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421-11
刑法355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1 14:34:14
張先生
請問若到店家詢問物品,請店家查詢或訂貨,但物品已到店家或已經叫貨,若事後跟店家取消下訂,店家也接受,是否會構成該法要件 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問題,所述如單純取消下訂,僅屬消費問題,與刑法第355條詐術損害財產罪構成要件不同;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相關網站查詢。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10
窺視他人手機(補充)
回覆次數:12020-04-21 14:18:11
張先生
請問窺視他人手機搜尋資料,是否屬於刑法315-1或是刑法358,以及該行為是否有觸犯竊盜,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問題,您可參考留言板1090421-09;另所述窺視他人手機搜尋資料,與刑法第 315-1條及第358條構成要件不同,建議您可查詢相關網站資料。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9
窺視手機
回覆次數:12020-04-21 14:14:10
張先生
請問窺視他人手機是否屬於刑法315、315-1還是妨害電腦章節,以及若窺視他人網站,經他人告知帳號密碼但未經同意登入窺視,是否是觸犯刑法358條,以上行為是否告訴乃論,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參考留言板1090415-17;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所述如違反其構成要件,恐將涉及罪責;另刑法第315條、第 315-1條、第358條款,依第319、363條屬告訴乃論。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8
使用竊盜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1 13:35:50
張先生
請問若下雨天機車坐墊濕掉,拿旁邊機車的抹布擦拭,用完馬上歸還,這是否屬於使用竊盜,以及若機車有放傳單放置旁邊機車,是否有廢棄物清理法問題,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使用竊盜之疑義,可參考留言板1090421-02;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及第11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張貼或噴漆廣告汙染定著物」、「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汙染環境行為」,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處1200到6000元不等的罰鍰;所述若將傳單放置於他人機車上,恐將涉及廢棄物清理法。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7
偽造私文書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1 13:03:03
張先生
請問學校考試舞弊偷改答案,向學校老師告知要改分數,但分數並未自己改,或是老師交學生批改,但事後有向老師致歉,且獲得原諒不追究,但申請獎學金檢附成績單,因學期成績單並不單純是考試成績、還有操行成績等,而成績單未竄改內容,請問上述行為跟該法要件規是否有符合,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所述之行為,應僅違反學校之校規範疇,惟仍視學校之規定來認定。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6
號誌修復
回覆次數:12020-04-21 13:01:17
張仁惟
有關留言板案號1090415-15號一案,該旭致電訊公司仍未修復號誌 希望交通隊 是否可跟旭致電訊公司洽談爭取將該組路口號誌設施移交給交通隊統一維護管理 要不然 該公司一直不願修復該組路口號誌 危及用路人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 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查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5
員林埔心 騎機車 如何到 柳橋東路
回覆次數:22020-04-21 11:35:20
Joanna
您好: 我要問路的! 我是秀水人, 我騎乘機車,我五月份要到埔心鄉一間工廠上班,工廠在東西向快速公路下的柳橋東路上(就在員林大潤發停車場出口 右轉的柳橋東路 上的不遠處) 我從福興工業區那邊東西向下的平面道路開始騎, 騎到了柳橋西路 路口 正停等紅燈 (前方可看到建大輪胎) 請問我該如何正確的騎到對向的柳橋東路?(就是加油站那邊) 因為電線桿沒有掛需二段式,那裡大十字路口車流量大 又好危險,我不知該怎麼騎,可否教我 正確較安全的騎乘方向?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Joanna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騎乘機車從彰化縣埔心鄉柳橋西路迴轉至柳橋東路(員林市功垂橋)1事,本局已於109年4月22日發文該路口權責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04-7325625轉分機282)設置機車2段式左轉標誌、標線。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 吳宗修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2
1090421-04
偽造私文書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1 10:32:12
張先生
請問若學校考試舞弊,偷改答案向老師告知改分數,但事後有跟老師致歉,不予追究,若學期成績單去申請獎學金,是否會有偽造私文書疑慮,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所謂足生損害,係指他人事實上有因此受損害之虞而言,其偽造、變造行為完成而具備上項要件,罪即成立;刑法第339 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本條構成要件須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取得財物者。所述偷改考試分數與申請獎學金,如分數已影響學期成績,足生損害於他人及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取得財物者,恐將涉及上述之刑責,惟仍須具體個案而定。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3
使用竊盜(補充)
回覆次數:12020-04-21 10:24:51
張先生
上封詢問補充短暫使用,有歸還回去,無占為己有,是否會構成該法問題,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回復如留言板1090421-02。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1-02
使用竊盜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1 10:20:32
張先生
請問若到親戚或是友人家裡居住到補習班,因沒有攜帶齊全盥洗物品,而短暫使用,以及若去醫院病房探親或是休養,但因本身無帶衛生紙,而短暫使用其他病友、物品人放置的衛生紙,但要告知但不知道是誰,以上是否會構成普通竊盜,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第320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竊盜罪之構成要件為不法所有意圖、竊取、他人的動產等,所述不知道衛生紙是誰的,而短暫使用他人衛生紙,如使用後即歸還,並非為自己不法所有意圖而竊取他人之動產,尚難構成要件。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