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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00119-002

主題:

110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1-19 15:47:5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道路有民眾發生A3交通事故,但向勤務指揮中心報案講錯A2交通事故,但並非故意,是否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誣告行為,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疑義,尚無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119-001

主題:

養鴿造成的噪音污染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1-19 09:06:45

留言人:

許明智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平和國小對面的巷子內, 有透天住戶在屋頂違建設置鴿舍養鴿, 並每日吹哨子放鞭炮訓練鴿子, 連平和國小的校園都可以聽到噪音. 這樣的行為應該是違法, 為何所有的人都漠視這樣的行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10年1月19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彰化市中正路2段平和國小對面的巷子內,有透天住戶在屋頂違建設置鴿舍養鴿,吹哨子放鞭炮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書面勸導飼主改善,以維護居民及校園之安全;另如您再發現有相關情事,亦可隨時報案通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承辦人員:警員李淑惠 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00118-001

主題:

二林萬興國小紅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1-18 18:19:06

留言人:

路人

留言內容:

1.溪湖往國小(往西)路口綠燈時,保安宮往二林市區(往南)也是綠燈;國小出來方向(往東)缺裝號誌,東行與南下放行應分流 2.在北邊路口為T字路口,閃黃燈方向為西行跟北上,南下為閃紅燈,應當把西行方向也改為閃紅燈才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應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您反映二林鎮二溪路6段與中央南街口,二溪路6段往西路口號誌綠燈時,二溪路6段往南也是綠燈,本局已於110年1月19日派員前往察看號誌運作情形,如有故障情形將予以修復。另反映北側路口二林鎮二溪路6段(舊148線)與中央路北街閃光號誌問題,經查二林鎮二溪路6段(舊148線)為主幹道,設置為閃光黃燈,中央路北街為支道,設置為閃光紅燈並無不當,爰以目前號誌運作為宜。 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 祝您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 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留言序號:

1100117-004

主題:

舉發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1-17 22:00:41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民眾舉發違規停車是否前後都要拍照,若只拍一邊,是否無法告發,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諮詢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二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1月1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舉發交通違規」1事,相關規定如下: 有關網路或書面檢舉違規停車,須注意以下要點: 法令規定採證日起7日內須提出檢舉(例:10月30日拍攝之相片,至遲11月5日須提出檢舉)。 須可證明車輛未移動(以下2點符合其中1項即可): 影片或2張以上之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3分鐘以上。 影片或相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無人。 車牌號碼及地面標線須清晰,可辨識。 影片或相片內容須可清楚辨識拍攝地點。 違規時間、地點及違規事實,須敘明清楚。 舉證影片或相片須顯示拍攝時間。 依法須提供檢舉人真實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方式 有關彰化縣交通違規檢舉管道,於本局官網首頁(http://www.chpb.gov.tw/),設有「交通違規檢舉」連結,手機軟體方面亦於本局APP「彰警Online」之意見反映項目,設有「交通違規檢舉」頁面,如欲檢舉交通違規請多加利用,以利本局案件辦理之管控,亦避免公文反復移轉拖延處理進度,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以上規定供您參考。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 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100117-003

主題:

警察盤查身分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1-17 21:45:33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警察臨檢盤查問民眾基本資料,若問說要去哪裡,若民眾回答要回家,但是並未馬上回家而是在附近道路徘徊,是否有觸法,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所述之疑義,尚無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117-002

主題:

員林公園擺攤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1-17 15:18:36

留言人:

江若薇

留言內容:

員林公園近來擺攤攤商猖狂,一一佔地為王,在那邊搭建自己攤位做生意,有賣雞的攤商(每天半夜、清晨雞啼聲讓我們住戶非常困擾)、唱歌攤商在員林公園擺放音響讓客人唱歌賺取錢財,對我們附近住戶真的有很大的影響,想在家好好休息也沒有辦法,請警察大人幫忙,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0年1月18日警民交流留言版反映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公園攤販占地營業,製造噪音妨礙安寧案,員林公園管理單位為員林市公所,本分局已於110年1月19日函請員林市公所依規定處理。感謝您對於警政工作之關心,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一組 本案聯絡人員:巡官張詠菁 聯絡電話:04-833502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117-001

主題:

永樂街違停亂象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1-17 13:54:43

留言人:

李明昌

留言內容:

每天的明明早上就不能停車總是停滿車 ,每次警察來就是勸導單開一開就走了,所以意思我也可以每天開車來停,有的車一停就ㄧ兩個禮拜,如果要開勸導單可以不用來了,裡面停就算了轉角紅線也是停,整個超危險轎車就算了,貨車也停轉角整個擋著視線一停都很久要轉彎都差點被撞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10年1月17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信箱反映「彰化市永樂街違規停車案」1事,彰化縣警察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告發、取締,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115-002

主題:

交通號誌疑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1-15 18:07:23

留言人:

賴先生

留言內容:

有關大村五通宮前二抱路跟大溪路的路口,下班要從二抱路右轉往五通宮,大溪路往五通宮方向同時也是綠燈,二個方向同時有車要過,造成路口感覺很危險,是否號誌有誤?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賴先生 您好: 您於110年1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大村鄉二抱路與大溪路口號誌問題1事,經查大村鄉二抱路往大溪路(南北向)方向為1個時相,綠燈30秒黃燈4秒紅燈2秒,五通北路往大溪路(東西向)方向為1個時相,綠燈30秒黃燈4秒紅燈2秒,另本局已派員前往查看號誌是否有故障情形。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府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國樑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應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115-001

主題:

民眾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1-15 15:25:34

留言人:

洪俊誌

留言內容:

金馬路跟中華西路、大圓環 靠名富餐廳那邊有賣早餐飯團的、民眾都把車子機車都佔用車道、對於用路人很危險、也對危停的人也很危險呀 盼能去解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110年1月15日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提及「彰化市金馬路跟中華西路、大圓環靠名富餐廳違規停車案」,本分局非常重視,經派員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留言序號:

1100114-007

主題:

警察局技士、技佐科員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1-14 23:47:5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警察局的技仕、技佐科員是否屬於警察人員,另外移民署跟消防署、矯正署、海巡署是否都需要就讀警察大學或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後是否具有警察人員身份、另外海巡署特勤隊也是,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警察人員,指依本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所詢技士、技佐、科員(人事、會計)等均非以上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人員,惟如係警察人員轉任上開職務者,則仍具有警察官任用資格,至於其他單位之疑義,建議您可逕向該單位查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38】頁數【28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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