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00203-005

主題:

巡邏車裝備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03 20:13:11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貴局購置的巡邏車、機車,巡邏車部分是否可以加裝黃色閃爍警示燈、以及參考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的雲端智慧巡邏車鏡頭可以將畫面傳送到勤務指揮中心,機車是否可以加裝前後鏡頭行車紀錄器,確保外勤員警值勤安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及對警政工作的關心,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訊息轉請業務單位後勤科參酌辦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3-004

主題:

勤務指揮中心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03 20:10:0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有些警察機關直屬隊設置勤務指揮中心,該單位的勤務指揮中心與警察局及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是否可以互相聯繫,另外當民眾報案時,接通電話是警察局還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以及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是否可以直接通報轄區派出所派遣警力處理事故,不需通過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另外警察處理事故完畢後是否直接回報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以及發生A1、A2交通事故是直接通報分局交通分隊還是分局勤務指揮中心,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與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是互相聯繫;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接到民眾撥打110報後,會立即指派附近線上警力前往處理;員警處理事故(交通事故)後會回報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3-003

主題:

養鴿造成的噪音污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03 16:31:42

留言人:

許明智

留言內容:

平和國小對面巷子內的透天違建鴿舍, 一個低端人口智能障礙老人在貴警察局警員的勸導下, 依然大力的吹哨子放沖天炮, 是代表甚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彰化分局知悉,並請該分局儘速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3-002

主題:

檢舉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03 11:55:22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如主題 無法順利送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請業務單位資訊科知悉了解與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3-001

主題:

紅綠燈改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03 08:32:29

留言人:

曹先生

留言內容:

員林市山腳路二段與460巷之交叉路口,於上午七點前皆為閃紅燈,該位置山腳路二段為上坡車速較快,加上460巷切入主幹道視野不佳,嚴重影響早出用路人之安全,強烈建議將其紅綠燈提前至六點啟用,以增進用路人安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之疑義與留言板前則相同,本局已轉交通警察隊知悉與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2-004

主題:

紅綠燈號誌改善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02 22:30:47

留言人:

曹先生

留言內容:

員林市山腳路二段與山腳路二段460巷十字路口每日上午七點,會由閃紅燈變為紅綠燈,但當地許多居民於七點前由460巷轉至主幹到,因主幹道於上坡且於轉彎處,加上路旁聽車導致視線不佳,用路人切入主幹道極其不易,為提升用路人安全 強烈建議提前於六點轉為紅綠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曹先生 您好: 您於110年2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延長員林市山腳路2段460巷口三色號誌管制1事,經查該路口三色號誌運作時段為7至22時,本局考量該處為上坡處及彎道路,視線恐有死角,本局將依建議內容派員調整為6時開啟三色號誌管制,以維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應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2-003

主題:

增設及改設號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02 22:27:4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辦理會勘改善 員林市條和街與條和二街路口增設三色號誌可行性 及 三條街與條和六街路口閃光號誌改為三色號誌 希望交通隊能研議 會勘評估 並 盡速規畫辦理新設及改設三色號誌可行性 以改善2處路口行車安全 -------請交通隊答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生生君您好: 您於110年2月4日至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建議員林市條和街與條和二街口增設三色號誌及三條街與條和六街口閃光號誌改三色號誌1事,有關條和街與條和二街口增設三色號誌部分,本局已函請本局員林分局及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調查該路口交通流量及最近1年肇事紀錄後,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相關規定研議辦理,另有關三條街與條和六街口閃光號誌改三色號誌部分,本局前於109年1月21日辦理會勘,會勘結論本局同意設置三色號誌1組,惟交通號誌控制器設置同意書仍未取得故無法設置,俟由員林市公所協助取得設置號誌桿地點同意書後,再由本局增設三色號誌1組。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100202-002

主題:

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2-02 13:26:17

留言人:

卓勝利

留言內容:

平和三街32巷11弄2號4號6號,車輛違停未緊靠右側停放,右側超過60公分以上空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請彰化分局知悉了解及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違規之車輛,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2-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02 11:12:23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請教有關於彰化縣交通檢舉網頁為何不能再次重複上傳同一台車檢舉資料?如果說第一次上傳附件檔案有欠缺或上傳未成功該如何補其檔案附件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2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反映交通違規檢舉補其他資料1事,建議您於登入系統後,重新將資料填寫完畢,於違規事實內容欄勾選其他,在其他欄位內填寫補件案號及其他說明上傳即可。 本案造成不便之處尚請諒宥,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201-001

主題:

聯結車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2-01 23:44:41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全聯結車或是半聯結車交通違規,若舉發是要舉發曳引車還是拖車,另外半聯結車跟全聯結車的車牌不一樣,是否符合規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2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聯結車違規」1事,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機關資料,聯結車是由有動力的曳引車,拉著無動力的拖車,依規定曳引車及拖車皆須車籍登記,所以各有各自的車牌號碼,若車輛肇事遭舉發或是警方拍到聯結車交通違規,無論是拍到哪一面的車牌,都可對車行逕行舉發。即使登記的不是同一車行,也可透過曳引車或是拖車所登記的車行,找出肇事者。 另臺端所述半聯結車跟全聯結車的車牌不一樣,是否符合規定疑義,非本局權責,請逕洽各地監理機關。 以上規定供您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045】頁數【350/705】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