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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00428-002

主題:

快速公路違規舉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28 19:35:3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快速公路交通違規舉發是屬於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管轄,還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管轄,例如台76、61線彰化縣路段,以及快速公路測速照相機是否為當地警察局交通隊設置取締告發,而國道為國道公路警察局設置取締告發,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之疑義,台76、61線彰化縣路段固定桿測速照相機為本局交通警察隊設置取締告發;國道測速照相機為國道公路警察局設置取締告發。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8-001

主題:

違規停車取締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8 19:31:5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大村鄉裕隆汽車旁常有車子違規停放槽化線,煩請轉知員林分局村上派出所加強取締、彰化火車站、員林火車站前站是否可以劃黃線提供民眾臨時接送,另外彰化火車站轄區派出所是民生路還是民族路派出所轄區,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有關彰化火車站及員林火車站前標線劃設非警察機關權責,相關問題請逕洽路權機關彰化市公所及員林市公所。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大村鄉裕隆汽車有車子違規停放槽化線之問題,本局會轉請員林分局知悉了解及加強取締;有關彰化火車站、員林火車站前站是否可以劃黃線提供民眾臨時接送之疑義,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彰化火車站是屬於彰化分局民生路派出所轄區。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6-004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4-26 18:29:42

留言人:

林小姐

留言內容:

彰化市民生路‘紅線處’時常很多車輛違規停車,尤其還在巷子口轉彎處紅線上停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希望貴單位能加強取締這條路上的違停車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彰化市民生路『紅線處』很多車輛違規案」1事,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00426-003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4-26 15:49:34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彰新路一段與自強路交叉口 85度C到築間幸福鍋物 這兩排商家的禁止停車告示牌太誇張了吧 都放到道路上了 請前往勸導取締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0年4月26日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電子郵件,提及「彰新路一段與自強路交叉口85度C到築間幸福鍋物商家禁止停車告示牌占用道路」1事,經責由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處理,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秩序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警政工作,承蒙關注,敬表謝忱。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劉育姍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00426-002

主題:

是否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6 12:28:57

留言人:

民眾

留言內容:

員林南昌東路賣安全鞋 門口停車格長期被店家自己占用 不准別人臨停機車,店家每每口氣不善阻止停放機車。 員林南昌東路9~13號 三戶人家長期將自家機車停在黃線內 以阻止別人在他家門口臨停 若臨停擋住門口每次都會被以惡劣口氣驅趕 請教是否有涉嫌違法 是否可以稽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0年4月26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南昌東路9至13號前常有機車長期占用停車格案,本分局將編排勤務加強稽查取締,臺端如有其他交通改善建議,請隨時與轄區員林派出所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6-001

主題:

交通違規不舉發-闖紅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6 09:12:38

留言人:

楊昌育

留言內容:

案件編號為"20210406060"不符告發要件相關規定(檢舉單檢舉違規位址欠缺明確)。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已明確告知地址_田中鎮_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路路口,卻無舉發是何原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關於您110年4月26日上午9時12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交通違規不舉發-闖紅燈』1則,經查本轄田中鎮並無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路口,如有疑問請洽本分局第五組聯絡電話:04-8756906,感謝您的來文,敬表謝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5-006

主題:

交通違規告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3:12:2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民眾因闖紅燈違規、民眾超速被測速照相機拍照,而被警察開單告發,但民眾若向警察求情不要開單勸導,是否會違反相關規定,而警察雖然有開單告發,但是並非開闖紅燈行為,而開其他違規行為、沒開單告發,該行為是否觸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而紅單民眾是否一定要簽名,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1、相關法規未規範民眾求情之行為。 2、員警查獲交通違規案件,同意改開較輕處罰規定罰單,使違規人得以減少罰鍰額,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 3、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紅單)係用以告知受通知人該違規舉發之相關事項,民眾簽名僅為簽認收受,與違規裁罰無涉。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5-005

主題:

修理車輛未安裝好行駛道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54:1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修理汽機車,但零件尚未安裝好,並不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而行駛道路是否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汽車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至第20條各規定項目未予修復者,禁止行駛於道路。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100425-004

主題:

靠右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51:0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道路分隔島旁交通指示牌(靠右行駛),是否指所有車輛必須靠右不可以靠左,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依據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4條規定,靠右行駛標誌係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需「靠分向設施之右側」行駛。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5-003

主題:

留言板意見送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49:23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有時候到意見留言版留言,按驗證碼及送出時,速度會很慢,是什麼原因,以及有時候不會出現圖片驗證,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經測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功能,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成案,會出您所述狀況,通常為網路連線狀況,包含第三方驗證機制的網路連線狀況,本局將由業管單位持續精進,以提供更便利的警政服務。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045】頁數【3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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