後回覆陳情人(秘書科研考股電話04-7625705),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302-07

主題:

台61線南下王功交流道違規左轉台17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29 15:51:04

留言人:

吳福義

留言內容:

我是住在王功的一個小市民,每天上班要從芳漢路右轉到台17線上的紅綠燈等綠燈才能直行上台61線的北上王功交流道上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上班,但有多次我在等燈號變為綠燈時,要直行時會有很多大車下台61王功交流道下來左轉接台17線時都會違規左轉且速度都很快,而我方之綠燈時間又很短,常常等到這些大車違規左轉完了以後我方的燈號又變為紅燈,又要再等下一次之綠燈,是否可請警方加強取締此路口之違規情況,給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一個安全之用路空間,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於109年3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留言,提及「台61線王功交流道常有大型車違規左轉台17線,請加強取締」1事,本局已函請轄區芳苑分局妥適規劃警力,加強取締該路口違規左轉車輛,以維用路人交通安全及順暢。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敬祝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吳長峰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302-06

主題:

使用過毒品包裝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2-29 00:41:22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我們住家是無管理員大樓公寓,近期人員出入複雜並在地下室發現使用過的毒品包裝袋,還有其他住戶發現有不是本棟住戶的人在開住家的門,當發現嚇阻對方急忙逃離,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我們擔心個資會外洩,對我們住戶沒有保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時間與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建議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302-05

主題:

車輛通行不禮讓行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28 11:43:37

留言人:

施小姐

留言內容:

中正路二段左轉往曉陽地下道的十字路口,因為行人號誌跟行車號誌一致,尤其在放學時刻常常看到學生走得膽戰心驚,甚至好幾次看到車輛(汽機車)往行人前後穿梭行駛,建議行人與行車號誌燈有所區隔,好讓學童有安全回家的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施小姐您好: 您於109年3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中正路2段與曉陽路口調整號誌運作1事,經查該路口號誌,當中正路號誌綠燈時,曉陽路行人號誌綠燈才會亮起,曉陽路綠燈時,中正路綠燈才會亮起,號誌綠燈與行人號誌綠燈並未有衝突情事,因路口已多時相輪放方式運作,無法再另外增加行人專用時相,故爰以目前號誌運作方式為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款」,請用路人依車輛必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之原則行車,以維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90302-04

主題:

對交通違規舉發結果有疑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28 11:05:0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案號20200121143 該路邊劃有紅線 且清晰 卻得到經檢視旨揭影像道路標線不清,舉發恐有疑義,為以杜爭議,不予舉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黃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3月2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對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200121143)查處結果提出質疑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員林分局再行審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302-03

主題:

號誌燈故障通報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27 17:08:17

留言人:

林瑞斌

留言內容:

彰化市蔬果市場前紅綠燈🚥已故障好幾天,請派人維修,免生危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林瑞斌君您好: 您於109年3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果菜市場前號誌故障」1事,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彰化市果菜市場前號誌故障1事,查該路口號誌故障未亮係遭大貨車撞損號誌燈桿所致,本縣警察局已通知號誌維修廠商於3日內備妥零件前往維修。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302-02

主題:

福興鄉員鹿路一段437巷報廢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2-27 13:02:42

留言人:

李宏民

留言內容:

福興鄉員鹿路一段437巷(7-11旁)進去後靠近轉彎處有數輛無懸掛車牌之汽車長期放置,請派員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9年3月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福興鄉員鹿路一段437巷(7-11旁)進去後靠近轉彎處有數輛無懸掛車牌之汽車長期放置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為維持該道路順暢,已由福興分駐出所派員前往依法張貼清理通知書限期清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施義宏 聯絡電話:(04) 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福興分駐所:04-777540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鹿港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302-01

主題:

特殊任務警力編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2-27 09:49:55

留言人:

張鈺豪

留言內容:

請問各縣市警察局編制特殊任務警力,是否有包含反恐、反截機、反劫持等特殊任務,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行政科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227-02

主題:

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2-26 23:43:15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伸港鄉美港公路跟什泉街路口,工廠利用道路當工作場所。長期在路邊堆積物品,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能否協助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和美分局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回覆內容:

您好: 一、 臺端於109年2月27日致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反映,經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關於臺端反映之寶貴意見:彰化縣伸港鄉美港公路跟什泉街路口,工廠利用道路當工作場所,長期在路邊堆積物品,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能否協助處理。 二、 有關臺端陳情內容,經本分局伸港分駐所派員現地(如相片)查處並未發現,已責由該所列管派員持續查處。 三、 非常感謝臺端的來信及對交通工作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 辦 人:巡官鄭碩彥 聯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090227-01

主題:

違規交通檢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2-26 12:18:43

留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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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內容:

請問線上違規檢舉陳情處理需要多久時間? 上傳資料照片完已經超過2禮拜至今仍然處理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 如有相關疑義可逕洽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62049轉351)聯繫咨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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