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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122-002

主題:

彰化市中山路一段119巷違規停車嚴重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1-22 21:13:39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119巷有工地施工,仁愛藥局附近違規停車嚴重,T字路口又多,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1月2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中山路1段119巷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加強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91122-001

主題:

機車停放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2 00:53:00

留言人:

李小小

留言內容:

請問光復路台灣之星前無機車格馬路、紅磚道及華南銀行前無機車格馬路、紅磚道是否可停放機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李小小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2日在本局ERP系統「民意信箱」及「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彰化市光復路機車停放」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相關規定如下: (一)您所陳指彰化市光復路華南銀行前路段,現為設置有人行道及道路劃設「小型車停放線」與「禁止停車線(黃線)」,「小型車停放線」用以指示小型汽車(含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禁止停車線(黃線)」所標示路段為禁止車輛停車,所以黃線範圍為准許臨時停車,禁止汽、機車停車,惟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20時。 (二)另人行道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再依據同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規定,人行道為禁止(臨時)停車。 (三)以上規定提供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091121-002

主題:

號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1 15:22:55

留言人:

張民義

留言內容:

建議您晚上七點半後中山路左轉金馬路(車少)秒數減少五秒;撥給直行車(國光客運)即可通過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了解與參酌。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1-001

主題:

交岔口,轉彎處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1 11:43:37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早上7-9點,下午5-7點,上下班在彰化市泰和路一段與長順街交岔口紅線違停嚴重危害交通及視線,請加強違規停車勸導及稽查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了解辦理,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0-004

主題:

長期佔用騎樓.影響路人行走.老闆娘還不讓人行走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0 23:04:31

留言人:

何先生

留言內容:

員林新生路303號.麵店長期佔用騎樓.影響路人行走.煮麵攤也可以用在騎樓營業.連3層櫃也可以放置.騎樓路人要經過.也請人繞道.是惡霸嗎?有時經過又有瓦斯味.真的很恐怖.爲什麼附近都沒有人佔用騎樓營業.他們就可以.是有人包疪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9年11月20日警民交流留言版反映彰化縣員林市新生路303號於騎樓違規擺攤案,本分局已責請莒光派出所到場了解,如有違規情事則依法舉發。感謝您對於警政工作之關心,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一組 本案聯絡人員:巡官張詠菁 聯絡電話:04-833502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0-003

主題:

巷口需要申請路口警示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0 21:10:53

留言人:

請聯繫我

留言內容:

大新路151巷內,屬於社區,鄰近工業區,門外花盆常常被大車撞歪也沒看到設立路口警示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您所建議之事項,因路口警 示燈非屬交通號誌,本分局將函 轉路權單位(北斗鎮公所)參辦。 感謝臺端對警政及交通之關心與 協助,併致謝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0-002

主題:

加裝行人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0 17:16:0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盡速辦理 員林市光復街與三民街口、中正路與民權街及正興街路口 等2處路口增設行人專用號誌,因為該2處路口緊鄰員林車站學生、民眾穿越次數多 向貴單位反映多次 置之不理 以經費不足不願意裝設 難道行人通行安全及權益 要被漠視? 呼籲交通隊 請盡速辦理 員林市光復街與三民街口、中正路與民權街及正興街路口 等2處路口增設行人專用號誌 以保障行人權益及安全 (請交通隊給予答覆 要不要裝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員林市中正路與民權街口及光復街與三民街口增設行人號誌1事,本局訂於109年11月27日15時在現場會勘研議改善,屆時請您撥冗參加。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留言序號:

1091120-001

主題:

彰美路、東發路口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0 16:18:00

留言人:

詹世杰

留言內容:

建議彰美路、東發路口需安裝監視器, 因該路口為多方號誌,又為丁字路口,常有車禍發生, 發現該路口的監視器,大多拍超速用的監視器, 只有加油站旁的監視器有拍紅綠燈,, 但似乎不太夠,因多方號誌,容易導致車禍發生時, 肇事者不承認有闖紅燈之事情, 建議監視器改拍紅綠燈,而不要拍與紅綠燈反向之路面, 謝謝您~ ps.警察局應為便民服務,但我們要去拿初判表時,卻要我們上班時間過去,且中午休息不能去拿, 這樣我們必須請假去拿初判表,實在不方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和美分局及通警察隊知悉了解與參酌,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19-001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19 11:05:02

留言人:

林小志

留言內容:

鹿港鎮中山路143號,店家長期把廣告板放到路面私自佔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瞭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有關您於109年11月1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店家長期把廣告板放在路面私自佔用』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為維持該道路順暢,已責由轄區和興派出所前往勸導、取締;爾後遇此類案件您亦可撥打和興派出所電話(04-7772119)或110,以利本分局警員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對於本案仍有疑問,請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施義宏 聯絡電話:(04)7751015 聯絡信箱:lk01@ms1.chpb.gov.tw 勤務指揮中心:(04)777200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091118-001

主題:

可疑車輛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1-18 11:06:18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請問機車車色以顏料塗改是否合法,近日在彰化市一心南街8弄(即一心南街6號與10號建物之間巷弄),夜間經常可以看見一台機車停放(車號MLG-2566)全車外殼以顏料上色,無法看出其原本出廠的顏色,該巷弄缺少公有監視器,是否能請地方派出所派人前往查看,避免危險發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一心南街6號與10號巷弄機車MLG-2566非法塗裝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尚未發現該部車輛。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1月18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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