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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102-001

主題:

拖車像小偷一樣無聲無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2 10:13:48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今天上午08:32,在中山路上星巴克臨停黃線,打閃黃燈....下車不到2分鐘,人在旁邊車旁跟朋友講話,一轉頭車就不見了.....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是拖車還是偷車啊...彰化市有這麼缺錢嗎? 路上一大堆紅線停車都不拖...實施拖吊時不需嗚警笛嗎?請回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先生您好: 您反映8307-UD號車,被警方拖吊未鳴笛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旨案經本案承辦人員檢視現場採證光碟,所稱8307-UD號車於109年11月2日8時32分許,停放於彰化市中山路2段76號旁,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處所違規停車,本局拖吊車到達現場依規定鳴警報器一至三聲後,予以取締拖吊,並無違誤。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尤國華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22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01-002

主題:

民意信箱逾2個月未回覆效率有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01 18:18:29

留言人:

施力文

留言內容:

案件編號1090900015至今已二個月未回覆,是否被搓掉,如果是這樣也請要回覆,會另尋其它管道投訴》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施力文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本局ERP系統「民意信箱」受理案件第1090900015號案尚未回復」1事,經查本局鹿港分局前於109年9月15日以鹿警分五字第1090022974號書函回復您,有關陳指部分本局已再次聯繫鹿港分局查明、回復,請您靜候通知。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陳龍文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01-001

主題:

彰化縣彰化市民族路373號的警察宿舍危險,應拆掉蓋警用停車場.祝快樂.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01 03:09:59

留言人:

朱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縣彰化市民族路373號的警察宿舍危險,應拆掉蓋警用停車場.祝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後勤科知悉與參酌。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031-003

主題:

減輕基層警員負擔,同提提昇治安維護效能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0-31 21:29:06

留言人:

陳聰明

留言內容:

由於警力資源有限,治安維護工作需要提升「見警率」、分析「犯罪熱點」成因 並且「情境犯罪預防」警力才能有效率的發揮。 情境犯罪預防即是透過環境的管理,減少潛在犯罪者的犯罪機會,並增加其犯罪被捕的風險。因此,如果找到「犯罪熱點」形成的背後環境因素,針對這些因素予以有效管理控制,將可達到預防犯罪的成效。其次,第三造警政的概念則是引進民間的力量,透過警民合作的方式,讓有限的警力資源與民間資源發揮相乘效果,藉此解決以往警力資源有限的問題。 -- #見警率 #治安 #犯罪熱點 「見警率」對治安影響的觀察評析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Read more: https://www.npf.org.tw/1/1146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知悉參考。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031-002

主題:

改善路口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0-31 19:16:5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 研議將 員林市中正路與民權街與正興街路口新設三色號誌 於 支線道(民權街、正興街) 號誌桿 增設附掛 「綠燈左轉後請繼續行駛」告示牌,因為該路口號誌近期已經開放運作 但 正興街、民權街 左轉後 會誤判 停等中正路方向號誌 造成路口回堵 所以希望交通隊能改善研議將 員林市中正路與民權街與正興街路口新設三色號誌 於 支線道(民權街、正興街) 號誌桿 增設附掛 「綠燈左轉後請繼續行駛」告示牌 以免造成路口回堵 。 請交通隊答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君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員林市中正路與民權街口及中正路與正興街口增設(綠燈左轉後請繼續行駛)告示牌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031-001

主題:

案件編號:20201031090 超越雙黃線及闖紅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0-31 16:11:30

留言人:

許秀芬

留言內容:

您好。更正案件編號:20201031090 違規車輛編號應為:5828-P9。請協助更正。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許秀芬小姐您好: 您於109年10月3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1031090)更正檢舉車號1事,本局已函請鹿港分局更正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91030-002

主題:

請問一般交通違規檢舉多久回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0-30 10:26:23

留言人:

陳家敏

留言內容:

檢舉過幾次明顯交通違規, 但沒遇過快一個月沒回覆檢舉結果的 案件編號 20201006042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情事,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家敏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0月3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1006042)尚未查處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91030-001

主題:

民意信箱留言未得到處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0-30 06:40:20

留言人:

郝新仁

留言內容:

民意信箱留言未得到處理-2020-10-25 13:22:14 : 彰美路4段224巷口長期佔用車道紅綠燈下停止線 車牌0593-HA 此車佔用巷口紅綠燈下已經超過一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請和美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與回復;另建議你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029-002

主題:

違停, 轉彎 處違停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0-29 14:15:18

留言人:

卓聖利

留言內容:

1.彰市建和街2之3號巷口建和街4街該天天上演違停佔用道路。 2.平和三街12號,平和三街16號經常違停佔用道路剛好巷口處。以上危害交通及視線。依道路交通規定十公尺禁止停車,請局派人天天舉締發開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建和街2之3號巷口及建和街4街違停占用道路、平和三街16號經常違停占用道路」,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加強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另建議你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0月2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1029-001

主題:

民意信箱未回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0-29 00:59:14

留言人:

張小姐

留言內容:

案件編碼1090900102,已經超過30天了,尚未回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彰化市彰美路1段87號前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俗稱紅線),經本局函詢道路主管機關(彰化市公所)表示,係由該公所劃設,先予敘明。 如發現有道路障礙(路霸)情事,仍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本局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以維交通秩序。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陳龍文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秘書科知悉,並請該單位儘速了解與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140】頁數【39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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