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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00219-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19 14:03:19

留言人:

趙祥富

留言內容:

想請問交通違規檢舉要幾天後才會知道是否有開單? 我有一筆1/29的檢舉到現在還是已分文狀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 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8-004

主題:

尚未構成違法要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18 21:21:19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貴局回覆尚難構成違法要件以及尚無構成違法之要件,意義是否一樣,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述之疑義,兩者解釋是相同。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8-003

主題:

賺取差價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18 21:18:4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幫人家買東西或是請店家叫貨,而賺取差價是否要告知對方,若未告知對方是否會構成刑法342條背信罪,還是民事責任,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述之疑義,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所謂不法利益,須與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所受之損害為間接關係,始得成立。建議您可逕向縣市政府消保官、專業律師或相關網站查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8-002

主題:

彰化市光復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2-18 17:55:04

留言人:

居民

留言內容:

彰化是華南銀行前面新畫設的汽機車停車格,汽車格一樣違停一大堆機車,汽車格本來就也不夠了,現在加上違停機車,也不見警察取締,可以停的位置更少了,麻煩警察處理一下,感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10年2月18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光復路華南銀行前面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100218-001

主題:

三民市場路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18 10:01:45

留言人:

叮咚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三民市場雖然很大攤販多也很好逛,永安街跟陽明街口賣栗子還有賣菜跟芭樂的擺到整條馬路上都是,買東西的客人隨意停造成後方堵車,要轉彎的機車也不好轉,久久會看到巡邏員警也不見驅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彰化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7-004

主題:

著作權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17 23:25:2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分享友人的粉絲專頁網址給其他友人觀看,是否會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述之疑義,僅單純分享友人的粉絲專頁網址給其他友人觀看,尚難構成違法之要件,建議你可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65條規範或逕向專業律師或相關網站查詢。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7-003

主題:

倒廢機油到店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17 23:12:5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倒汽機車廢油品在機車店家的廢油桶,沒有告知店家,是否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或其他違法要件,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述之疑義,尚難構成違法成立要件。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7-002

主題:

號誌指向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17 23:10:3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路口只有三色號誌燈(紅黃綠),若道路指向線是左轉或右轉,是否指可以左轉或右轉也可以直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2月1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路口三色號誌及指向線行駛問題」1事,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 (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8條第1項:「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同條第2項:「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三)以上規定供您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17-001

主題:

紅綠燈號誌造成兩邊都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17 20:44:12

留言人:

邱哲楠

留言內容:

彰化市光復路跟中山路的路口,因為本身住在中山路二段624巷,旁邊還有644巷,常常我們綠燈(624巷)的時候,要切到光復路,不知道是要直接轉過去,還是要變成分兩次轉彎,而且地上完全沒有任何畫線輔助區,常常會跟摩托車差點擦撞,希望可以改善燈號分流,或是畫線輔助等等,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邱哲楠君您好: 您於110年2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光復路與中山路2段644巷、624巷路口紅綠燈問題」1事,經本局查處答復如下: 經查中山路2段與光復路、中山路2段644巷、624巷為5岔路口,目前光復路、中山路2段644巷、624巷綠燈秒數為40秒,如調整為輪放號誌將會壓縮通行秒數至20秒,屆時將嚴重影響車流狀況。該路口經多次與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目前號誌屬最佳運作模式,爰以目前號誌運作為宜。另劃線輔助部分本局將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研議辦理。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王鴻賓、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22

留言序號:

1100216-006

主題:

道路標線不清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16 23:14:0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台76快速公路接縣道144龍舟路路段有標線不清楚,是否可以請權責單位劃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反映福興鄉台76快速道路接縣144線標線改善1事,經查該處路權單位為彰化縣政府工務處,本局將函請該處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資料筆數【7140】頁數【35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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