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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41103-001

主題:

占用道路擺攤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11-03 17:12:21

留言人: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

留言內容: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上,從仁安路口和中正路口,這段中山路近期不少擺攤都占用白線內道路或超出白線設攤,行人要走在車道上,騎機車直接停在車道上購買東西,這些攤位占用馬路是合法的嘛?請相關部門能了解一下此路段擺攤情況.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和美菜市場中山路君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事項經本分局派員前往旨揭路段查處,遇有攤販違規占用道路情事,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如臺端有再發現是類情事,可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感謝臺端對公眾事務之關心,順頌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聯絡人員:警員周百崇 聯絡電話:04-7556068

留言序號:

1141102-008

主題:

交通檢舉系統和局長信箱異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1-02 23:27:36

留言人:

秘密

留言內容:

11/2我要檢舉10/27案件 交通檢舉系統,沒有發送確認信件給我,導致無法檢舉, 同時局長信箱也無法上傳。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 秘密」 君您好 您於114年11月2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交通檢舉系統和局長信箱異常」案, 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交通檢舉系統異常部分,經本局洽請維護廠商查修,確認系統異常(未能收到驗證信),維護廠商於11月4日上午9時5分修復,請您再重新上傳檢舉資料,造成您的不便,請見諒。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留言序號:

1141102-007

主題:

撿東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23:20:5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餐廳吃飯,而店家端菜進來看到地上有東西,詢問顧客是否掉落,但是顧客撿起來放桌上,但是沒有拿走,是否有違反法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顧客只是撿起來放在桌上,沒有占為己有或拿走,則不違反法律。

留言序號:

1141102-006

主題:

借東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23:19:1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去餐廳吃飯,而店家拿自己家人的手機架給顧客使用,而顧客拿去使用之後歸還,是否有侵占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店家主動提供自家人的手機架給顧客使用,顧客使用後有歸還,不構成侵占問題。

留言序號:

1141102-005

主題:

公車路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19:24:2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指導其他司機公車路線,而駕駛車輛的是其他司機不是班表上面的司機,若開車的司機僅學習路線未領取薪水,是否有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建議此情形仍應依公司內部規定及相關營運管理辦法辦理,確保學習與實際操作過程符合法令及安全要求,以免發生爭議或違規情事。

留言序號:

1141102-004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11-02 19:16:50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北斗鎮中華路與三民街無號誌路口,走斑馬線過馬路,車輛都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而且汽車都違規停在慢車道上面,妨礙交通,卻沒看到北斗警方取締開單,這已經是長久的問題了,卻看不到任何的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的問題,本分局已責由轄區北斗派出所等單位加強取締違規,後續如遇是類情事,請您撥打110報案專線,本分局將立即派線上警力前往進行查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留言序號:

1141102-003

主題:

我們家三合院有設置巡邏箱.麻煩朝興所的警員能夠加強巡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15:23:42

留言人:

劉永玉

留言內容:

因有不明人士常來社頭新雅路2號住處騷擾.麻煩田中分局致電朝興所的警員每天晚上五點過後能夠來新雅路301巷加強巡邏.拜託.感謝警方的協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建議您親自前往轄區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事證(如時間、影像或目擊情況),以利警方受理並進一步調查、加強巡邏。

留言序號:

1141102-002

主題:

講店家東西成本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12:46:5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私下跟朋友評論店家商品進貨成本為多少錢,而照成本價賣給顧客,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只是私下評論店家成本或以成本價賣出,一般不違法。

留言序號:

1141102-001

主題:

評論政治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2 12:33:5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私下評論開玩笑評論國家存亡,但沒有危害國家安全,是否有違反刑法內亂、外患罪或國安法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只是私下開玩笑評論國家存亡,沒有實際行動、也沒有煽動他人或危害國家安全,不會構成刑法內亂、外患罪或違反國安法。

留言序號:

1141101-002

主題:

165:彰化警局說得不是對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11-01 20:29:40

留言人:

小路人

留言內容:

之前問了板主:不想再收到123165反詐騙宣導垃圾簡訊該向誰反應?上週上165官網我要報案留言不要再寄垃圾簡訊到091x-1xxxx1。10/28依舊收到123165垃圾簡訊,隨後撥打165轉2,接線生:請改撥1反應。再打165忙線中,稍後再撥165轉1,接線生聽完我的問題:幫你轉接。接著另名聲音不男不女無法辨識出性別聲音的接線生問:電信業者是?我:中華電信。接線生:你向業者反應。我回:彰化警局說要跟165反應,你(指165)沒拿錢給業者,他(電信業者)會幫你做事!我們家只有我收到簡訊就是不喜歡。接線生:彰化警局說得不是對的!我回:難道你說得就是對的,我不要跟你講了(話畢掛斷電話一肚子火)。有一部份自以為是的人,明明不知道還會亂胡謅,自個兒胡說八道彷彿是正確答案,不就是個胡扯大王。請問板主:165說彰化警局說得不是對的,所以誰是對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165反詐騙是屬刑事警察局業務,您可上刑事警察局官網https://www.cib.npa.gov.tw/ch/app/folder/66→便民服務→線上檢舉信箱→反映意見,提出您的意見。感謝您的留言,祝您一切順心,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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