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427-06
公然侮辱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6 19:09:38
張先生
請問若和友人在私人聊天室聊天,開玩笑批評已故公眾人物信仰某宗教不好等事項,請問該行為是否觸犯刑法312條,還是246條,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刑法第 312 條侮辱誹謗死者罪: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所述和友人在私人聊天室聊天,開玩笑批評已故公眾人物信仰某宗教不好等事項,如該私人聊天室屬群組、網站眾多人數且任何人或隨時可供他人加入群組觀看,所批評之事顯已達侮辱或誹謗者,恐將會涉及該法條。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05
個人資料保護法詢問
回覆次數:12020-04-26 19:03:47
張先生
請問若在網路預約汽車試乘,汽車公司將接待的銷售顧問聯絡電話給客人,若客人僅將電話訊息截圖詢問該汽車公司確認詢問,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20條內容;另41條須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構成之要件;第5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法規定:一、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二、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中華民國人民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利用者,亦適用本法。所述若客人僅將電話訊息截圖詢問該汽車公司確認詢問,尚難構成要件。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04
啞巴吃黃蓮😢
回覆次數:22020-04-26 13:10:49
洪學儒
4/18收到區間測速的日期3/22罰單、我當時真的好疑惑🤔在台北打拼的我每個月都會下去芳苑1-2次探望父母、2-30年從不間斷、所以西濱快速道路真的非常熟悉、自從有了區間測速開始、更是守規矩的用定速駕駛、怎麼會收到罰單呢😡⋯⋯看到了新聞報導才知道間控機器出包了😢一般民眾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又不可能有1個月那麼大的容量、所以根本無法舉證自己的清白、只能乖乖去繳錢了!我真的非常確認是定速駕駛、所以只取消4/4以後的罰單並不公平😡⋯⋯無言😭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洪學儒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4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述,茲答復如下: (一)本局設置於臺61線西濱快速公路彰化段(北上177K-168.1K)區間測速設備採證時間異常,經本(4)月25日14時派員檢修設備,發現系統車牌辨識攝影機對時韌體異常,造成系統產生違規相片時間資料錯誤,致使員警錯誤舉發。 (二)惟為避免本局區間測速系統設備精確性問題,致民眾產生疑慮,影響執法公信力,對依該系統自109年3月2日起至4月17日止已舉發超速違規案件,本局已函請管轄監理單位辦理撤銷,另已繳納罰款案件,由監理單位通知辦理退款,造成不便,尚請諒宥。 (三)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14
1090427-03
152縣道新拓寬路段
回覆次數:22020-04-26 09:53:41
請輸入留言人先生
152縣道竹塘 埤頭 溪州 路段 因為剛拓寬完畢,許多人都不會兩段式左轉,直接從機車道,螃蟹走路一樣 在內線車道 麻煩警察多多勸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您好: 臺端於109年4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留言,提及「縣道152線竹塘、埤頭、溪州路段常有機車違規未依兩段式左轉」1事,本局已函請轄區北斗、芳苑分局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取締與交通安全宣導,以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敬祝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吳長峰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1090427-02
測速問題
回覆次數:22020-04-26 07:23:47
李先生
有民眾騎重機車行經台61線伸港路段時,被區間測速系統認定超速開罰後向立委投訴,彰化縣警局昨晚上發出新聞稿承認。請問新聞有po在官網上嗎? 另請問一般測速及區間測速都有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李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4月27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區間測速新聞1事,本局已於109年4月25日下午發布新聞至各大媒體報社進行報導。另有關您詢問測速照相是否都有問題,本局一般雷達測速儀均有定期將主機送至公正之第三方單位進行檢驗。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分隊長盧繹安 連絡電話:04-7203963轉309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7-01
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回覆次數:22020-04-25 21:13:30
請輸入留言人劉先生
請問被檢舉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是否能請警察局提供影片,而不是幾張照片?該如何提出申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劉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4月27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查詢檢舉影片1事,請您依申訴管道向公路監理機關提起申訴,再由原舉發機關提供相關檢舉影片。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1090424-1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危險駕駛
回覆次數:12020-04-24 13:31:30
張先生
請問開車若未扶方向盤或是單手扶方向盤,騎車單手騎車,雙手放開把手,另外法規是否有禁止單手扶方向盤、單手騎車、一邊駕駛飲食,是否屬於該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範圍,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款之規定: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所述開車未扶方向盤,是危險動作,若遇上緊急狀況,會反應不及,有可能會構成其要件;另單手扶方向盤、單手騎車及一邊駕駛飲食行為,仍需視具體個案而定;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隊(04-7228037)諮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4-09
私自進入私人停車場
回覆次數:12020-04-24 13:27:15
張先生
請問若直接進入私人停車場,但未標示說禁止外車進入,或是單純進入未做其他事情,請問是否會有刑事侵入住宅相關責任,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刑法第 306 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沒有經過住戶或有管理權的人的允許而進入或合法進入屬於他人的空間,但卻不依照住戶、管理權人的指示離去。所述直接進入私人停車場,雖未標示說禁止外車進入,如該私人停車場屬於住宅之一部份,若未經所有人同意進入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恐將會構成侵入住宅罪要件。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4-08
駕駛不小心撞到動物適用什麼責任
回覆次數:12020-04-24 11:24:44
張先生
請問若開車、騎車不小心撞(死),因在道路車多地方直接離開現場,沒辦法處理是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逃逸還是其他法條,以及跟刑法公共危險肇事逃逸除了規範人,動物是否有在此限,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所述開車撞到動物後逃逸行為,適用該條款處罰,另與刑法刑法第185-4條構成要件不同。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090424-07
車禍和解
回覆次數:12020-04-24 08:53:06
江先生
請問一下 埔心發生車禍 當下是埔心分駐所的員警先來 但是處理案件的是溪湖分局交通隊 那麼要和解銷案的話要去埔心分駐所還是溪湖分局交通隊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車禍和解案,當民眾發生事故時,轄區分駐(派出)所員警會先到場了解處理,如該事故有當事人或他人受傷,則會將案件轉該分局交通分隊員警處理,因該案件已交由交通分隊處理,如雙方當事人要和解銷案,建議您可先與該分隊處理員警聯繫。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