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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00503-006

主題:

用路人闖紅燈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03 16:35:29

留言人:

吳瑞祥

留言內容:

彰南路一段跟福東街交叉的路口 紅綠燈的順序有更改,彰南路上紅燈後,原本是彰南路二段1巷跟山中街81巷先行,之後才是一段441巷跟福東街。現在更改後兩個交換順序, 這幾天晚上我由山中街81巷綠燈行駛時,許多用路人鳴按喇叭。或者快速衝刺而過來闖紅燈導致我需要讓路,請問沒有人能處理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吳瑞祥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5月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有關反映彰化市彰南路1段與福東街車輛闖紅燈嚴重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分局派員加強稽查取締,以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3-005

主題:

拍設他人車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03 13:18:5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交通違規手機、行車紀錄器拍攝他人車輛屬於合法,但若是非交通違規,而拍攝他人車輛、人,但單純欣賞觀看,是否會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肖像權,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行為,如於公共場所拍攝,尚未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3-004

主題:

隨意乘坐他人機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03 13:15:3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隨意乘坐他人機車休息、亂動機車外部零件,但沒有做出毀損、竊盜違法行為,是否仍然會觸犯相關責任,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行為,尚未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3-003

主題:

刑法234、235構成要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03 13:06:5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朋友的友人在社群網站上,放上不雅俗的影片在網站上面,是觸犯刑法234還是235要件,另外若朋友告知其他友人,而友人好奇了解觀看,但是是在店家,但沒有公開分享出去,是否會觸犯相關法律責任,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刑法235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所述如社群網站上,放上不雅俗的影片,提供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欣賞時,恐將觸犯刑法235之構成要件;另如僅在店家欣賞,而未有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然狀態,尚不構成其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3-002

主題:

留言尚未收到回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03 13:01:4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近期在留言版留言,尚未收到回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是否能提供詳細資料(如留言案號或日期),以供相關單位了解回復。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3-001

主題:

敬請幫忙宣導騎樓機車停車事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03 12:49:38

留言人:

上翔華廈住戶

留言內容:

長官您好: 我是住在員林巿莒光路736巷上翔華廈住戶,敬請長官幫忙宣導上翔華廈騎樓機車停車事宜。 不好意思,因為上翔華廈騎樓機車併排停車非常咵張,並直接在騎樓行駛,行人無法通行又很危險。茲因大樓的停車住戶很兇,非常擔心被報復。所以敬請長官幫忙宣導政府的停車規定:【機車停放後騎樓仍須留1.3公尺以上人行空間,可容納80公分寬輪椅與其他行人交錯通行,騎樓停機車以1排為限、禁多排停車,停放方向須與道路垂直,車頭不限朝內或朝外,但車身前緣或後緣須與建築線齊。】 衷心感謝長官幫忙,大恩大德,謝謝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0年5月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莒光路736巷常有機車違規停放騎樓案,本分局將編排勤務加強勸導及稽查取締,臺端如有其他交通改善建議,請隨時與轄區莒光派出所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00502-002

主題:

號誌燈故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02 07:54:34

留言人:

沈俊豪

留言內容:

2021/5/2經過彰化縣南環路一段與番婆街路口,發現號誌燈一直固定不動不切換紅綠燈,請盡快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號誌燈故障之問題,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2-001

主題:

送檢舉兩個禮拜還在分文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02 04:19:30

留言人:

王先生

留言內容:

檢舉案號 : 20210416102 是每次都要這樣提醒你們才會處理嗎? 彰化是沒警察處理這種事情? 真的很沒有效率!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處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01-002

主題:

請教網狀線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01 23:30:02

留言人:

郭竣傑

留言內容:

請問我們住家前,是公寓停出場出入口,道路是雙黃線雙向道,但對面的網狀線劃到住家門前! 請問: 1.怎知道他們是私劃或是有經過申請的? 2.我怎麼申請註銷自家門前的網線只留大樓那一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郭竣傑先生您好: 有關您申請彰化縣和美鎮忠善路66號前塗銷網狀線案1事,經查該道路權係屬彰化縣和美鎮公所業管,本局已函請彰化縣和美鎮公所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隊 本案承辦人員:小隊長 吳宗修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2

留言序號:

1100501-001

主題:

埔心交流道左轉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01 18:45:10

留言人:

陳彥翔

留言內容:

埔心交流道往東方向, 交流道東行匝道出口或平面車道左轉後, 部分車輛會選擇在橋北路口在次左轉往埔鹽方向 我建議橋北端員埔路北上號誌可以調整成「左轉早開兼左轉遲閉號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彥翔君您好: 您於110年5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縣員埔路與柳橋東路口號誌調整1事,查該路口號誌運作秒數係經埔心鄉公所、當地村長、本局溪湖分局及交通隊等相關單位共同會勘後所定,本局將視實際交通流向、流量及路況研議調整事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03963分機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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