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504-004
貪汙治罪條例
回覆次數:12021-05-04 10:52:46
張先生
請問上次提及民眾交通違規未依規定開單告發,警察可能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1條、刑法131條公務員圖利罪,但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但若警察只是未依規定開單,但未圖利行為,是否屬於刑法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另外貪汙治罪條例6-1條內容提到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該罪是處罰公務員還是家屬,以及刑法131條內容其他私人不法利益是否指公務員本人,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所述之問題,為免影響其他留言人權利,建議您可逕向各地方法院服務中心、相關網站或專業律師諮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4-003
彰化縣檢舉頁面無法檢舉
回覆次數:12021-05-04 09:07:39
熱心人
今早六點多,到彰化縣警察局檢舉頁面檢舉,卻顯示"目前人數眾多,上傳速度較慢,建議您稍後再進行交通違規檢舉,謝謝。",請問網頁發生什麼事情?前幾天深夜用也是這樣,無法檢舉!!!請了解一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辦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4-002
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2021-05-04 08:12:03
用路人
彰化市福山街這條路都已經不大了257號到303號這邊很常有違規停車,車都占據一半道路,每次開車騎車經過都要跨到對向車道,險象環生,尤其是會車的時候,檢舉多次都不見改善,麻煩警察處理一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彰化市福山街257號至303號車輛違規停車案」1事,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1100504-001
人行道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2021-05-04 08:06:54
居民
彰化市光復路大埔鐵板燒前面和對面平日和假日又開始一大堆機車違規停人行道,可能是有一陣子都沒取締,大家又有僥倖的心理,麻煩警察加強取締不要造成路人困擾,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光復路大埔鐵板燒前面人行道違規停車案」1事,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1100503-007
無底廟半夜噪音擾鄰
回覆次數:12021-05-03 23:58:55
陳小姐
南瑤路無底廟110/5/3晚上直至5/4凌晨,敲鑼打鼓、大聲公擴音設備、巨大噪音擾鄰。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將相關訊息轉請彰化分局了解及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3-006
用路人闖紅燈問題
回覆次數:22021-05-03 16:35:29
吳瑞祥
彰南路一段跟福東街交叉的路口 紅綠燈的順序有更改,彰南路上紅燈後,原本是彰南路二段1巷跟山中街81巷先行,之後才是一段441巷跟福東街。現在更改後兩個交換順序, 這幾天晚上我由山中街81巷綠燈行駛時,許多用路人鳴按喇叭。或者快速衝刺而過來闖紅燈導致我需要讓路,請問沒有人能處理嗎?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吳瑞祥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5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反映彰化市彰南路1段與福東街車輛闖紅燈嚴重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派員加強稽查取締,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3-005
拍設他人車輛
回覆次數:12021-05-03 13:18:55
張先生
請問若交通違規手機、行車紀錄器拍攝他人車輛屬於合法,但若是非交通違規,而拍攝他人車輛、人,但單純欣賞觀看,是否會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肖像權,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行為,如於公共場所拍攝,尚未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3-004
隨意乘坐他人機車
回覆次數:12021-05-03 13:15:37
張先生
請問若隨意乘坐他人機車休息、亂動機車外部零件,但沒有做出毀損、竊盜違法行為,是否仍然會觸犯相關責任,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行為,尚未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3-003
刑法234、235構成要件
回覆次數:12021-05-03 13:06:55
張先生
請問若朋友的友人在社群網站上,放上不雅俗的影片在網站上面,是觸犯刑法234還是235要件,另外若朋友告知其他友人,而友人好奇了解觀看,但是是在店家,但沒有公開分享出去,是否會觸犯相關法律責任,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235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所述如社群網站上,放上不雅俗的影片,提供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欣賞時,恐將觸犯刑法235之構成要件;另如僅在店家欣賞,而未有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然狀態,尚不構成其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00503-002
留言尚未收到回覆
回覆次數:12021-05-03 13:01:46
張先生
請問近期在留言版留言,尚未收到回覆,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能提供詳細資料(如留言案號或日期),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