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206-002

主題:

讚美文章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6 20:54:30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2020年12月6日晚間六點半在彰化市東民街與中山路二段交界路口負責交通指揮的警察非常的讚!非常認真負責,不僅拿著牌子提醒路上的騎士要小心大車,還會驅趕違停的汽車,指揮的時候也超級認真,必須表揚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了解,並建請該隊適時給予有優良服務事蹟之員警獎勵。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6-001

主題:

福興鄉萬豐橋北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6 15:44:5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請外中派出所來彰水路萬豐橋北端取締 在只有亮圓形綠燈時段,有對象因為要南端左轉的車輛都已經空出一個空間來了,在外線沒有車輛的時候,但是我向第一台車就是不肯左轉往鹿港方向,導致後方回堵,甚至還要多等一輪甚至兩輪, 請外中派出所的警員來此路口用妨礙交通這條規則取締圓形綠燈時,對象沒直行車(不是因為橋南端左轉號誌排隊的車輛),但不肯左轉的車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鹿港分局了解辦理,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違規之車輛,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5-001

主題:

綠燈時對象沒車不肯左轉惡意擋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5 18:26:51

留言人:

彰化人

留言內容:

在彰化市彰水路線東路口, 從秀水來到此路口準備左轉往和美方向; 根據交通規則是,圓頭綠燈可以直行、右轉、左轉; 但時常看到「圓形綠燈時,對象沒車時,前方車輛卻不肯左轉」,根本是妨礙交通、惡意檔車、未按照號誌行駛; 時常看到有警察在線東路抓沒有待轉的機車,卻不曾看過警察在此路口抓上訴車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了解辦理,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違規之車輛,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4-001

主題:

案件編號為"20201009050"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4 23:24:2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不管是臨時停車或停車,紅線就是都該舉發,還是規定改了,紅線可臨停? 您於2020/10/09 11:00:17於本局交通違規舉發投書,案件編號為"20201009050",本局回覆如下: 本案因無法從提供之附件判斷該車違規態樣為臨時停車或停車,舉證欠缺具體明確,本案不予舉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3-001

主題:

建議居家檢疫關懷電話撥打時間與其他單位錯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3 11:00:13

留言人:

朱彥蓁

留言內容:

建議與其他政府單位協調每日撥打時間,不要撞在一起,今日接彰化縣衛生局關懷電話時家裡接到電話說說「手機關機無法聯繫上,居家檢疫期間不應關機」,但只是彰化縣衛生局話比較多講很久,並非關機,且接衛生局電話前後皆有以手機網路持續上網瀏覽並未有中斷的情形,建議應該先與電信公司確認才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會將相關訊息轉請業務單位行政科知悉了解與酌處;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行政科04-7619556聯繫反應或諮詢,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1-008

主題:

交通違規陳情處理速度緩慢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01 23:37:35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10/15於交通違規陳情系統舉發車輛違停事實, 如今已快兩個月案件狀態仍顯示在分文中, 請問處理交通違規舉發速度是否過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2月1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交通違規檢舉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彰化分局儘速查處回復。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1-007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01 21:46:16

留言人:

CT

留言內容:

交通違規檢舉單號 : 20201018155 ; 10/18 檢舉至今43天未獲任何處理回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臺端於109年12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01018155)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1-006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1 13:44:09

留言人:

李先生

留言內容:

如何查詢交通違規檢舉辦理進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您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民意廣場-交通違規舉發-案件查詢(右上角處)-輸入案件編號-e-mail-驗證碼後查詢即可;另如有相關疑義可逕向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咨詢。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1-005

主題:

更新控制器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01 12:53:5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派工汰換 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大同路口號誌控制器,因該路口號誌控制器已經使用多年 外箱已有部分變形、底座生鏽 加上傳統綠色外箱辨識上不夠明顯 所以希望交通隊研議派工汰換成 現型 多段式微電腦控制器(銀灰色系控制器) 以維護安全 增加辨識度 以免遭受車輛撞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及參酌辦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交通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1-004

主題:

北斗鎮萬來國小側門車輛違停,影響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01 10:40:5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北斗鎮萬來國小側門設有黃實線,舜苑街與舜苑街178巷間有中式餐點店,顧客於上班時間(7點到8點)違停,造成用路人交通阻塞。希望加強取締。中式餐飲店可請顧客停車到河濱公園停車,而不是為了方便造成用路人困擾。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間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 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臺端反映事項已由本分局北斗派出所加強執法取締與宣導;日後亦可撥打110報案專線或北斗派出所電話(04-8882604),本分局受理後會盡速派員前往處理,以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承蒙臺端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併致謝忱。

資料筆數【7043】頁數【373/705】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