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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091214-003

主題:

檢舉網站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14 18:09:25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影片有符合格式和容量大小 但網站一直出現oops 然後email通知我申請通知 連續傳了三次 請問有什麼影響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本局交通違規陳情系統因進行部分系統更新,造成系統於使用時會出現錯誤訊息或不正常回應,經緊急修復,現已能正常使用,於109年12月14日18時至109年12月15日10時期間陳情民眾可以案件編號及電子郵件查詢案件進度,若無相關資料,請將資料再上傳一次,感謝您對本局警政的關心及提醒。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資訊科儘速了解辦理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14-002

主題:

留言尚未收到回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14 15:24:5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關於在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系統雖有寄出訊息,但尚未看到文字回覆內容,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何時輸入資料),另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業務單位資訊科了解辦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14-001

主題:

彰化市光復路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14 11:42:35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光復路大埔鐵板燒和華南銀行這邊和對面,平日、假日機車違停亂象一大堆依然不見改善,不要在罐頭式的回覆,打了分駐所和110依然沒有來取締,裝作沒這事,放任違規造成路人不便,警局是不是要和公所想辦法處解決這件事,留言雖然沒用,但還是會不定期留言給大家知道,直到有改善為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彰化分局了解辦理,並請該分加強所述路段違規車輛之取締。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13-001

主題:

攤販違規轉彎處擺攤 影響用路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13 20:55:30

留言人:

留言內容:

51052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36號與新興街口 有ㄧ麻糬攤販 於路口轉彎處擺攤 造成中山路要右轉至新興街 需大角度轉彎 麻煩取締一下 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09年12月13日警民交流留言版反映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36號與新興街口違規擺攤案,本分局已責請員林派出所到場了解,如有違規情事則依法舉發。感謝您對於警政工作之關心,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一組 本案聯絡人員:巡官張詠菁 聯絡電話:04-833502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12-001

主題:

未依規定順向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2-12 22:38:25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和平路205號這邊每次路邊的車輛都停直的車身都超過電線桿半台了根本就是把道路當自己家的停車場。每天都要經過根本沒辦法會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2月12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和平路205號路邊車輛停直的車身都超過電線桿半台無法會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加強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091211-002

主題:

公平執法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11 17:37:53

留言人:

陳泓郁

留言內容:

今日下班約16:50時,於台17轉員林大排(往東方向)待轉時,眼前就一位汽車駕駛於台17直行綠燈箭頭時逕行左轉,當時有執勤員警於該路口站崗,卻是直接無視該違規駕駛。 請問是否這就是只在那邊等機車未兩段式左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泓郁(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09年12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執法不公1案,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109年12月11日16時50分許在台17線、員林大排執勤員警執法不公一事,本局已函請所屬鹿港分局查處,請您靜候通知。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務員楊尚霖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4

留言序號:

1091211-001

主題:

有關田中鎮「八堡一圳穿越鐵路地下道」是否有禁行機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11 16:38:26

留言人:

謝俊毅

留言內容:

如題,有關田中鎮「八堡一圳穿越鐵路地下道」是否有禁行機車? 在此感謝解惑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謝俊毅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2月1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田中鎮八堡一圳穿越鐵路地下道,是否有禁行機車」1事,相關規定如下: 有關田中鎮八堡一圳穿越鐵路地下道,是否有禁行機車,應依該地下道現場是否有設置禁止機車行駛或僅准機車以外之車輛行駛之標誌或標線而定。 經查該地下道目前設置「僅准四輪以上汽車專行」標誌,用以指示前段道路專供汽車行駛,其他車輛禁止進入,對於該地下道標誌、標線設置如有疑議,可洽詢路權主管機關(田中鎮公所),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以上規定提供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091210-001

主題:

號誌改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12-10 16:58:17

留言人:

張人丰

留言內容:

彰化交流道下來往彰化金馬路方向(南往北)平安街與崙美路口紅綠燈應改善為四號誌,以免要左轉入平安街因交流道口車流大無法左轉進入平安街,勢必等北往南車流至黃燈待停減速時才能轉入,又因轉入時,常與北往南直行車易生意外,故建議增設左轉號誌以免意外容易產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參酌辦理;另建議您如有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1209-002

主題:

綠色箭頭轉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12-09 22:32:2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路口未設置禁行機車、機車待轉區標線、指示牌,此時號誌燈為圓形紅燈綠色箭頭燈,除了讓汽車左轉外,普通重型機車以下是否可以直接左轉,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本案擬答復民眾如下: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12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在箭頭綠燈號誌時機車左轉問題」1事,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102條及下列規定行駛:1、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據此,機車行近交岔路口,未設置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且該路段內側車道未禁行機車,在號誌燈號為圓形綠燈或左轉箭頭綠燈下,可以自行選擇左轉彎或兩段式左轉彎。 以上規定提供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091209-001

主題:

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12-09 08:35:39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我要投訴,彰化市彰南路二段至大竹派出所,許多店家佔用道路營業,招牌越拉越外面,嚴重影響學童上下課的安全性,請警察拿出公權力強制執行,尤其是彰南路二段76號,這裡更是有巷子出入,巷口也有畫紅線,店家做生意為了賺錢,在馬路上紅線內擺上營業餐台,針對這種營業性惡霸&道路惡霸,請彰化分局派人前往處理,並請大竹派出所,硬起來,若置之不理,本人會在向高層投訴,請盡速改善,謝謝幫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12月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彰化市彰南路2段路霸情形嚴重及彰南路2段76號店家,紅線內擺放器具影響交通安全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針對路霸部分,已請行為人限期移除並已改善。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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