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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222-006

主題:

交通隊單位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22 20:17:4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交通隊有哪些單位屬於內勤單位及外勤單位,另外拖吊場及地磅場是否屬於該隊執法組及外勤單位,以及各分局的交通分隊是否全部為外勤單位,及分局交通組直屬單位是屬於分局還是交通隊,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詢問本局交通警察隊編制及拖吊場勤務案,經交由該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本隊設置第一、二、三組為業務單位,其他單位均屬外勤單位,目前本隊並無管理地磅場站,另各分局第五組(交通業務組)屬分局編制。 (二)有關本隊彰化及員林拖吊場執行拖吊違規車輛,係針對彰化市及員林市公告路段為主(公告資訊可至彰化縣警察局網站首頁-違規拖吊查詢),目前本隊拖吊場勤務編排時段,原則依據每日交通狀況及勤務需要編排為主。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尤國華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22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22-005

主題:

110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22 20:15:0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鐵路警察局派出所前違規停車,是否靠可以直接向該所員警告知,還是要向轄區警察局110報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您可以就近鐵路警察局駐地派出所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22-004

主題:

交通舉發告發單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2-22 20:13:1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警察開單取締交通違規,例如紅單跟白單,是向哪一個單位申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2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交通舉發告發單」1事,相關規定如下: 有關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所用告發單及逕行舉發通知單,係由本縣警察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製定格式印製,並交由警察局內部機關配發、控管使用,非警察人員無法取得、使用。 交通違規檢舉,您可至本局官網首站(http://www.chpb.gov.tw/)彰化縣警察局首頁─民意廣場─交通違規舉發─陳情,依欄位輸入(註明)車輛交通違規資料,並將違規車輛之佐證相片(有日期、時間)或影片上傳本局網站(40MB以下),將有專人查處相關資料,如交通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開罰。 以上規定提供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2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交通舉發告發單」1事,相關規定如下: (一)有關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所用告發單及逕行舉發通知單,係由本縣警察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製定格式印製,並交由警察局內部機關配發、控管使用,非警察人員無法取得、使用。 (二)交通違規檢舉,您可至本局官網首站(http://www.chpb.gov.tw/)彰化縣警察局首頁─民意廣場─交通違規舉發─陳情,依欄位輸入(註明)車輛交通違規資料,並將違規車輛之佐證相片(有日期、時間)或影片上傳本局網站(40MB以下),將有專人查處相關資料,如交通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開罰。 (三)以上規定提供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091222-003

主題:

尚難構成違法要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22 20:12:01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留言版回覆尚難構成要件是什麼意思,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謂尚難構成要件就是行為無達到其構成違法的要件。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22-002

主題:

留言尚未收到回覆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22 20:11:0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有關在貴局留言版留言,尚未收到文字回覆,留言的手機為sony x10, Android版本10,再麻煩資訊單位了解看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感謝張先生的提醒及建議,經查是因為之前於程式更新時造成的錯誤,本局已修復並排除相關問題。再次感謝您對本局警政作業的關心。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會將相關訊息轉請業務單位資訊科知悉了解與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22-001

主題:

資訊科測試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22 17:07:17

留言人:

資訊科測試

留言內容:

資訊科測試留言尚未收到文字回覆內容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資訊科

回覆內容:

測試留言尚未收到文字回覆內容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資訊科

回覆內容:

資訊科第2次回覆測試

留言序號:

1091222-002

主題:

索取文宣資料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22 13:46:1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公家機關或補習班索取櫃檯文宣資料,若已經索取過,但重複索取,未誠實告知或慌稱,但櫃檯人員說沒關係可以索取,是否會有相關法律責任,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行為尚難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21-004

主題:

併排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2-21 22:28:45

留言人:

李小姐

留言內容:

1.彰化市曉陽路-馥漫麵包到玉山銀行常常到了晚上都遇到併排停車情形。「倘若一側已經有機車、自行車停放之路段,無論是否開放停車(含停車格),若在這些車輛側邊再平行停放一輛車,就算是併排停車。」不是這樣嗎? 所以將汽車停在路邊機車格後方,也算是併排停車了吧? 時常看到一堆汽車打雙黃燈、停很久、停一整排,一個車道直接當他們的停車場了。曾經致電通報請員警來驅離開單,結果員警到場,可能是車主跟員警說 "好,馬上開走",員警便直接騎車去驅離下一台違停車輛,但殊不知 說會馬上開走那台汽車,根本沒開走啊!(電話通報至員警離開,我人一直在現場,目睹一切情況) ... 希望員警經通報、來現場驅離後,在現場待個十分鐘或是可以隔個十分鐘再來看一遍。 2.民族路-可不可熟成紅茶店前方晚間時常有汽車臨停,那邊是曉陽路與民族路口,車流量多,且只要一有車臨停在那,要會車就困難,然後就會造成交通堵塞,希望員警能在晚上用餐尖峰時間派人不定時巡邏。 ***無論是上述地點1.或地點2.,皆離彰化市民族派出所非常近,甚至走路不用5分鐘即可到達,希望民族派出所員警們,可以三不五時巡邏一下,不要連自家派出所周圍都漠視好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2月21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曉陽路馥漫麵包到玉山銀行晚上常有併排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91221-003

主題:

彰化市茄南街與家樂福旁現有巷道交岔口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21 16:50:35

留言人:

茄南街居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家樂福旁現有巷道(即茄南街與永安街之間無名巷)與茄南街交岔T字型路口10公尺範圍內,經常有車輛停放,影響轉彎車輛之視線,請問貴局前揭路段(交岔口10公尺內)是否可以停放車輛?若不能停車是否可以繪製禁停標線,已提醒車輛駕駛人,避免停放車輛,影響交通及公共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一)有關彰化市茄南街與家樂福旁巷道停車秩序1事,經查該處係為私有土地自用通道,雖未管制民眾通行仍非屬道路範圍,故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路口禁止停車規定之適用。 (二)如該路段有劃設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之需求,建請尋求當地里長協助,向市公所申請劃設標線,以為警方執法依據。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091221-002

主題:

車禍筆錄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21 11:51:47

留言人:

陳宏任

留言內容:

你好,請問發生車禍,傷者被送往醫院(全身多處擦傷),但可行走,警方除了在事故現場對肇事者製作筆錄外,警方說因疫情影響,傷者必須自行前往警局製作筆錄?這樣的流程是對的嗎?不是警察同仁都會前往醫院製作筆錄?傷者已經不舒服且行動不便,還要他自行前往製作筆錄?麻煩解惑,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宏任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2月22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員警未在醫院製作筆錄是否符合流程」1事,茲答復如下: 一、 本局為因應新冠肺炎規定:「對交通事故受輕傷及未受傷等現場可進行酒測之當事人則採現場人別確認及酒測,現地或易地(返回處理單位或就近分駐派出所)詢問筆錄,以減少進入醫院停留時間。」爰處理員警未在醫院向傷者製作筆錄,且已告知自行前往處理單位製作筆錄,符合規定;請傷勢好轉後聯繫處理員警至處理單位製作筆錄,造成不便之處請諒解。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本案聯絡人員: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小隊長曾宏達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07

資料筆數【7140】頁數【37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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