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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00413-002

主題:

巡邏車無線電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13 15:21:1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分局八卦山派出所,編號142號三菱outlander巡邏車,該車無線電天線是否可以改裝置在車頂上,不要裝置在警示燈,這樣比較能讓後方來車看到警示燈,另外若其他外勤單位巡邏車若有相似情況,煩請改善,以及偵防車及拖吊車,是否不用裝置無線電天線,另外是否可以轉知各單位同仁駕駛巡邏車LED警示燈燈光可以不要開啟太亮,避免影響後方來車駕駛的視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會轉請業務單位後勤科參酌辦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3-001

主題:

機車無法發動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13 00:43:4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機車熄火無法發動,而請人家騎機車,單腳踩熄火機車而行駛,該行為是屬於哪一種違規行為,另外若停等紅綠燈,而把機車或汽車熄火,等綠燈倒數時再發,是否屬於違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一)有關騎乘機車踢行拋錨機車是否屬違規行為,應依個案認定。 (二)騎乘機車停等紅綠燈時,先行熄火待綠燈亮前再發動,如未影響他車行進,尚難認定其屬違規行為。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100412-002

主題:

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4-12 18:22:55

留言人:

林美姿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三民路阿三肉圓客人違停頻繁,造成交通阻塞或出入不便,麻煩請相關單位安裝檢舉拍照系統或其他方案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本分局針對旨揭路段違規停車舉發在案,並持續責由轄區民生路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取締舉發,維護該路段交通順暢。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碧卿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2-001

主題:

店家佔用人行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12 01:29:32

留言人:

蕭欣宜

留言內容:

員林市萬年路三段65號冰淇淋店家,擺設椅凳佔用對面人行道,造成牽小孩行走不便易絆倒,推娃娃車或輪椅空間受限。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你好: 臺端於110年4月1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彰化縣員林市萬年路3段65號對面人行道,店家擺設椅凳占用人行道」,本案本分局責由員林派出所派員前往處理並勸導完畢,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第五組警員廖閔權,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1-004

主題:

職業登記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11 22:34:13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車行職業駕駛人,駕駛別輛職業車輛,是否要將個人登記證及名牌放置車輛裡面及後車廂旁,若未放置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以及計程車登記證是否到各縣市警察局交通隊辦理,職業大客車(遊覽車)到各縣市監理所、站,辦理,若不繼續駕駛職業車輛,是否要到承辦機關辦理,另外職業車輛除了營業用外,是否可以當自用車輛使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4月12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相關使用情形,回復情形如下: (一)查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已有登載車輛牌照號碼等資料,駕駛人如使用他車輛營業者,依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事項有異動者,應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次依同法第13條規定:「計程車駕駛人應將執業登記證置於儀錶板上右側,執業登記證副證置於右前座椅背插座,前項執業登記證之置放位置,已裝有安全氣囊或其他汽車原廠所附之安全設備者,應另擇儀表板上其他明顯位置置放」。 (二)有關計程車可否當自用車輛使用一節,請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及第79條第5項辦理,如尚有疑義,請洽詢業管監理機關。 (三)另職業大客車係屬監理機關業管,相關使用情形,請洽所轄監理機關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的關心與支持,敬祝 平安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承辦人:約僱邵绣茹 聯絡電話:(04)751-210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1-003

主題:

手持香菸駕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11 22:24:4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1第3項,是否包含汽機車後座乘客,以及若停車未發動車輛,而抽菸是否亦同,處罰是處罰駕駛還是乘客,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1第3項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所述之疑義,不包含汽機車後座乘客;另停車未發動車輛行駛道路,尚無處罰之規定,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1-002

主題:

檢舉系統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11 22:00:21

留言人:

梁先生

留言內容:

警察同仁您好: 線上檢舉系統一直無法傳送是否系統有當機或轉換 敝人一直無法線上檢舉違規 再請回覆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梁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4月10日寄給本局警民留言板的留言,有關反映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故障1事,本局已請系統廠商檢查,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所述之疑義,本局將已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1-001

主題:

覺得某些警察態度差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11 02:06:53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大甲媽來雖然大家都知道封街 但不會知道目前封到哪一條了 結果往已經封道的路騎 卻沒有放置任何三角錐警示牌或是警車檔著 兩個警察也都在跟停在旁邊的車講話 什麼警示都沒有 我怎麼會知道是封街 以為是他們攔檢旁邊的車 騎過去職業 就直接被攔 凶我要去哪進去幹嘛 已經封道了 ...最好是看到警察在路邊講話路中間什麼都沒有我會知道這條封了 之前也是妹妹車禍報案 因為有保第三責任險 所以請警察還是要做筆錄 結果被說人又沒受傷保險也請不到 不要麻煩了直接拿錢了事 但明明就有財損可以請 我們堅持要做筆錄走正常和解程序 還警察態度就很差很不耐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大甲媽遶境封街之疑義,本局會轉請彰化分局參酌辦理;另建議您如發現員警有服務態度不佳之情事,可與本局申訴專線04-7619886連繫,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0-002

主題:

為什麼無法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10 12:07:25

留言人:

請輸入留言人

留言內容:

你們是不是有針對某些檢舉人讓他沒辦法線上檢舉,為什麼身分證一直驗證不過,明明是正確的,這種行為很不可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臺端於110年4月10日寄給本局警民留言板的留言,有關反映檢舉人姓名或身分證錯誤1事,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身分驗證係與戶役政連線檢核,如身分證正確並非無法驗證,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之疑義,本局將已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辦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10-001

主題:

檢舉系統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10 09:18:37

留言人:

梁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一下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是否故障 敝人嘗試多次依然無法寄出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辦理;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梁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4月10日寄給本局警民留言板的留言,有關反映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故障1事,本局已請系統廠商檢查,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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