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9-002
車輛擦撞
回覆次數:12025-11-09 08:13:51
一般民眾
請問若道路上遇到車輛輕微碰撞,但是沒辦法立即停車,而到安全地方停車,詢問是否有,是否有受傷情形,確認沒事雙方才離開,這樣是否有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或是其他法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輕微車禍私下和解應注意,請務必拍照保存、聯絡資訊交換、和解書或紀錄,以避免日後糾紛。
1141109-001
移車
回覆次數:12025-11-09 08:04:34
一般民眾
請問若拜託他人移車,而車主詢問什麼時候要出去或車子停放在哪裡,若隨便回覆或是等一下就開走,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沒有違反法律。只要沒有毀損或阻礙他人使用車輛的行為,隨口回覆或表示等一下要開走並不觸法。
1141106-005
0975270902
回覆次數:22025-11-06 16:10:29
曾橞瑀
一、建議背景與現況說明 本鄉南平路152縣與上和路交會處,設有連續三座紅綠燈,其中包含跨越T字路口之設計。由於燈號間距過近且未設秒數提示,導致駕駛人難以判斷通行時機,進而產生交通安全疑慮。 二、具體問題說明 1. 燈號無秒數提示,判斷困難 • 三座紅綠燈連續設置,駕駛人無法預判燈號變化,易造成急煞或誤闖。 2. 燈號間距過近,易致追撞 • 第一與第二紅綠燈距離過短,若第一燈號轉黃,第二燈號即轉紅,駕駛人若急煞,後車反應不及,恐釀追撞。 3. 測速照相設置位置不當 • 若於此區域設置測速照相,可能因燈號判斷困難而誤判違規,造成民怨與爭議。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曾 橞瑀 君您好: 您於114年11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芳苑鄉南平路與上和路3段路口科技執法設備設置不當案一事,本局科技執設備係以易肇事路口為主,並經各相關單位會勘所設置,該處係針對芳苑鄉南平路與上和路3段路口(大路口)取締,非針對鄰近之南平路與吳厝巷口(小路口)取締,且超速取締亦與號誌燈號顯示無關,設置並無不當;另有關交通號誌設置問題,本局將函請業管機關彰化縣政府交通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1141106-004
我有詢問過他說提款機裡面沒有也有掛遺失了
回覆次數:12025-11-06 13:46:50
吳小姐
我是要詢問有人撿到彰化派出所嗎華南銀行卡片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查詢遺失物,可透過【內政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網站,輸入遺失地點、日期等資訊查詢,是否有您遺的卡片。各派出所受理拾得物依規定均會上網公告。
1141106-003
華南銀行卡不見
回覆次數:12025-11-06 13:07:00
吳寶嘉
有反應收回他說裡面沒看到卡片 早上領還沒開後面有去問他說明天幫我開回撥說裡面沒看到卡片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建議您立即撥打客服專線(華南銀行客服:02-2181-0101)報掛失。並至華南銀行補發新卡。
1141106-002
評論他人車輛
回覆次數:12025-11-06 11:35:31
一般民眾
請問若找人跟人家說要找開什麼車的車主,是否有違反法律,以及評論他人土地跟車輛,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只是詢問車主身分或表達意見,一般不違法。
1141106-001
彰水路自來水施工(福興埔鹽段)嚴重塞車
回覆次數:12025-11-06 08:35:39
費歐娜
您好~ 彰水路自來水施工(福興埔鹽段)嚴重塞車,導致上下班交通癱瘓,可否協助派員交管,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提到交通路段嚴重塞車問題,您可直接撥打110告知祥細地點及現場情形,並派員警前往疏導交通。
1141105-004
提供帳戶
回覆次數:12025-11-05 21:04:00
一般民眾
請問若提供帳戶請業務幫忙代辦存款相關業務,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只是請業務代為協助辦理合法的存款業務,沒有違法。
1141105-003
檢舉 員林 鮮肉串燒烤店 持續違規設攤及妨害安寧
回覆次數:32025-11-05 15:03:26
林耕莘
警察同仁們您好~ 這是今年度第3次到留言板陳述同一違規情事~ 如題~員林 鮮肉串燒烤店 自11月起 ”再次”於轉角紅線處違規擺設用餐桌椅 供其客人使用~此一行為不僅明目違法且其營業時間長至凌晨3-4點~一有客人在違規處從事消費行為 就不得安寧~ 該處桌椅遲遲無法完全撤離~ 請問長官針對如此的違規行為能否有根除的一天???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檢舉員林鮮肉串燒烤店持續違規設攤及妨害安寧』,本分局已於114年11月4日及11月18日派員警專責前往查處,未發現有違規設攤或在道路擺放桌椅情事;另本分局已將該處所列為巡邏路線,不定時查處,臺端如有發現該店家有臨時性道路障礙等違規,請致電110報案電話,本分局將即時派員前往處理及舉發違規。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林耕莘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1141105-002
關於留言序號1141102-008
回覆次數:12025-11-05 11:28:16
密秘
內容回覆,因故障已修復,我可以再上傳。 但想請問,因故障無法上傳違規已經超過7天的檢舉時間,可以再上傳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 依規定,違規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案件,不予受理。檢舉人須於違規行為發生當日或行為終了之日起 七日內 提出檢舉,逾期將不受理。 檢舉方式可透過下列兩種途徑辦理:1.交通違規檢舉線上系統提出檢舉。2.親自至各分局交通業務單位提出檢舉。若遇線上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發生異常,建議您改至所在地分局交通業務單位辦理,以確保檢舉程序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