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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030-005

主題:

使用機車長期佔用路邊白線停車空間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0-30 14:17:01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彰化市建國東路250號對面農田邊,沿路都有機車長期故意橫放佔車位 ex 968-JJX 路邊應是大家共用的,不是用這種自私的方式長期霸佔 請貴單位能開罰,以阻止歪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建國東路250號對面長期佔用路邊停車空間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經本分局派員查處,因屬道路部分未劃設相關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查無違規停車情事;另責由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41030-004

主題:

消費糾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30 12:48:5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繳交補習費餐費,而時間過期,但是有繼續上課,但是補習班沒有禁止上課,以及學校營養午餐繳交餐費,但是去吃素食,是否屬於消費糾紛及契約糾紛,跟刑法是否有關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這屬於消費或契約糾紛問題,與刑法無關。

留言序號:

1141030-003

主題:

鳥頭牌代言人-剩一張嘴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30 10:13:12

留言人:

小路人

留言內容:

10/27員林分局至永靖高工路權宣導,員林分局臉書寫什麼:路權觀念要有(第五組多有路權觀念,領薪不做事只會出張嘴演講、接獲檢舉無作為的薪水小偷,乾脆第五組組長劉昆府帶頭請辭算了,因你極其不適任主管一職沒半撇,竟然冷血視若無睹行人、義警、警察生命,袒護不禮讓行人的野蠻騎士們,該不會你就是那一群沒水準的機車騎士其中一個?枉費你身為男性無魄力無擔當還是名警察!當什麼主管啊!不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你好意思領主管津貼,居其位不居其政,因為有你在員林交通亂象不會改善,縱使升市10年亦枉然!承辦人複製貼上回覆明確代表第五組與員林分局的立場,怠惰不作為堪稱彰化縣最爛分局首選懶癌分局候選人,什麼馬路不是你家開的(馬路是沒水準的員林市民開的、員林市民最大,大到連員林分局都冷漠袖手旁觀不管事的),什麼分享實際案例(怎麼不分享1018晚會差點發生意外的行人地獄一事呢?),什麼行人走斑馬線最大(盡說屁話,你員林分局都不執行政府政策行人優先了,行人有比你員林分局大嗎?你是老大你說了算!第五組組長最大,你決定了員林市繼續沉淪),員林分局臉書怎麼不分享晚會差點發生行人地獄的影片呢?po出晚會當天什麼暖警協助尋車位,沽名釣譽擺拍暖什麼呀!原來協助是為了拍照放臉書,不是真心要幫忙,是有目的的假好心假意協助,請問員林分局第五組冷血到喜歡看血腥的車禍意外現場嗎?樂見行人傷亡才要處理是嗎?麻煩分享密錄器哪牌好用,我也要學警察胸前配戴密錄器錄影自保,因為員林分局出產一堆冷警,很失望納稅養了人民後母(養警察真沒用),難怪治安敗壞到被跟騷,而且又是那些劣警首選核調的去處,又一不宜居的爛地方。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訓您的建言,有關員警執勤投訴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本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規定以最速件辦理。

留言序號:

1141030-002

主題:

銀行領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30 09:22:1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去銀行領錢,而銀行行員問領錢的用途,若告知是要歸還給家人,而後面跟行員講是否有袋子可以裝,而行員拿袋子給民眾裝錢,而民眾後面把領來的錢部分拿去買東西,但是沒有跟行員講,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沒有違反法律。領錢後怎麼使用是個人自由,只要不是用於非法用途,就不構成違法。

留言序號:

1141030-001

主題:

侵占遺失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30 09:10:2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上有不知道誰的衣架,而站務人員跟司機講要借用,若司機不要拿隨意口說請站務人員自己拿,但是站務人員後面有歸還,是否有犯法行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沒有犯法。司機只是口頭表示請對方自行取用,站務人員也有歸還物品。

留言序號:

1141029-003

主題:

幫助詐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29 22:51:3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銀行辦理業務而顯示驗證碼告知請勿將驗證碼給其他人看或輸入其他網站否則可能涉嫌幫助詐欺視窗提醒,但是不懂拿手機給銀行員看及詢問,是否會觸犯詐欺罪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給銀行員看是為了辦理合法業務,不會構成詐欺。

留言序號:

1141029-002

主題:

教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29 13:29:0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上有不知道誰的衣架,而站務人員跟司機講拿起來用,若司機不要隨意口說請站務人員自己拿,是否有犯法行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公車上有不明物品(如衣架),司機與站務人員口頭討論如何處理,雙方皆未占為己有、僅屬工作上意見不同,不涉及刑法或其他法律責任。

留言序號:

1141029-001

主題:

員林分局造就行人地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29 02:25:55

留言人:

小路人

留言內容:

10/18(六)晚間參與員林升市10年晚會,約21:42與行人部隊停等員林大道4段369號紅綠燈,綠燈在義警與員林分局的警察指揮下,行人部隊行走於斑馬線上,仍遭野蠻騎士們不禮讓強行越過,且不尊重不甩義警指揮闖越斑馬線,野蠻騎士們迫使行人部隊停下腳步禮讓機車騎士優先通過,行人部隊差點成為行人地獄的犧牲者!今年政府宣導行人優先政策,大家都知道:行人綠燈行走斑馬線上,汽機車要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我於10/19在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行人地獄在員林。深怕警方不予理會與受理,我在10/20投訴員林分局分局長信箱具名檢舉並留電話陳情寫信:請開罰野蠻騎士們,昨天10/28下午員林分局回覆1.檢舉要有證據2.監視畫面不得開罰3.會加強取締。我於當日傍晚去電員林分局第五組承辦人巡官莊家程,請問1.你是行人如何有證據?我怕員林分局不處理,我還具名留電話寫分局長信箱檢舉陳情(難道去員林綠燈行走斑馬線要學警察胸前配戴密錄器錄影自保是嗎?)2.監視畫面不得開罰!(違規上新聞分局不是一律有魄力開罰嗎?怎麼唯獨員林分局怠惰不作為,難道我要投訴議長謝典林、立委謝衣鳳家族事業彰視新聞台:員林分局草菅人命,有死人才要處理,我不是為了個人,我是為了大家耶,現場也有義交與你們員林分局的警察,那麼多條人命不值錢更不受重視!以後大家就冷漠一點,不要為公平正義發聲!)3.會加強取締(我具名留電話檢舉員林分局分局長信箱陳情,就是希望身為警察的你要秉公處理依法行政,而不是怠惰的扯東扯西不作為,你是巡官好意思複製貼上回覆我,看了就火大,我非常不開心。最近提供露鳥老頭住哪的訊息在留言板,田中分局王偵查員對我說:以後遇到事情,記得記下日期、時間、地點,警察會調監視器處理,足見田中分局孺子可教也去處理進步了),什麼時候員林分局比田中分局更糜爛墮落擺爛了!?員林分局乾脆改名為擺爛分局,你是警察你要處理。也就是說員林分局未遵循政府政策:行人優先,而袒護野蠻騎士罔顧人命的不作為,是員林分局第五組組長的立場也代表員林分局,違背政府行人優先政策,致使行人地獄在員林。10/18員林升市10年晚會,演唱會現場攤位第四攤員林分局一群穿著警察制服的警察,一來無政令宣導、二來非機動派出所,一群警察無用武之地坐著欣賞演唱會,無事可做毫無作用何必佔著一攤VIP貴賓席聽歌呢?員林分局竟然可以不為義警與行人、分局警察同仁的生命安全開罰野蠻騎士們,我猜不禮讓行人的那群野蠻騎士們,該不會就有員林分局的員警在其中?所以員林分局才捨不得開罰!?員林升市10年了,市民素質沒提升沒水準,原來都是警察造成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建言,您的意見將轉知員林分局參考處理。

留言序號:

1141028-003

主題:

沒有遵照座位乘坐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28 13:43:2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購買演唱會或球賽門票,沒有遵照座位乘坐,但是也沒有被驅趕,是否屬於契約問題,跟其他法律是否有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這屬於契約問題,因未被驅趕故未引發實質爭議,通常不涉及其他法律。

留言序號:

1141028-002

主題:

檢舉補件任務完成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0-28 12:05:03

留言人:

小路人

留言內容:

這幾天苦惱著老桃家門牌號碼問題,想辦法發揮了名偵探柯南精神,終於在10/26(日)傍晚前,完成防疫所檢舉補件,附上老桃名、地址、電話、老桃與老黃的家虎穴照片。想請問田中分局汪警務佐這幾天有接到防疫所電話嗎?因為我不確定查到的老桃名與地址是否正確無誤,所以信中留有你的聯絡資訊。既然已達成任務就免所長回電了,好奇二水分駐所那位天狗式回覆的承辦人貴姓大名呀?如果所長願意告知非常歡迎回電(讓我知道,笑笑也好),不可思議兩光警察多到爆炸... ...,就像玩俄羅斯輪盤,看個人運氣:機會、命運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如有具體案件或疑問,請直接向田中分局或二水分駐所正式詢問,祝您一切順心,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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