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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127-005

主題:

交通違規舉發開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13:47:1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1.請問交通違規舉發後收到舉發成功通知,請問警察是否真的有開單?開單的作業流程為何? 2.因為警察回覆信件只告知會舉發,但沒提供舉發開單相關流水編號,一直有這部分的疑問,這部分不透明,建議透明化,請將開單作業流程說明清楚.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反映檢舉交通違規是否提供舉發單流水編號,以透明化1事,答復如下: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規定: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派員查證,經查證屬實者,應予舉發,並將處理情形回復檢舉人。 本案依據上述規定處理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應將舉發或不舉發之情形回復檢舉人;另提供違規舉發單號1事,條例中並未明定提供,且違規舉發單號涉及個人資料(民眾可利用網路向監理單位查詢),本局不予提供。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4

主題:

精誠校車闖紅燈左轉進入平等街停車場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7 11:06:34

留言人:

王慧婷

留言內容:

先前已檢舉過精誠校車違規紅燈左轉,且是一台轉後面連續好幾台跟著轉,連同小客車也是,導致我們要往精誠方向過中華西路的車都要跟他們擠,險象環生,且校車還闖的理直氣壯,投訴過二次但都沒有啥改善,校方人員似忽也沒在宣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了解酌處,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違規之車輛,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3

主題:

八卦山停車場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7 07:12:50

留言人:

來八卦山旅遊

留言內容:

觀光人潮多,希望am9~pm9使用紅綠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及參酌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7-002

主題:

跨越雙黃線未打方向燈切入車道後車逼迫前車讓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01:21:13

留言人:

廖先生

留言內容:

在員鹿二段好修7-11門市前發生的事,該路段有禁行機車不能行駛嗎?那雙黃線跨越跟未打方向燈硬切入車道甚至有逼車的行為,依行車紀錄器影片提供檢舉,請問大概多久會得到回覆 此為案件編號(2020112520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廖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7日寄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1125203)處理疑義1事,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8條規定: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後……前項移送期間其屬逕行舉發者,自違反行為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如有查證必要者,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本局已函請溪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091127-001

主題:

義交要求待轉機車不能停在待轉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7 00:19:20

留言人:

Sandra

留言內容:

田尾中山路與光復路的7-11旁,每到周四下午5:40-6:10左右,會有一位女義交,這位女義交總是要求「欲待轉的機車騎士不能停在待轉格裡,要求騎士們後退到格子外,甚至斑馬線上」 如果待轉格的位置不適合停待轉,是否要重新評估重劃線? 否則一直要求騎士停在斑馬線上,是要等著被拍照檢舉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Sandra小姐你好: 您於109年11月27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於田尾中山路與光復路口不能停在待轉區1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及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有關反映上述地點遭本局義交通同仁指揮不能停放部分,本局將委由北斗分局加強教育義交同仁有關規定,有關您的建議本局將持續加強宣導義交同仁執勤專業性,以有效提升交通安全。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警員施耀濱 聯絡電話:04-7203963轉305

留言序號:

1091126-004

主題:

鹿和路二段352巷與鹿和路交叉口建議增設紅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6 15:02:58

留言人:

王先生

留言內容:

鹿和路二段352巷往鹿和路交叉口車輛很多,但鹿和路上車輛速度很快,互不相讓!建議增加紅綠燈管制。此外,鹿和路352巷常常有車違停並佔駐一半的車道(尤其是載運貨物的大卡車,特別是早上七點上班上課時間),請相關單位關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1月2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鹿港鎮鹿和路2段與352巷口設置三色號誌」1事,經本局查處情形,答復如下: 本案本局將請鹿港鎮公所提供該路口交通流量調查表及本局鹿港分局提供2年內交通事故資料,再擇期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研議設置事宜。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徐明龍、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16

留言序號:

1091126-003

主題:

彰化分局第五組 對於交通違規檢舉案件 不成案的理由!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6 14:06:54

留言人:

余先生

留言內容:

最近彰化分局第五組承辦交通違規檢舉,經常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及「警察機關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執行要點,常以難比對影片內容指陳之正確位置,舉證欠缺具體明確。 我去翻閱相關條文,均未強制規定地點須詳列到門牌地址、路段公里數、交叉路口等資料。況且某些路段(如彰化東外環道),一大段路根本沒有住家,哪裡有門牌,若是要求記載路段公里數,檢舉影片上傳資料又被限制40mb,若要錄到里程數畫面恐怕40mb不夠。 以往承辦人員,只要違規事實明確,時間、地點(路段)符合,都不會有此項不受理的理由。如果一定要明確到門牌號碼,那麼受理檢舉的網頁,務必要求輸入門牌或者里程數,才不會讓熱心民眾被潑冷水。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知悉了解及參酌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6-002

主題:

彰化市光復路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6 12:28:50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希望警察回覆不要只是制式的罐頭回覆,彰化市光復路大埔鐵板燒和華南銀行這邊和對面,平日、假日機車違停亂象一大堆依然不見改散,員警雖然偶爾來開單,但都是隨便開個幾台就走了,這件事情也有人反映到FB彰化人大小事上面,可見問題根本就沒解決,雖然感覺反應沒用,但還是會不定期留言給大家知道,直到有改善為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了解辦理,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違規之車輛,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6-001

主題:

檢舉事由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1-26 11:47:25

留言人:

莊Sir

留言內容:

檢舉案件編號20201012171一個多月了怎麼還沒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125-004

主題:

違規檢舉上傳系統異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1-25 20:00:00

留言人:

翁士凱

留言內容:

資料都填寫完成,違規影片也都在40M以內附加檔案完成,偏偏在送出後,顯示查無資料,系統怎麼如此怪異,已經5天,麻煩盡快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1.經測試本局交通違規舉發功能,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2.案件成案後,會於網頁出現陳情結果並提供一組案件編號,之後即可以該編號查詢處理結果。 3.另檢舉部分係由本局交通警察隊管理,如有急迫性需求,建議您可直接致電本局交通警察隊洽詢相關案件處理情形(聯絡電話:04-7228037)。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會將相關訊息併留言板1091125-003轉請業務單位資訊科了解與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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