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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090908-002

主題:

違停檢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9-08 17:25:42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違停檢舉一個月了查詢都沒有進度,都還在分文,是沒有要開單了還是怎麼樣? 彰化市竹和路200巷82號轉角處紅線違停也不見改善,是要等有人車禍才願意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竹和路200巷82號周邊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加強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許威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請問檢舉案號?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0908-001

主題:

路霸佔公有地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9-08 12:36:02

留言人:

里民

留言內容:

1在.華山路 漁市場悾肉飯對面一整排都擺放安全墜 ,花棚,禁止停車架子佔用道路 ,防礙交通。2.西興東路紅線經常違停未見警員來舉發3.南館街白牌計程車經常佔用道路4.建和街2之3路口旁放花盤防礙交通5.建和街4號也一樣放置花盤防礙交通6.平和三街環保公園無牌黑色礗士車佔用道路6.仁愛路71號車格長期被放置花盤及腳踏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在華山路漁市場控肉飯對面一整排都擺放安全錐、花盆,禁止停車架子占用道路…等妨礙交通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09年9月8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090907-004

主題:

福安宮前紅綠燈號不明白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9-07 21:25:39

留言人:

黃莉莉

留言內容:

請你們去福安宮前看看, 如果在前面牛肉麵店出來, 是否會被紅綠燈搞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莉莉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騎乘機車從彰化縣溪湖鎮員鹿路3段304-314號(溪湖鎮廟口牛肉麵店)前,欲往員鹿路(往糖廠方向)行駛,無號誌可參考1事,經查該麵店係於西環路、員鹿路、信善街路口處,欲從該麵店往員鹿路(往糖廠方向)行駛,應依遵行方向行駛至信善街妥適處迴轉至信善街路口前停等處依照燈號通行,以維公眾交通安全。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 吳宗修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2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907-003

主題:

新版交通違規陳情回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9-07 20:05:53

留言人:

王啓州

留言內容:

有關新版交通違規陳情回覆: 目前收到信件回覆,只提供違規車輛的車號,沒有提供案件編號 日後是否會比照舊版有提供案號,比較容易查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請業務單位了解及儘速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907-002

主題:

道路標線改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0-09-07 16:14:22

留言人:

楊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有關校園周邊道路標線改善問題,需要哪一個單位?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請您提供詳細資料(如地點),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另所述校園周邊道路標線改善之疑義,尚需端看該道路權責單位,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907-001

主題:

黃金帝國紅綠燈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0-09-07 13:37:51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員林黃金帝國紅綠燈增設希望能暫緩,或改成閃黃燈提醒用路人即可 此處交通已經很壅擠,又鄰近菜市場,道路也很小條 讓本來已經交通不順暢如再增加紅綠燈,恐交通大打結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9年9月7日致本局交通警察隊信箱,建議員林市中正路與正興街及中正路與民權街口暫緩設置三色號誌1事,本案本局已辦理發包施工中,保固期限3年,交通號誌運作相關問題,本局可辦理交通工程會勘改善。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9年9月7日致本局交通警察隊信箱,建議員林市中正路與正興街及中正路與民權街口暫緩設置三色號誌1事,本案本局已辦理發包施工中,保固期限3年,交通號誌運作相關問題,本局可辦理交通工程會勘改善。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交通警察隊知悉,並請該隊了解處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或建議,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090906-004

主題:

特製交通工具、身心障礙證件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9-06 22:21:1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請問若沒有身心障礙,而駕駛該車輛,是否有違反交通法規,以及若沒有身心障礙、孕婦、未滿6歲兒童證件而駕駛該登記車輛,是否會處罰,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9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駕駛特製交通工具及身心障礙證件申請」1事,答復如下: (一)有關特種交通工具依其用途及使用目的,分由各主管機關依權責管理,如農耕機具屬農業主管機關管理,再如電動醫療代步車為衛生主管機關管理,對於所使用特種交通工具之限制及其申請等相關法令規定,應洽詢該器(機)具之主管機關為宜。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或請提供更具體之特種交通工具為何,由本局為您詳細說明。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留言序號:

1090906-003

主題:

道路行駛、違規停車詢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9-06 22:17:0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道路有劃線機車、自行車,請問若該兩種車騎到非專屬車道,是否違反相關法規,以及若違規停放在身心障礙停車位、6歲以下、孕婦停車位,若一開始沒有出示證件,而遭警方開單取締或拖吊,事後出示是否可以向主管機關撤銷罰單,以及遭拖吊的移置費、保管費是否可以退還,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09年9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道路行駛及違規停車等」1事,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第1、2款:「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據此,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如禁行機車)或標線(如機車優先道、機車專用道)之規定,未設置標誌或標線特別規定者依上開規定行駛;另腳踏車自行車屬慢車,慢車行駛之車道依據同規則第124條第3項:「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三、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四、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僅開放給領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專用車牌之車輛停放,故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但未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或專用車牌者仍不可停放;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者,除掛有專用牌照之車輛外,應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置於汽車擋風玻璃明顯處或黏貼於機車車首,以供查核檢驗。如未依規定放置者仍屬違規停車,會依法取締告發。 (三)另請特別注意,依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應於駕駛本識別證註記牌照之車輛時使用,並由身心障礙者本人親自持用或其配偶、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持用;前項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四)有關交通違規申訴問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後段規定:「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五)以上相關規定,提供您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留言序號:

1090906-002

主題:

員林市中正路與黃金帝國前紅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9-06 21:13:50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中正路與黃金帝國前 新設紅綠燈 已完工 因中正路、民權路車流量皆大 建議警察局交通隊或相關單位:啟用前 一併增設 機車停等區 保護汽車與機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瞭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於109年9月7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員林市中正路與民權街及中正路與正興街口增設機車停等區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090906-001

主題:

淫東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0-09-06 17:17:00

留言人:

原住民

留言內容:

營東路路邊及轉角都畫了白線,經常被非原居民當成停車場,造成住家出入及會車困難,請問這樣有違規?來停的都是非停不可,如果因經常[請]移車又怕被釘上被修理,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還是等被修理了再來報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案已轉請北斗分局處理,本局會將相關訊息併1090905-001留言板請該分局參考;另建議你如發現有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三條派出所

回覆內容:

您好: 一、有關您反映之情事,本分局已責請所轄埤頭分駐所加強該路段停車取締工作。 二、若您發現所述違規停車影響出入等情,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盡速前往處理。 三、感謝您對警政問題之關心,若您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第五組警務員王郁詩;04-8871018)聯絡,本分局樂意提供更詳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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