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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90518-03

主題:

選罷法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5 10:59:3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總統副總統、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當天不慎帶手機,是否會先勸導,不聽勸阻再移送法辦,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疑義,建議您可參考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61條第3項及第93之1條;選罷法第65條及第106條;另因本局非業務權責機關,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或本縣選舉委員會(04)725-6091諮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8-02

主題:

違規嚴重的地點.請問警察在哪裡!!??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5-15 09:54:29

留言人:

朱S

留言內容:

之前建議彰草路與金馬路交叉路口(近辭修路這邊.位在彰草路上.非金馬路), 紅燈時一堆機車騎士無視道路標線騎到前方空地停等, 每一次紅燈都有人違規,反映標線不清,也無人處理。 從2月反應至今,3月說要加強取締, 結果...每天經過也不見有員警取締,一樣有人違規, 別人違規是他家的事,我明明守法停在停等格,卻因為停等格模糊, 老是被汽車按喇叭,這到底正常嗎? 打開google地圖的圖片就明顯一堆人違規, 也能從地點照片紀錄看到停等格越來越模糊, 就是地方及執法員警看不見,真讓守法的人寒心。 https://ibb.co/pxbc3rH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朱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5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留言,提及「彰化市彰草路與金馬路口常有機車未依標線停等紅燈,反映後均未派員取締」1事,本局已函請轄區彰化分局對於您的反映事項審慎查處後,給予您詳實回復。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敬祝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吳長峰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4

留言序號:

1090518-01

主題:

田尾南鎮國小至東彰路交通號誌不連貫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5-15 09:44:27

留言人:

張小姐

留言內容:

你好 早上7點時從(南鎮國小門口附近) 田尾鄉光復路一段 和 平和路一段路口的 交通號誌 往社頭方向到東彰路口(距離1.1公里),共有5個交通號誌,最近又不連貫了,短短一公里至少等3次以上紅燈,請改善,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 交通警察隊 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內容:

張小姐君您好: 臺端於109年5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田尾鄉光復路1段與平和路1段路口往東彰路方向號誌不連鎖1事,本局已於109年5月18日派員前往查看修復。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留言序號:

1090515-06

主題:

野生動保法、動保法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22:39:43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壁虎、鴿子是否屬於上述法律規範,以及踩死壁虎或是不小心撞到、死鴿子是否會觸犯相關法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所述之疑義,因非本局權責機關,無法詳述說明,建議您可逕向本縣業務單位農業處04-7222151聯繫諮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5-05

主題:

刑法171條要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22:37:3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刑法171條要件,未指定犯罪誣告罪,是否是指向公務員犯罪誣告,若向警方謊報先前提及交通違規拖吊或是其他事情,並不是犯罪而惡作劇者,是否與該罪不符,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疑義,建議您可參考留言板1090514-19內容或逕向專業律師及相關網站查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5-04

主題:

亂打110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18:21:43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亂打110戲稱,但未持續性是否會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辦理,以及該行為是否與刑法171條要件符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參考留言板1090514-19。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5-03

主題:

觀看巡邏箱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17:10:01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非警務人員單純觀看巡邏箱內容,是否會觸犯刑法315條,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所述僅單純觀看巡邏箱內容,與該法構成要件不符。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5-02

主題:

110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17:08:3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上次詢問110報案,惡作劇戲稱朋友的車子被拖吊、亂講姓氏,但未持續性是否會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處罰,以及該行為是否符合刑法171條要件,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參考留言板1090514-19。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5-01

主題:

分享網路新聞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16:34:2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在網路上看新聞,若單純分享網路新聞的網址給友人看,是否屬於合理使用範圍,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據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所以網路上有關於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的文章,在作者沒有註明不許轉載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分享網路新聞給友人看。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514-20

主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5-14 16:09:3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觸犯該法,是否一定要移送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所述如有違反上述條款之情形,依據該法第33條及第36條之規定移送裁處。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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